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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勞動合同範本(精選7篇)

物業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基於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3)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該崗位工作任務與職責如下:

該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為: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崗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二、協議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工資_________元/月。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由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但個人承擔部分自理。

四、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其他管理制度,按時完成崗位工作,具體以該崗位的職責為準,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條件

(一)終止:

1、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撒銷的;

2、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甲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甲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違法或犯罪行為被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六、合同期間,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特殊待遇的,因乙方個人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l、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接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若與國家規定相悖的,則以國家規定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xx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期限為其中試用期為xx個月,到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xx部門從事xx工作。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xx工資制度,月工資為xx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工資支付日期為每xx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xx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xx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xx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物業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現住址: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基於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 項執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3)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

第二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

5、其他:______。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從事___工作,該崗位工作任務與職責如下:

該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為:

第四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崗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第八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f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崗位的薪酬制度雙方約定為:

第十條 雙方約定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元/天,事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病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曠工扣除標準為 元/天。

第十一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甲方按月將工資打到乙方帳户上,乙方在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隨意、無故剋扣乙方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資:

(1)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2)甲方代扣代繳的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甲方可從乙方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5)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六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八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確認,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可以就工資、崗位、工作內容等事項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未經與對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約定事項進行單方變更。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雙方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相關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1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除甲方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下列行為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的行為,乙方具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予補償:

1、連續曠工____日或一年累計曠工____日以上;

2、對別人惡語中傷、辱罵,造謠生事,詆譭公司或他人的名譽、信用的;

3、對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嚇、脅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撥是非,教唆、煽動他人怠工或者罷工,參與打架鬥毆的;

5、私自接受業主和客户饋贈的;

6、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户利益、影響公司聲譽的;

7、盜竊公私財物的;

8、連續兩次在羣眾測評被排在後三位或被公司處理兩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會不良力量解決公司內部問題的;

10、蓄意違抗公司或主管領導的合理安排或調遣,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條 乙方因工作失職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三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試用期滿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作為代通知金。

第三十條 具有《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情形的,合同終止。

第九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乙方因自身主觀過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本合同被確認為無效;(2)本合同訂立時,因乙方隱瞞其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實,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觀過錯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5)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6)乙方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規定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

第三十二條 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時,應該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好工作、辦公用品、財務和其他交接手續,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款項後支付乙方的剩餘的工資。甲方應在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時間內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和辦理各種關係轉移。

第十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五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規章制度作為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第四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家庭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物業勞動合同5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受 用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受用人身份證號:

甲方根據公司需求本着公開招聘、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核、 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為明確用人單位和受用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條約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屆滿,合同自行終止,若需要續約,需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的以下第 種工作制度:

A,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三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保安 工作。乙方確認工作責任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本於工作職責道德、專業技術技能指導等進行培訓,乙方應接受公司教育培訓考核。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地、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5、根據乙方的能力及表現,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最後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現行工資制度標準及崗位區別,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餘福利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根據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3、甲方應嚴格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報酬方面規定。

4、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發放上月的工資及各類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幾天,乙方個人所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及工資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在職期間應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與勞動保護。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停工醫療期限和有關待遇按勞動相關規定執行。

2、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等,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規章制度

1、 甲方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規章制度。

2、 乙方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嚴守商業機密。

3、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獎懲規定給予乙方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 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由於工作需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定勞動合同。

2、 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1) 經由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2) 遇不可抗因素,無法履行勞動合同時。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證實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時。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時。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傷害公司信譽,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時。

(4) 乙方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供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甲方另行安置適當之工作時。

(2) 乙方無法勝任勞動合同約定這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適應所有工作時。

(3)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議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時。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時;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時;

6、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並進行交接。但甲方辭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乙方及辭退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條 保密規定

1、 乙方不得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印、摘抄、保存和銷燬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不得使用、保存和銷燬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

2、 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它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3、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4、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營、和他人合營、受他人委託經營、兼職從事同甲方相競業的業務或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收繳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之責任

1、 乙方違反合同的保密、服務期限、解除合同等相關約定的,應按照上海有關規定賠償之前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招錄費或保密約金,並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2、 若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導致被解僱,甲方將不予賠償,同時可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自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爭議一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因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1.公司規章制度 2.受用人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並於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受用人承諾:本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瞭解員工守則公司規章制度等文件,且自覺遵守該文件所規定的內容.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居住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物業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中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3、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為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作。

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述工作制,甲方並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安排乙方執行:

1、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2、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 甲方遇有緊急任務時,有權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認真負責地按要求完成緊急性工作任務。

4、 根據工作需要和特殊崗位特點,月工作工資包括固定超時工作部份。

5、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辦事程序及崗位職責與工作標準;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應的崗位、部門工作規範、規程及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

6、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7、 甲方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應的餐費補貼。

8、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疾病醫療、計劃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乙方試用期間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崗位工作,按考核結果確定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 甲方於每月3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

3、 甲方視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並根據乙方工作考績結果發放獎金。

4、 增薪

1) 乙方有特殊貢獻時,甲方予以增加工資,或提前晉升崗位工資。

2) 乙方職位晉升時,甲方按職位增加工資。

5、 減薪

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時,甲方按一定比例減發工資。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受到停職處罰時,甲方在乙方停職期間減發工資。

3) 乙方犯有嚴重錯誤時,甲方可酌情減發工資

4) 乙方被解職或調整崗位時,其工資由甲方按照新職位或崗位確定工資。

5)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下列方式處理:

a、 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三小時的,按加班半日計算,發半日倒休條一張;

b、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發倒休條一張,安排補休;

c、 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支付乙方日基本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福利

1、 乙方試用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並根據崗位需要辦理工傷保險。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公司規定的醫療期內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滿一年的由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標準工資一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工作規程、規範員工守則等;愛護甲方的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的;

3) 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4)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的;

7) 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物業勞動合同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月工資為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 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