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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寫字樓租賃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寫字樓租賃合同九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為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 層 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

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為乙方辦公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

第四條 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

1.改造及裝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 ),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 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 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 (包括甲方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為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

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為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

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

3.保證金:

3.1 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3.2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3.1款約定的數額。

3.3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

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交付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4.公證費、印花税及登記費: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各自支付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與租賃有關的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合同印花税、登記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應將有關租金費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項按時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及賬户。甲方有權變更指定的銀行及賬户。

5.2 乙方應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雜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6.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6.1 大廈的物業管理由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機構”)負責或自行負責。

6.2 租賃單元的物業管理費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曆月人民幣______元,即每月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因運營成本變化而相應調整相關費用,該種價格上漲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當時的市場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機構所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在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須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支付______個月管理費保證金,計人民幣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個月管理費,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管理費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費屆滿後,乙方應在支付當月租金的同時按時支付當月的管理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管理費。

6.5 乙方應在管理機構發出付款通知書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管理機構所定的收費標準和付費方法按時將每月的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交予管理機構。

6.6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不願再續租,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管理費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賃單元內的保安

1.對租賃單元內發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員故意或嚴重過失而發生的任何失竊及搶劫事件而給乙方或乙方的顧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賃單元內的人員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租賃單元內發生保安方面的問題後,在乙方通知管理機構時須即時做出反應,以儘量減少或避免對乙方的損害。

2.乙方為加強租賃單元內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為配合乙方加強針對租賃單元的保安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3.乙方應將其已知或應當知悉的可能導致客户人數大量超出平常人數的事件或其它異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時間內事先通知管理機構,以便管理機構維持正常辦公秩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款的約定,或因其它過失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全額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a.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維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設備及系統處於良好、正常的運行狀態,保持公共地方衞生環境乾淨整潔,使乙方有一個適宜的辦公環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承擔大廈公用面積的綠化、治安聯防等管理工作及費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損耗或因有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以外,甲方保證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賃單元內的電、照明(照明燈具除外)、空調、通訊等服務處於良好狀態並具備正常辦公的條件。

1.4 提供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辦公層)租賃單元內的空調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時空調服務,應在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為乙方在大廈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指定的位置設置大廈統一標準的公司標牌(標牌使用的名稱以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名稱為準)。

1.6 甲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乙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7 履行國家規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 權利:

2.1 甲方享有大廈所有通道或公共區域的進出權。

2.2 甲方享有所有設備、系統、管道的檢查、維修及裝置權。

2.3 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有權派工作人員出於對租賃單元或大廈進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維修之目的而進入租賃單元,但甲方應提前[1]天書面通知乙方,但在發生緊急突發或危險事件時,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

可以立刻進入租賃單元內處理事件而無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後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乙方。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為其經營目的使用租賃單元。

2.4 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連同本合同出租的單元將大廈全部或大廈的一部分轉讓於第三方,但甲方應確保受讓人承擔甲方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諾及權力。

2.5 甲方獨家擁有裝置、安排、維修、拆除及更換一切位於大廈任何部位的招牌、佈告、招貼及廣告裝置的權力。

2.6 甲方有權更改大廈的名稱而無需徵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對大廈的重新發展、拆卸包括大廈內單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權利,但甲方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應當保證向乙方退還管理費保證金。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其餘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該種行為致使乙方的直接經濟利益受到嚴重影響,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終止前______個月期間,甲方或其授權人在預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帶人進入視察樓宇,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將大廈包括租賃單元或任何部分設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擔保權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負責並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損失或傷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甲方的任何棄權;甲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其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及其相應的補救措施。

b.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1.義務:

1.1 如期足額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佔用部分公用區域,則其所佔用的公用區域上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或雜費由乙方承擔。

1.3 乙方應於簽署合同後,改造及裝修期開始前,向管理機構提交一切室內改造及裝修圖紙。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所制訂的《裝修手冊》之相關規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門書面批准的改造及裝修圖紙和規格對租賃單元進行改造及裝修。

1.4 合同期內乙方若進行改造及裝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並取得書面同意。

1.5 負責賠償因自身原因給甲方、其他業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 合理使用租賃單元內甲方提供的裝置及大廈公用裝置/系統/設備(此包括但不限於空調/取暖裝置、消防/警報裝置、照明裝置、電纜、電線、佈線管道),避免受到人為破壞。

1.7 乙方所租賃單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因修復損壞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上述損壞未進行或未完全進行修復,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賃單元遭致自然災害的破壞,例如暴雨、風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賃單元遭致以上情況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管理機構。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過錯而給租賃單元結構性部分造成任何損壞時,在收到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單元修復至完好狀態。

1.10 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自有財產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

1.11 同意管理機構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進入租賃單元進行常規維護或緊急修理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1.12 未經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更改樓宇內的設備、間隔及安裝、擺放任何超越樓層負重標準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任何對甲方或大廈其他租户造成滋擾或危害的活動,亦不能經營或做出任何會損害大廈形象的營業或行為。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非法活動。

1.14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存放任何對大廈或其他人員構成危險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於武器、、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違法或危險的物品。

1.15 除乙方業務所必需的適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儲存或製造其它物品;除徵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飼養任何動物,不論其具體用途。

1.16 乙方不得進行亦不得允許他人進行任何導致大廈的保險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險費增加的活動。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險費時,則甲方需支付或額外支付的保險費以及其它有關開支,應由乙方立即補償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廈的公用區域,如大廈門廳、電梯、樓梯、通道、大堂、樓梯平台、櫥窗和其它公用區域堆放、丟棄或留置箱物、傢俱、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對大廈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帶來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經甲方及大廈管理機構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門窗內外或大廈內部或外部設立、陳設或展示任何廣告、招牌裝置。

1.19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同時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20 乙方保證在租賃單元內經營業務前,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機關發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批准或許可證或其它類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屆滿後,乙方須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交還甲方。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則可無償轉讓上述全部或部分裝修予甲方,在此情況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復原狀的義務。

1.22 乙方如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租,須在本合同終止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事情,甲方對乙方與其顧客之間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4 乙方不得通過轉讓本合同而允許任何他方使用租賃單元,不得轉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賃單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乙方無權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減免任何按本合同規定所需繳付的費用。

1.26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營業名稱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詞,但乙方作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況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賃單元內安裝任何自用空調設備,需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的書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8 乙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甲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29 乙方應自擔費用獨立負責租賃單元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1.30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與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1.31 無論甲方對乙方曾有何種承諾或有何種形式的關聯,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式、經營品種、經營策略、宣傳推廣活動及其它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均不負擔任何責任。乙方有義務詳盡瞭解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恪守其規定。

1.32 乙方承諾,如租賃單元是提供日後新設機構使用的,一旦新設機構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乙方同意在新設公司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頒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予新設機構,並由新設機構與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三方協議。

1.33 乙方承諾,使用租賃單元新設機構將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並提供給甲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新設機構未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終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5 履行國家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權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內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賃單元。

2.2 乙方對管理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在不損害大廈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快進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權使用大廈所提供的公共設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乙方的棄權;乙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由於本合同第十條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由於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終止。

2.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甲方的書面終止通知自發出後立即生效。

2.1 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2.2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租賃單元的用途。

2.3 擅自將租賃單元或其部分轉租或轉讓予他方或與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交納各項費用且收到甲方首次書面通知後未支付達______日。

第九條 違約和賠償責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於______日內繳清該款項。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後______日內仍未能繳付該等款項,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致的損失及滯納金。

2.如乙方拖欠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根據延遲支付的實際天數向乙方收取應付款項______‰/天的滯納金,上述滯納金自該款項到期之日起計,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關的費用。此滯納金將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權利和相應的補救措施。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租賃單元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內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並無須返還乙方已付的保證金。

4.在本合同規定的租

期內,若乙方將本合同租賃單元轉租或分租,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因此而產生的第三人對甲方權利的影響。若乙方未在規定期內消除前述影響,甲方可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前述影響,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5.本合同終止或被解除時,乙方應當最遲在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或本合同終止日當日騰空並搬離租賃單元,此期間乙方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並且應自擔費用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後歸還給甲方,同時應歸還所租賃單元的全部鑰匙。

6.若乙方未按規定歸還所租賃單元時,則甲方享有將乙方租賃單元騰空並將其恢復原狀的權利,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騰空所租單元、將所租單元恢復原狀以及將乙方租賃單元內物品存放在它處的保管費用等均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若保證金數額不足,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在甲方未開始行使前述權利前,且乙方仍繼續佔用租賃單元期間,乙方就此期間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向甲方繳納佔用租賃單元的租金。

7.當乙方搬離租賃單元並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後,應通知甲方對租賃單元進行驗收,雙方就驗收時的現狀簽署《歸還交接單》,除非該交接單明確標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賃單元,否則,該交接單隻説明乙方歸還時租賃單元的現狀,並不視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並接受租賃單元。乙方在解決《歸還交接單》中存在的問題期間,仍視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歸還租賃單元。

8.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甲方無須返還乙方已付之保證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畢租期的應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終止合同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未履行租期的應交租金,乙方應就此超過的部分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租賃單元另行訂立租賃合同,以減少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2.若租賃單元因為發生火災、水災、風暴、颱風、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災難以致不能使用或導致物業封閉租賃單元的,或基於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歸責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的原因而被政府當局宣佈為危險建築,則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將依照租賃單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應扣除,直到租賃單元可重新使用為止,但甲方既無責任恢復租賃單元原狀,亦無責任就上述租賃單元於不適使用期間而向乙方支付賠償。若租賃單元連續[3]個月不適使用,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但雙方在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不因此受影響。

第十一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賃單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變更致使甲方送達不到的,甲方將通知送達至租賃單元即為送達。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期間,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其餘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規定與管理機構的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衞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台,(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令,依法經營。注意防火安全、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違反上述條例應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籤新合同時,交費標準按新合同執行,且須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合同)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合同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 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以下簡稱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出租房屋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實際使用面積㎡)。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改房屋用於合法經營。

2、該房屋初始租賃期共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初始租賃期以物業交付該商鋪給甲方的時間為準,截止日期隨之正常變更。)

3、以上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乙方未違反合同相關條款,並有意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叁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重新商定租賃金額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起始第一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2、第二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3、第二年,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為¥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元。

4、房屋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收條。(以上租金為不含税金額)銀行轉賬的,乙方保存好銀行轉賬條,每個季度末提前十天將下個季度的租金付清。

5、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押金人民幣¥14000元,(合同期滿,房屋設施在沒有損壞及其他費用都結清的情況下,押金全額退還)。

6、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物業產生的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乙方在物業租賃期間,應按時交付負擔的費用(物業費、電費等)。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3、對乙方的裝修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義務。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轉租與買賣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的產權進行買賣交易,買賣交易完成後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產權變更後相關文件及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按合同份數加釘與此合同一起保存,並將收款方式及共同達成的其他條款寫進合同備註,以方便乙方繳納房租,如無特殊情況無需更換合同。

2、甲方如對該房屋進行買賣交易時,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不得在乙方未同意的情況

下,影響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3、甲方出售該房屋產權的,在等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間內將該房屋的租賃權轉讓給第三方用於正常經營。

5、乙方轉讓第三方經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相關經濟補償。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該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原始結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拖欠房租累計達1個月以上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判斷的,應於10天內向對方説明具體情況。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憑證。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當年的年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約金,並額外支付乙方房屋裝修費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裝修的所有支出證明(收據或發票)。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沒收押金未使用的租金部分。

(1)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房租累計達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0.05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當年總租金的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及戰爭”。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如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申請當地仲裁機構裁決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方:

證件號:證件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證件號:證件號: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第五條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第六條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八條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7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05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7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 甲方將 大廈6層607號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2) 房屋建築面積59.39平方米,每年純租金 元,即 元整。

(3)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3月 日起至 20xx 年 3月 日止,共計三年。

(4) 水、電、暖費乙方支付,承租時水錶度數 噸,電錶讀數 度。

(5) 物業管理綜合費用,水電保證金等,承租期間按物業公司暫定標準執行,乙方自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6) 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預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計5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雙方合同到期在沒有出現問題時退還乙方。

(7) 房租費:乙方先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屋租金共計 千元,先交錢後用房。次年的租金須提前一個月交付。

(8) 乙方因經營而產生的税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房屋或門面因出租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 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設計方案須經甲方蓋章同意,以免影響建築結構。如果乙方擅自動工引致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10) 為了大廈的整體形象,乙方須服從大廈的總體安排和統一管理。

(11) 為保持本大廈的外立面美觀,大廈外牆嚴禁自行製作廣告牌和防盜網,確實需要安裝防盜網的,須用不鏽鋼製作。且安裝在門窗內。

(12) 乙方租期內,損壞房屋或公共場地和設施的,由乙方承擔所本文_來源於_貴大.在線造成的損失,並負責修復或委託甲方修復,修復款由乙方負責。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恢復承租前房屋的原貌。(牆面、地磚﹑門窗、燈具完好)

(13) 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方須向對方繳納半年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認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並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電暖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負責。

(14)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

(15) 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6) 簽訂合同時,乙方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居住地:乙方居住地: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中州路數碼大廈A座 的套房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為辦公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 元(不計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緣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季度應付的租金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合同計租之日為 年月日開始。租金每季度為 元(大寫: )。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同時甲方每次在收到房款後應給乙方收據。

五、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愛惜好套房內的一切屋子結構及其裝修飾物,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願意修復原狀並費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租賃期滿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租賃結束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及時退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任意處理,乙方無異議。

七、租賃期間、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並遵守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辦公或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或危害社會公德之事。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示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則與甲方商議同意方可;

③租賃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辦公室內附帶物品: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甲方將座落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廈 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為貳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為 元整(含一個月押金、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乙方需另行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停車費。

第三條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條 甲方給乙方結算費時,應當出具憑證。

第五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六條 甲方保證第五條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併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明(乙方辦理工商執照用)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九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叁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絕不維修的,乙方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鑑證後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從房租中扣除)。

第十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的,經乙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時,乙方預交款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應結清房租,多餘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第十四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不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交款有結餘部分、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伍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並其返還甲方。乙方預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於北京大廈座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為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衞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為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户行:

賬號:

户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為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作為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為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税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户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為,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税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為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