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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園土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生態園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及荒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兩議會”同意,將位於該 村秋峪公路北面積200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荒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韓愛軍,西至北磚井地,北至路,南至路,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2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生態園。園內採用生態模式進行觀光,園內農業的佈局和生產,將農事活動,自然風光,科技示範,休閒娛樂,老年公寓,體育健身,倉儲物流,餐飲服務等融為一體,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2.承包形式:獨立承包經營。

3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50年,自20年 月 日到20年。

4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 畝土地的承包金共計 萬元,承包金的交納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雙方約定每 年付一次,每次提前 天,一次性付 萬元。

5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並協助乙方協調好村民及周邊鄰居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

4.甲方須協助乙方按照生態園的統一規劃完整地進行開發和利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園內四通,即水通、路通、電通、氣通。

6.按本村村民用電、用水價格按時收取乙方水、電費。

7.為乙方提供兩眼以上自備井及自來水,以滿足生態園區用水的需要。

8.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一次性解決承包土地內的遷墳、拆除地面上構建物和移植採伐樹木等工作或對樹木等工作或對樹木合理作價。

9.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在符合用地性質及城建規劃的條件下,可以進行商業開發。

6.乙方不得利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按時足額繳納各種費用。

8.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合同的轉包

1.為了充分合理的開發和利用土地,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要簽訂轉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內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8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繼續生效。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地。甲方除如數退還乙方未到期的承包金外還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在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及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定未來承包合同

9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利用的實際投總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方達到乙方本合同的要求時,乙方按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承包費逾期30日未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造成損失,甲方退還乙方承包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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