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實用的土地租賃合同模板彙總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土地租賃合同模板彙總6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區和共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租賃土地”),編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與四至範圍由勘測定界報告附件之附圖確定,附圖應由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證其擁有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該租賃土地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對於_________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前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徵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1、租賃土地用途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屆滿前 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如同意延長,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甲方應在租期屆滿前辦理完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續租手續未及時辦理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與返還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登記手續。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_____日內,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返回土地後對於該土地上乙方遺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_____日內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認定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並由甲方處置,所有權歸甲方。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筆租金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支付給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筆租賃費用後___日內,甲方應開具等額正規租賃發票並交付乙方)

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證自己對於租賃土地有合法、有效、無任何瑕疵和爭議的完整權利;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如土地產權證明書、測繪圖、紅線圖等)是真實有效的,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保證該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轉租、或對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債務;

③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相應推遲,因延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⑤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⑥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⑧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享有同等條件下對該土地的優先租賃權。

⑤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按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交還土地使用證。

⑥除經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⑦合同終止履行,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並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第七條 雙方保證

1、甲方保證

①甲方對出租土地擁有合法、唯一的土地使用權,保證該土地出租是合法、有效的。

②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③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其他規定。

2、乙方保證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③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有下列方式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經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4、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後,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並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成都市區,總面積約20xx畝,四至界限分別為。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xx年至20xx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温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師傅搞網站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師傅搞網站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一)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併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且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時返還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附着物使用權的書面協議。需要強調指出的是,租賃土地使用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租賃合同,併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並且不得違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訂立中應注意的問題

1.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方式

(1)協議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人與承租人面對面地協商,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協議方式訂立合同,與另外兩種方式(招標、拍賣)相比較其特點是排斥第三人蔘與,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因此,依這種方式訂立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較大的靈活性,尤其表現在土地使用費(租金)的確定上有較大的靈活性。

(2)招標出租。招標是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其特點是招標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數人(承租人)提出邀請,希望眾多人向其投標(要約),而招標人選擇條件適宜者決標(承諾)而訂立合同。招標方式,是一種融市場競爭優勢於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賣出租。依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權人以公開競爭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出租,並從眾多報價人中選擇出價最高者訂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以拍賣方式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特點是不考慮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費額者即可獲得土地使用權。因此,這種方式能充分實現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值,對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出租人繼續保持與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訂立的出讓合同關係基礎上將土地使用權租給承租人的行為,因而其較之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程序要簡單一些。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2.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説,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聚:

(1)公告。即將要出租土地的意圖告之大公眾,使願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決定是否承租,採用何種方式承租,並做好承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協商簽約對於有意承租者來説,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進行協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自願協商,對訂約提議表示完全接受,則視為承諾,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由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加蓋法人印章。而在招標出租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當招標人選中中標人後,便依照雙方約定,與中標者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出租合同。

(3)依法辦理登記。即由出租人分別與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記手續。不經過登記的出租行為,違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關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規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當事人的資格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要有合法資格。合法資格指的是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及其經辦人,必須具有法定的訂立租賃合同的權利。

(1)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資格。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人首先必須享有土地使用權,然後才可以出租。《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法人可以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但作為法人內部的職能機構和生產科室、車間等由於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無權以法人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2)法人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體,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證明的承辦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法人的行為能力應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實踐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加所有經濟合同的訂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規定授權所屬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或業務人員作為承辦人,以法人名義去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的代理人或業務承辦人,應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範圍內從事活動。

(3)委託代理人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要有合法手續,即受委託人必須取得委託單位的授權委託書,且委託書中應當載明委託權限、委託範圍、委託期限、委託事項等,並加蓋委託單位的公章。受委託人須以委託人的名義同對方當事人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況,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有關的文書、電報、圖表和其它資料。除此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出租土地的面積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圍的環境,基本建設情況,地上建築和其它附着物狀況,市政設施情況等標的條款。

(2)租賃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這是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中最關鍵的一個問題。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基礎上,因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租期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其最長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後受讓人已經使用的年限的餘額。地上建築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與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標準及給付方式。

(4)土地使用規則,即出租合同的建設條件必須要符合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劃,不得任意改變。如確實需要改變,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讓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出租合同無權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規則。在使用土地時應注意環境保護、園林綠化、消防衞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擔保方式。

(6)違約責任的條款。

(7)糾紛的解決方式。

(8)雙方認為應加以特別約定的條款。

(9)合同訂立的地點、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按照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規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擔的義務。從合同效力方面觀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須發生的法律效果,並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容。履行中應注意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並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1.出租人的主要義務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根據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主體同一的原則,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時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時,所佔土地使用權也隨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證”作為自己的權利證明;土地使用權出租並不影響土地使用權享有人原來應該承擔的各項義務,尤其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出租人在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應及時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與新的出租人及時修改租賃合同。另外出租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於他人接受轉讓(出售)的權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負擔,由出租人承擔,如國家徵收的土地使用税,應向國家交納的土地使用費及其它費用,仍由出租人負擔。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應負保證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奪的義務。出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承租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後果嚴重的,還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的權利

①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賃權排斥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再次出租給第三人的行為。

②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原土地使用權租賃關係,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人主張租賃權。

③租賃權一般還包括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承租人的主要義務有:依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約定的租金標準、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無權擅自改變,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絕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響其使用時,可以請求出租人適當減免租金。承租人非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權轉讓或者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按照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護土地,不得擅自改變,並不得對土地進行掠奪性使用。如果要改變土地使用用途,則必須通過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請。租賃關係終止時,按規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則是交回原物。交還的土地不能包括隱蔽的危險(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險時,承租人應以自己的費用予以排除,並依《土地復墾條例》予以恢復。承租人違背上述義務時,出租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後果嚴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義務,即是出租人的權利。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烏鎮一牧場的`600畝左右個人承包土地轉包給乙方,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設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即從XX年1月1日至XX年11日止,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付款方式:即從XX年至XX年乙方向甲方每年每畝交納350元整,承包費每年在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用(按實際種植面積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權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用地。

2、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在乙方種植期內甲方負責供應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依法保護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2、乙方在承包期內,承包地不得進行抵押,如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在承包期內,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付對方違約金XX0元(貳萬元整)。

八、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籤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位於 鎮 村的土地 畝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用於種養及生態農業開發。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每年總租金為 元整,按年支付。於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後用地。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青苗及其他補償歸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租賃土地周邊的自然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山石、水源、溝渠等)有使用的權利,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進行合理利用和調整(包括對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滿後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負責復耕)。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就租賃土地對外合作。但如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八、其他約定

1、合同期滿時,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請求社區居委會、鎮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區居委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鑑證單位:(蓋章)

見證人: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租賃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內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於 ,總面積: 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

3.租賃期限:

4.租金:

5.甲方權利、義務:

6.乙方權利、義務:

7.違約責任:

8.其他約定事項:

9.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有: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需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訂立合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