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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代理合同精選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代理合同精選15篇

有關代理合同1

生產商:xxxxx(以下簡稱甲方)

經銷商:xx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有關事宜,共同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經銷方式

1.1. 經銷級別:xxx級總經銷商。

1.2 經銷區域:經甲方考察合格, 授權乙方為 xxxx總經銷商。

二、付款方式:

2.1代理價:

2.2付款方式:

三、品質責任及退換貨的規定:

3.1甲方提供給乙方之產品質量,一定是符合產品製造規範要求之內之產品,如乙方需求在產品製造規範範圍之外產品,臨時協議另擬。

3.2倘若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乙方應在收到貨後3日內及時通知甲方,請求更換。

3.3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經甲方和客户技術人員共同鑑定後,確屬因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四 、甲方責任及權利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及相關資料文件。

4.2 甲方承擔 _____台以上的長途運輸費用,訂貨數量不滿____台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4.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在授權區域對授權產品另設代理商。

4.4 甲方為乙方調換在有效期內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關質量問題的產品。

4.5 甲方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半年內,因乙方無法經營下去,可辦理完好包裝產品及質量的退貨手續;超過半年,甲方不受理。

4.6 甲方無權調整對乙方出售的價格和零售價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場或中央、全國級媒體投入廣告時,亦隨時通知乙方調整價格(書面傳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責權及權利

5.1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法律和法規進行市場營銷工作。

5.2 乙方有義務和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形象。

5.3 乙方必須在授權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否則視為竄貨、衝貨;

5.4為便於甲方有計劃組織生產,乙方若需要產品時,必須提前___ 天通知甲方,並列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並標明到貨地點和時間

5.5乙方可委託甲方發貨,運費由甲方承擔。產品發到乙方指定之收貨地點後,提貨所發生之費用由乙方承擔。

5.6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獲得甲方授權區域及產品的代理權;

5.7 乙方有權優先取得甲方系列產品的代理權;

5.8 乙方有權建立下級代理商網絡,享受其中的差價,甲方發展乙方的下級代理網絡,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其差價;

六、違 約

6.1 在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區重複授權代理商,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提出索賠。

6.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在終止合同時或收到守約方發出的《終止合同決定》之日起,雙方在十五日內結清全部款項,否則,違約方每天向守約方交納應付款總額1%的滯納金。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xxxxxx 乙 方:xxxxxx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公): 蓋章(公):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市_____服裝有限公司合同編號:

乙方:簽約地點:

為提升品牌的信譽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着雙方互利互惠、共同協作的原則,遵循我國《經濟合同法》商標專利等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市_____服裝公司經營管理模式,現就授權委託“_____”少年裝代理事宜,依法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代理許可內容、區域、方式

㈠、代理許可內容:乙方在協議簽訂區域內經營“_____”少年裝系列產品。

㈡、代理許可經營區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少年裝系列產品,其銷售區域範圍包括本省內的_____區域經銷,允許在該區域經營專賣店、專廳、專櫃。乙方必須擁有辦公區域、訂貨區域、物流倉儲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銷售網點必須保持統一形象,統一貨櫃、統一配套設備。

(四)乙方不得同時經營與本品牌同類的品牌產品,不得用其它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生產仿冒甲方的產品。如有以上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狀況罰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證在協議指定區域銷售,不得跨越區域供貨、竄貨,如發現越區供貨、竄貨現象,處罰如下:

a、首次甲方給予乙方書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書面保證,停止越區供貨、竄貨、沒收所有竄貨產品並罰款人民幣_____元,用於賠償被越區方的代理商損失。

b、第二次發現乙方跨越區域供貨、竄貨現象,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給乙方,乙方應無條件賠償造成被竄貨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並罰款人民幣_____元,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c、第三次發現乙方跨越區域供貨、竄貨現象,甲方將無條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責令乙方7日內清還公司的所有債務,同時停止使用與有關_____服飾的一切商標及形象規範。

第二條:代理許可的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許可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繼續合作的優先權。

第三條:代理許可條件

乙方一次性交納品牌保證金_____萬元人民幣,且款項以收據或匯款單為準。乙方首批備貨不得低於_____萬元。當雙方終止合同,乙方若無違約行為甲方,於一個月內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四條:代理商所承擔的費用及結算

㈠、乙方所代理甲方的產品,甲方按統一折扣價供應,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乙方先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才給予供貨。

㈡、貨物運輸費以及專賣店配套用品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包括一切貨品保險,裝卸費用,退貨運輸費)。甲方負責為乙方代辦承運手續。

㈢、對帳:甲乙雙方保留髮貨清單、票據及憑證進行賬目核對。要求雙方財務每月底對帳一次,並在傳真單上簽名確認,傳回甲方財務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規定的銷售區域經銷“_____”少年裝品牌專賣、專廳、專櫃的產品。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區域進行嚴格管理和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乙方跨區域供貨、竄貨,或有損品牌形象等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原因產生的一切後果。

4、甲方有權對乙方銷售的“_____”少年裝產品的真偽、優劣進行檢查。

5、甲方擁有“_____”少年裝品牌商標專利權,有權在協議期限內及核准店鋪特定範圍內賦予乙方商標許可使用權。

6、甲方有提供品質優良,品種齊全的“_____”少年裝產品義務,並能不斷更新產品款式,以滿足乙方銷售需要。

7、甲方有幫助乙方有效拓展業務網絡之義務,並提供最新貨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傳資料的促銷信息。

8、甲方提供的貨品如有質量問題,准予全部退換,但乙方應保證貨品原包裝不被損壞,在遵守產品換貨相關制度後甲方予以退換。

9、為了嚴格貫徹“_____”少年裝專賣店的營銷文化與機制,在乙方開業前,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管理人員及指導員工開店時商品陳列,店面裝修,全力協助乙方建立全面優質的管理及服務。並不定期或定期對乙方店鋪進行技術性監督性考查;為乙方提供有效服務知識和廣告宣傳資料等,特許專賣牌、產品畫冊、專賣店裝修設計資料及開業指導培訓手冊等。

10、甲方在授權乙方特許期間,保證在同一區域不授權第三方,乙方也無權轉讓授權第三者。

㈡、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對假冒“_____”少年裝商標和侵犯“_____”少年裝商標權的行為向甲方舉報,並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2、乙方有權根據所在區域策劃、組織和落實各項促銷活動。

3、乙方有權在自己的區域內為本品牌開展廣告活動(例如:媒體、車身、燈箱、報紙、廣播等)但須報甲

方審批後方可執行(有關費用承擔另行達成協議作為附加協議)。

4、乙方店鋪內的員工應按規定穿着統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負責經營場地的一切裝修及費用,裝修設計圖及道具製作圖由甲方提供以確保視覺效果符合統一標準。(有關費用承擔另行達成協議作為附加協議)。

6、乙方有權視產品質量問題提出異議,需傳真退換貨申請單,報甲方確認。

7、原則上執行地區市、縣開設一家獨立零售商,潛力大、經銷能力強的市場,可開多家專賣店,但必須在公司規定的區域內銷售,所開設的專賣店,應嚴格按甲方營運程序執行。

8、在協議期限內,乙方必須完成人民幣_____萬元銷售任務(按公司的回款額計)。

9、在實行網絡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須向公司傳真銷售日報,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及反饋市場信息,並配合甲方做好市場調查。

10、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市場銷售好的服裝款樣,並寄回甲方(費用由甲方承擔,憑發票報銷)。對於乙方提供信息,如確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甲方投產併產生效益的,按獎勵措施給予獎勵。

11、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和外界發生一切業務均屬於乙方自己的民事行為,在任何情況下,無權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諾。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認可的.法人資格或店鋪經營權。

2、乙方未達到甲方指定的銷售額。

(二)、若甲方違反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並商討賠償。

(三)、合約期滿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必須:

1、支付所欠貨款給甲方。

2、停止營業,交還特約代理牌,並停止使用一切標識。

第七條:保密守則

1、甲方有權利和義務為乙方從事的經營辦法、財產、貸款進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間或終止代理後,有義務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甲方有權利到乙方所屬區域銷售核對。

第八條:其它

1、若發生異議應在互利自願原則下共同協商解決,並補充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的補充協議;

2、如執行本協議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如果確有分歧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行裁定。

第九條:附錄

1、乙方一年內開設專賣店_____家以上(含商場),合同期內完成_____萬銷售回款額,甲方將獎勵乙方實際回款額的_____%為廣告支持;

2、乙方一年內開設專賣店達_____家(含商場)合同期內完成_____萬元以上銷售回款額,甲方將獎勵乙方實際回款的_____%為廣告支持。

a、獎勵的廣告支持部分純屬於廣告費用,不做現金獎勵;

b、甲方可依據實際情況先投入廣告,由乙方先支付費用,待合同期滿達到以上1、2條,兩條任一標準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補充協議

在發展固定分銷網點時,新增分銷網點,須向甲方簽約,由甲方統一開具授權書,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在加盟過程中需繳納的保證金、設備款,統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條:附件

1、乙方營業執照;

2、本協議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一切解釋權;

4、如有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合同簽訂地司法機關裁決,且甲方所在地為合同簽訂地;

5、乙方經營地址實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7、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甲方收到對方款項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甲方名稱:_____市_____服裝有限公司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服裝代理商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願意在互惠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下,共同發展_________品牌時裝銷售。乙方在承認和尊重甲方的專利行使權、商譽、業務水平和經營管理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二、授權銷售商品與區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進行_________品牌時裝之代理銷售;在協議期內,乙方享有該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銷售_________品牌時裝的權利和義務,並使用_______形式裝修店鋪。乙方所開的專賣店及專賣櫃地點需徵得甲方同意,專賣店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平方米/店,專賣櫃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__平方米。

三、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有效證件(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書。

2.乙方則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在專賣店(櫃)內必須銷售甲方提供之商標貨品,不可銷售、儲存或以任何形式宣傳非由甲方提供之貨品。

3.乙方為_________時裝之經營者,自負盈虧,一切有關租賃、税務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結算方式

1.在協議期乙方購買甲方貨品的價格為參考零售牌價折。(其它特價商品另議)

2.每筆交易獨立結算,款到出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於每季商品發表會時,乙方可現場預定貨,預定貨品需預付貨額定金。

2.開季後,追加貨品時,一律現款現貨。

3.甲方應將預定金的貨品、貨源確定,按時、按量、按質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打折,提前二週通知乙方,相應讓扣1%-5%。

5.該地區由甲乙雙方協商設定最低進貨額為_________,月平均進貨額為_________。若當月進貨額超出最低平均進貨額,則多餘部分可轉入下月計算;若當月進貨額不足月最低平均進貨額,則不足部分需保留於甲方。達到目標進貨額甲方將返扣1%-2%作為獎勵,在以後貨款中抵扣。

六、裝修形式

乙方開設專賣店的裝修格調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將提供裝修格式、圖紙和材料的資料,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廣告宣傳

甲方提供宣傳推廣指導性策略、相應的宣傳資料及宣傳品;

乙方在協議期間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_________品牌產品形象。任何損害、破壞行業將導致追究及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提貨方式

乙方指定貨物的交運方式,甲方負責代理交運手續,乙方在提貨後,一切有關保險、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資料文件,對乙方所開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甲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

十、人員培訓

乙方所聘用的人員於上崗前應進行崗前培訓,如因條件所限不能培訓,甲方可替乙方代為培訓。

十一、信息反饋

乙方每週一傳真上週銷售明細、銷售狀況分析。每月25日將實際庫存情況以傳真的形式報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發貨及補貨,幫助乙方分析市場情況。

十二、商標、知識產權

1.甲方允許乙方在協議期間在營業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標和文字。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商標的標識和文字用於經營範圍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或牽涉任何與甲方商標相似近似之貨品的製造、運送和銷售行為。

4.乙方如發現任何仿冒甲方商標之貨品,需及時通知甲方,並全力協助甲方之取締行為。

十三、退換貨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總額、於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貨率,逾時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換貨。

十四、其他

此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有關代理合同3

供方:

需方:

為共同開拓 市場,提高雙方的經濟利益,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現就茗匠公司的產品供銷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區域定位及保護:根據雙方約定,需方負責在 地區銷售供方的產品,供方不能向該區域內其他客户供貨(徵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設有辦事處區域除外)。

二、供貨價格:供方向需方供貨按20xx年 月 日價目表供貨。以後新產品以供方的'通知為準。

三、銷售任務要求:

1、需方必須將供方目前產品在所約定地區設立良好的終端銷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季度銷售供方系列產品不少於 萬元,即平均每月資金回籠給供方不少於 萬元,貨款三個月內達不到 萬元的銷量,供方可隨後發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須通過加強終端銷售網絡管理,嚴格執行供方市場銷售政策的有關規定,如出現需方低於供貨價格銷售。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或中止合同。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款,款到通知發貨。運費由供方承擔。

未按上述約定結算方式結清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五、優惠返利標準:

1.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方根據需方的銷售額(以回籠資金為準)。提供現返和年終返利,每次訂貨現返五個點(九五折供貨),若年終銷售總量完成,則可補該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須在需方結清所有款項的前提下方可結算,返利可以現金或貨物抵扣的形式體現。

六、售後服務:

需方必須承擔供方系列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免費為用户提供優質服務。

七、退貨和損耗的處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貨必須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請,並列出清單,經得供方同意後方可退貨。

2.退貨產品是非供方製造中產生質量問題。需方人為損壞,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供方應承擔的退貨責任中。

八、定貨方式:定貨的規格、數量以需方的傳真為準,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貨,必須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備貨。需方每次補貨時,必須將庫存情況書面通知供方,以確保合理庫存。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再續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重新簽訂。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供方:福建茗匠竹藝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聯繫電話: 需方聯繫電話:

電話: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萬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條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行政案件)範本

正文: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託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經濟、民事案件)範本

正文: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經濟、民事案件)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經濟、民事案件)

(委)字[]第______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決定。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受託律師: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經濟、民事案件)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經濟、民事案件)

有關委託代理合同

有關委託代理合同第一條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

(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被代理人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在期限內,支付代理費元。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被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有關代理合同5

委託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託人:

受委託人:

委託方因原告______訴被告______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訴訟一案,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指______為受託人一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證據。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______為委託方的一審訴訟代理人和反訴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審終結時止。

六、代理費:一審律師代理費酌情收取______人民幣。

七、乙方律師外出辦案的旅差、住勤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託事項時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手印): 乙方(公章):______

20____年 11月 25日

有關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拓展產品銷售市場,(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做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代理商授權每年認證一次。

2、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區域內以“武漢金石凱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名義,從事有關銷售金石凱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的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必須按實際情況填寫武漢金石凱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登記表,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發生變更以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發展下級代理商,所發展的下級代理商及簽訂的下級代理商協議應在甲方備案、如未備案而乙方以低於甲方規定的市場最低售價出售產品,則按擾亂市場秩序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資格。

5、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銷售管理,市場推廣,廣告宣傳,商務,技術服務,產品質量)做出評價和投訴、以報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

6、本協議期滿或甲,乙雙方解決本協議時,乙方應立即清付完甲方貨款,並簽署終止協議。

二、甲,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培訓乙方業務及技術支持人員;

2、甲方為乙方提供序列產品銷售和市場開發所需技術資料本地客户檔案資料和宣傳材料;

3、甲方負責序列產品的全國性廣告宣傳工作,指導,協調乙方市場的銷售行為及廣告宣傳,最大限度地佔領市場;

4、甲方按序列產品質保書約定提供產品保修及維修服務;

5、如乙方在經銷商其間內,銷售業績良好,甲方應當給予提高代理商資格,提供優惠經銷政策等相關獎勵措施、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市場及相關競爭序列產品的有關部門信息,並及時反饋甲方;

2、乙方應配合甲方地區性或全國性市場開發,銷售或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為客户提供技術服務和基本維修,維護;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產品價格體系,乙方市場宣傳價格不得低於甲方體系規定的全國統一報價;乙方對客户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價格體系規定的最低限價,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批准視為有效;若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一經查實,甲方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銷權。

5、乙方如舉辦與甲方序列產品有關的大型市場開發或公關活動,需甲方對其支持和談判支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應嚴格保密甲方技術、不論協議期內或協議期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獲取甲方序列產品專利,設計,知識產權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序列產品的聲譽,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三、價格體系及獎懲措施

1、甲方按價格體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貨、甲方價格體系調整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經銷期內,業績良好,市場信息準確,結算準時,甲方將把乙方總銷售業績的_%作為對乙方的獎勵,並適當放寬銷售區域,提高經銷級別。

3、系列產品市場報價,最低銷售限價,經銷價制定權,發佈權在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和嚴格執行價格體系的責任。

四、結算方式

1、原則上,乙方向甲方訂購設備時,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0%做為合同預付款,30%的餘款在設備交驗完畢時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額的相關發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協助銷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簽定協議的,如果低於全國統一報價,則按價格體系中規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總設備款的90%後,甲方按約定的比例一次性轉帳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協助最終銷售價格高於全國統一報價,以統一報價總價的金額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將高於部分扣除應該交納的税款後,收回全部貨款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公司與下級經銷商簽訂的合同,無論那種情形,在收回全額貨款後,一次性給予乙方合同總額的_%做為管理獎勵

五、訂貨,付款及運輸

1、乙方訂貨時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簽定購買合同。

2、雙方約定交貨時間,並按結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貨款,款到發貨。

3、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費及保險均有甲方承擔、

4、驗貨:乙方在收到貨物後可根據產品清單進行驗收,並由甲方派出技術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設備安裝調試、雙方確認後視為驗收合格,如有異議應在收貨一週內提出,否則視為驗收不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本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後可根據實際情況續簽、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條款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設備銷售代理合同

甲,乙雙方依據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獲得其相關

產品代理商資格之事宜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責以及合法權益,規範代理關係及相應市場

行為,特簽訂本代理合同、

第1章權利和義務

第1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地區或項目代理經銷行為進行考察,評判,以確立,取消或處罰地區或項目代理;

2、銷售區域和行業項目的劃分及確定代理產品類別;

3、產品價格的決定;

4、企業形象設計及產品廣告形式的決定;

5、審核和支持乙方廣告宣傳與維護甲方利益的活動支持;

6、區域或項目營銷模式的決定、

第2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不斷推出適銷對路,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新款產品;

2、不斷進行廣告宣傳和形象宣傳;

3、協助指導乙方開展產品廣告宣傳,促銷活動;

4、幫助乙方拓展市場,進行入圍招標等工作的協助開展等;

5、協助乙方培訓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的經銷和售後服務人員;

6、保證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

第3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授權的代理區域或項目內代理甲方產品;

2、共享華絡公司的銷售文檔與市場資料;

3、可在代理產品的資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標,但不得去掉華絡公司的商標;

4、放棄地區代理資格(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第4條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銷售政策,包括價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積極拓展市場,擴大銷售;

3、配合甲方對假冒,侵權產品的打擊;

4、按期提出需貨計劃,發貨安排及市場預測;

5、按甲方提出的有關售後服務要求,作好售後服務工作,反饋產品質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7、遵守甲方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8、在合作中所獲知的華絡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户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得知。

第2章代理標的物

1,本節協議涉及的甲方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包括:杭州華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所屬無線網絡產品中的所有產品。

2,用户可以通過互聯網進入甲方網站獲取甲方擁有的各類資料數據及實時信息產品的全部內容。

第3章品牌所有權

甲方所供應產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標識之版權為甲方所擁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職責期間應對甲方品牌,形象及標識進行義務保護、

第4章代理商行為規範:

1、在協議期間,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經營活動不得損害甲方權益。

2、乙方應自覺保護甲方產品權益、

3、價格規範:

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定價、

乙方不能擅自進行降價銷售,包括降價形式的促銷活動;

乙方根據地區市場實際情況進行價格調整時應事先向甲方通報,在取得甲方認可同意後方可實施;

4、銷售定額:

甲,乙雙方根據代理地區市場或項目情況制定代理商銷售定額,乙方無特別原因應完成規定的銷售定額;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規定銷售定額,甲方將視原因給予撤消代理資格的處理、乙方代理甲方產品最低經營額為60萬元人民幣每年。

5、代理制度的使用規範:

乙方使用甲方統一標準格式的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請表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完整,並加蓋有用户與代理商(乙方)雙方簽章後生效。

有效申請表須傳真或複印件送至甲方備檔,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協調:

甲方保證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範圍內,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在銷售當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時,由乙方完成跟進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個月內完成銷售,則甲方銷售員可跟進這客户。

7、信息溝通:

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報告,彙報業務發展情況,便於雙方協調業務關係。

第5章代理商資格授權:

1,甲方授權乙方獲得其地區代理商之資格(加蓋甲方公章的杭州華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代理授權書)。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權後,在本協議規定之權限內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從事指定產品的代理銷售工作及與之相關的市場活動。

3,甲方以甲方提供附件《產品價格單》所列價格向乙方提供代理產品。

第一條、加盟費用標準和支付

1,所有甲方的產品代理商都應交納貳萬元信譽保證金,信譽保證金在項目順利實施後甲方以設備款的方式返還乙方。

2,季度銷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銷售回款不得低於銷售額的85%。

第二條、代理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或項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職責,不得跨區和跨範圍操作。

2,如參與代理區域外業務時,應知會甲方,並由甲方與當地代理商協調處理。

第三條、市場推廣及商標使用

1、乙方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活動,並承擔相關的費用、為鼓勵乙方的市場行為,甲方將提供相應的支持、

2、合約期間,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華絡通信代理商"的身份從事銷售無線網絡產品的相關市場活動;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進行任何活動、

3、未在甲方書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註冊商標或被確認是甲方所有公司及產品的商標。

4、乙方如在進行市場推廣活動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標,披露雙方合作關係或介紹甲方公司及產品時(名片,宣傳資料,等),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甲方提供商標及文字使用規範,經甲方審核後給予書面同意。

第6章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對於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為1個月。

2、甲方對乙方工作的考察標準包括:乙方業績情況,乙方相關公關能力,公司運作狀況和商業信譽。

3、考察期滿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報告,提出代理資格轉正申請,甲方在5天內確定是否授權相應的代理商資格,並向乙方説明原因、

第7章保密條款

合同雙方相互承擔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指屬於一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所有的,並被其視為祕密的技術,商業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採取保護措施、)應予保密,不得披露,且僅為實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第8章承諾與違約

第1條甲方承諾:

1、甲方在協議期內,在乙方所屬代理區域內獨家向乙方供貨;

2、為配合乙方銷售,擴大甲方產品銷量,甲方根據乙方的銷量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和相關促銷;

第2條乙方承諾:

1、設有專門的經營場地,人員,並保證充裕的資金銷售甲方的產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訂的銷售任務、乙方向甲方承諾:協議期完成銷售任務______ ___萬元,並且每月任務不低於___ ________萬元,如連續2個月完不成最低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3、對甲方所有銷售文件嚴格保密。

4、乙方工商登記資料需要變更時,應提前2個月將變更事項通報甲方,並在變更後10天內報甲方備案。

第3條違約條款:

1、甲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乙方可以書面提出異議及補償要求,甲方應在尊重事實及雙方利益基礎上儘快給予解決;

2、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做出處理決定並有權通報相關的其它分銷商;

3、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可採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價供貨,某一時間內斷貨(在此期間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級分銷商或客户供貨),取消代理資格等方式;

4、乙方經營嚴重不景氣或不積極推銷甲方產品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甲方可以終止代理資格;

5、乙方的嚴重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6、甲方決定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前一個月應書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資格起三個月內,雙方結清往來帳務;

8、本條款未盡事項,參照甲方其他制度執行。

第9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約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

件、如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和政策法規的變更等、

2、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經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內受到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終止履行。

第10章適用法律及正義的解決

1、本協議簽署,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

2、甲,乙雙方如發生之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將提交甲方所在區域仲裁委員會裁決,該裁定為終極裁決,對雙方均具法律效力。

第11章協議的變更和補充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體現、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以附件一(杭州華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代理授權書)註明,任何一方至少在協議期滿前三十天給予另一方提前續約或到期終止協議的書面通知、如雙方在本協議到期時能達成續約合同,本協議自動失效。

本協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塗改,本協議傳真及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權書

附件2:產品價格單

立約人(甲方):杭州華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立約人(乙方):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代理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築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1.服務範圍:

2.服務內容:

□發佈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範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託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範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於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託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託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託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託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託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於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複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託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於並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託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託人應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並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範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諮詢。

第十條對委託人委託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託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儘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託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委託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繫,代表委託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託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閲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並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託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並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於委託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託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採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以外或委託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餘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委託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有關代理合同8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委託合同(B)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乙方為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代理合同9

代理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權給代理人,那麼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簽訂相應的合同。那麼此時,在代理合同當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責任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介紹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託他人。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沒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權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的話,此時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負責任的。同時,要是代理人超過了代理權限進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認的話,對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過程中遇到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處理。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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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合同是什麼?

哪些屬於無權代理合同?

所謂無權代理的合同就是無代理權的人代理他人從事民事行為,而與相對人簽訂的合同。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有以下三種情形:

(1)根本沒有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人根本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授權,就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簽訂的合同。

(2)超越代理權而簽訂的合同,是指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代理關係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3)代理關係中止後簽訂的合同,這是指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託關係等原因,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已不復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

無權代理合同為什麼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儘管缺乏代理權,存在着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將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納入效力待定是基於以下原因:

(1)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並非都對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無權代理而簽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從本質上講,無權代理行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徵,如無權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願意與被代理人簽訂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後授權,也就意味着事後對合同的承認。

(3)經過事後的追認,可有利於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保護合同相對人的利益。

無權代理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

無權代理在實踐是怎麼認定的呢?無權代理的後果又是什麼呢?我們通過案例來看看前面兩個問題。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陳某的女兒替被告立據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約定月利息為30%,此後經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於1999年初分別歸還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歸還1000元,20xx年2月歸還300元。彭某追要餘款無着,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處。

[審判]

江蘇省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女兒代理被告立據向原告借款應屬無權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原告依借據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時,被告沒有表示否認,且已實際償還了部分本息,應視為被告已追認其女兒的行為,故而被告應承擔該行為的法律後果,即應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評析]

本案涉及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問題。無權代理的行為,其效力是不確定的。因為無權代理行為對被告代理的本人並非一定不利,因此這種行為並不為法律所禁止,並非一定無效。對無權代理的法律後果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認權。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規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認無權代理行為。

被代理人的追認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至於被代理人追認應採取何種方式,法律並未單獨規定,因而應當理解為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對第三人的義務履行或向相對第三人履行義務,都視為追認。但追認須是對無權代理人行為的全部承認,被代理人追認的效力在於使無權代理變為有權代理使其效力從不確定狀態變為確定狀態,該無權代理行為自行為成立時就對被代理人發生約束力。

就本案而言,對於陳某的女兒代理借款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並未向彭某表示反對,相反,陳某以自己還款的行為追認了其女兒的無權代理行為。陳某就應承擔其追認的後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權。無權代理行為在來被代理人追認前,第三人可以請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認的明確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與無權代理人所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權或撤回權。第三人行使該權利的目的是使無權代理行為的不確定狀態早日確定下來。催告權行使的對象為被代理人且必須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對象為無權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無權代理還與代理人為民事行為時,不享有撤回權。本案中,彭某不知陳某女兒是否有代理權,在陳某追認前,可以撤回實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為人主張權利。但在陳某追認後,彭某則不能以陳某女兒的所為為無權代理為由行使撤回權。

3、無權代理的行為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無權代理的行為未經本人追認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為,因為無權代理行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使第三人既無法實現現實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從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出發,行為人向第三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該既是一種負履行的責任,又是一種負賠償的責任。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陳某女兒代為立據的無權代理行為,經陳某事後追認,已變為有效的代理行為,對陳某應該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陳某應該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

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成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案情]:被告姜某將其所有的一輛貨車掛靠於被告某實業公司經營。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後駕車與原告王某發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姜某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姜某因該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姜某及其車輛掛靠單位某實業公司共同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訴訟期間,王某委託某法律工作者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的賠償事宜達成協議,由兩被告共賠償原告135000元。後兩被告均按約履行了付款義務。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從被告實業公司收取了賠償款,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向實業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賠償協議已達成,以後與該公司無關。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對其傷殘程度進行鑑定。經鑑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構成一處七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原告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針對原告的起訴,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並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諾書,認為穆某作為原告的舅舅,一直參與前期賠償事宜的處理,在雙方對前期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後,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賠償款,穆某的行為已構成表見代理。

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認為是穆某的個人行為,對原告無約束力。

[審判]: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原告已委託他人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對此,被告實業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原告的名義向被告實業公司出具承諾書,現原告對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不予認可,故穆某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被告實業公司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來推定其具有代理權與法律規定不符,則被告實業公司辯稱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被告姜某賠償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賠償金等;被告實業有限公司對姜某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宣判後,被告實業公司雖提出上訴,但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納上訴費,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穆某出具承諾書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善意相對人客觀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被代理人對該法律行為的後果直接承擔責任的代理。

表見代理的成立需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沒有獲得本人的授權,而以本人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本質上是無權代理,因此代理人應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仍進行代理行為。

2、相對人依據一定事實,相信或認為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相對人所依據的事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為人以本人各義進行民事活動而不作否認表示;二是相對人有正當的客觀理由,如行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關文書材料等。

3、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無過失。如果相對人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審查不嚴,存在過失,則不構成表見代理。

4、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追認。

表見代理是在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為不認可的情況下產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為發生後,對該無權代理行為進行追認,那麼自然構成有權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見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備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等。

表見代理,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範疇,因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具有外表授權的特徵,致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從而使之發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對於如何界定“有理由”的範圍和尺度,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判斷是否構成表見代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觀的權利外觀,並能夠使相對人根據客觀事實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

所謂權利外觀即具有授權行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已經獲得授權。司法實踐中,表見代理的表現形式主要表現為有授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未越權表象的表見代理、有代理權延續表象的表見代理。具體包括:行為人持有某種能證明其具有代理權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被代理人以某種意思表示,聲明授予行為人代理權,而事實上並未授權;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代理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對代理權進行特別限制而未告知相對人;無權代理人與本人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如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代理人權限終止後,被代理人未盡通知、公告義務,等等。基於這種種客觀的事實,使任何一個正常交易的相對人據此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認識。如果沒有上述各種客觀的表象,僅憑藉主觀判斷得出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結論,即是誤信,不能產生表見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關聯性。

無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着特殊關係,客觀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確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某種事由,如夫妻關係、僱傭關係等。這種關聯性除存在特殊身份關係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為而產生授權假象,因此在本人與無權代理人沒有任何牽連的情形下,不應適用表見代理。

3、相對人是否是善意、無過失。即相對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實際上沒有代理權,且這種不知並非因疏忽或缺乏應有的謹慎而造成。即相對人已盡了充分的注意,仍無法否認行為人的代理權。相對人並無過失,這種過失既包括相對人未盡到審查和進一步核實義務,也包括不應當產生合理的信賴而主觀上形成一種錯誤的認識和判斷。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對人應對代理人有無代理權加以慎重地審查。如相對人因輕信代理人有代理權而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對行為人的代理資格或代理權進行審查而相信行為人的代理權,不能成立表見代理。

本案中,原告與穆某存在某種特殊身份關係,但原告受傷後並未以任何形式授權穆某作為其代理人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了無權代理行為,故穆某的行為不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後果不應由原告承擔。

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及措施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合同的簽訂運用在企業經營活動中越來越多。那麼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業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又是如何採取的?將為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合同風險防範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從組織機構、管理規章層面進行規範。對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培訓,特別要對經營活動中經常簽訂購銷合同的人員和經營管理層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合同意識,掌握合同法律制度,並自覺地運用到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而增強企業的應變﹑發展和競爭能力,避免經濟損失。

2、嚴把合同簽訂關

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產權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和鑑證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

3、要強化履約意識

合同一經承諾,即具有法律效力。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要及時瞭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制度,及時總結合同管理中的經驗教訓,提高防騙反詐能力。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適時運用撤銷權﹑變更權和不安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自我保護

對違約行為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欺詐行為要及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和避免損失,並請求有關部門予以打擊。

二、合同風險防範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審核、簽定、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可以建立相應的制度規範、採取相應合同風險防範措施,防止在企業合同方面出現風險。措施包括:

1、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

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範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税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對合同性質要了解,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4、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為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採用先款後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採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

5、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覆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複,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條款“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裏“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6、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7、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8、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9、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南京市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儘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儘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於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10、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為,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託公證、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諮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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