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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十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必備】勞動合同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簽約須知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青島勞動合同樣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合同範本《青島勞動合同樣本》。

3。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4。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後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6。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7。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並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全 稱

住 所

聯 系 電 話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下面勞動用工合同樣本是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歡迎大家瀏覽。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工種的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本工程施工範圍內。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許可決定。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或按 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內,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姓 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來甲方參加工作,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用工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到期可續訂合同,

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二、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 公司中工作,從事服裝加工。

三、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四、勞動制度: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如有違紀現象發生,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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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2、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 五、工資待遇:

1、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行計件工資,多勞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沒有訂單,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資 元整,但乙方不得進入其它廠工作。

3、甲方每月底發工資,決不拖到下月發工資,否則公司將按天每位工人工資額的3%O支付給工人,以承擔遲發工資的違約金。

4、在本公司工作過一年以後接着工作者,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按10元遞增。

六、福利待遇:

公司包食宿,員工同時享受工廠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雙方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方無故未經甲方同意退崗的,按違約處理,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有很多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加蓋公章,而是以雙方簽字作為有效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和公司之間發生勞動糾紛,該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關於勞動合同沒有蓋章是否就沒有法律效用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 完整的合同形式應該是在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條款以後,雙方要蓋章簽字。

一般用人單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蓋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簽字的情況下,要有負責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承辦人員簽字。

勞動者作為勞動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對於合同的期限、約定的崗位、以及薪金等內容沒有異議以後,自己要親自簽署自己的姓名,以示承諾。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由別人代簽。

而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合同文本要至少一式兩份,公司與勞動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約,就象買賣房屋、汽車合同一樣,當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目的是作為憑證,雙方隨時有據可查,便於督促履行。公司沒有給勞動者留存一份合同,是不合乎規範的。 第二, 勞動合同蓋章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協議而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最一般地表現合同之成立,就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但是勞動合同的成立並不代表着合同生效,比如,應屆畢業生的三方協議,只能説明合同成立,只有學生畢業以後,到達工作崗位,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才發生效力。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勞動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此時這份勞動合同的內容才在法律上產生效力,勞動關係也自合同生效時建立。

勞動合同應該符合下面三個條件:

一、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是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通常,年滿16週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當然由於法律上“誰主張,誰舉證”的仲裁訴訟的證據制度,如果勞動合同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詐、脅迫而簽訂合同,那他就必須舉出充分的證據來。

三、訂立的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作出了不少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裏的“應當”表示勞動者必須這樣做。即使在合同中約定提前3個月或者提前3天,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 對於勞動合同的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八條這樣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轉 載 於: 勞動合同未簽字蓋章可否主張雙倍工資市民葉先生:20xx年3月初,我入職江西某酒業集團銷售公司半月時,公司通過人力資源部專用郵箱向我發送了書面勞動合同的電子文本,該合同就我的工作內容、基本工資、績效提成、獎金、合同期限與社保待遇等進行了約定。我提出了具體意見後,公司做了修改,再次發給我,我再次予以回覆,意見為“同意”。事後,公司按照約定,每月向我的銀行卡匯入基本工資3600元,績效獎金及提成每月1000至6000元不等,並按月為我繳納了社保金。20xx年10月下旬,我因違反公司制度被辭退。我認為雙方一直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6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認為電子文本的勞動合同已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確定,並早已實際履行,應視為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拒絕了我的要求。請問:我若申請仲裁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嗎?

律師:《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的證據種類分為八類,其中第5項明確規定“電子數據”系證據之一種。可見,數據電子文本一類的內容與紙質書面材料,只要經查證屬實,具有同樣的證據效力。《合同法》第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所訂立的合同雖未簽字蓋章,但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則成立並生效。根據你的案情敍述,雙方之間的電子文本勞動合同不僅經過了雙方平等協商,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而且公司一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了按月向你支付工資、績效獎金等主要合同義務,你也同樣按約定從事酒類銷售工作。雙方之間的電子文本勞動合同雖未簽字,但已經全面實際履行,應視為雙方已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因此,你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勞動合同 篇5

方:方: 編號 :JYTW 勞 動 合 同 書

甲乙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 方:性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現 住 址: 郵政編碼: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户口所在地:所屬街道辦事處: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將税後工資打至乙方工資卡,月工資 ,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金。工資基本構成為: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績效獎金:按各部門規定發放

午餐補貼:

第十條 乙方的績效獎金、獎金、津貼等,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的經營狀況確定並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調動崗位後的工資及相關待遇,按甲方所規定的工資制度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詳見公司管理制度福利待遇相關規定。

六、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以在公司內部公示的版本為主)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嚴格履行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最大限度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四)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及其它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六)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七)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八)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九)乙方為全職僱員,在受聘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受聘於任何第三方;

(十)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直接或間接地成立公司而從事與甲方類似的業務併成為該公司的直接或間接擁有者或經營者(如董事、法定代表人、經理或員工等);

(十一)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並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户口簿、學歷、學位或其它相關技能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九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

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泄漏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者;

(五)在工作場所鬥毆,行為不檢,品行不端並屢教不改者;

(六)未遵從甲方專職工作的規定,在外兼職者或利用工作之便為己謀利益者。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提供虛假的個人信息。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但符合第二十條的情況除外: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配合辦理工作交接直接結束,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或死亡的;

(三)乙方下崗待聘後,無法重新上崗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歇業或撤消的;

(五)乙方連續六個月沒有通過甲方的考核指標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 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出資培訓等情況,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應按照以下方法賠償甲方相關費用。

未履行服務年限

賠償費=實際培訓費總額 X ——————————

合同約定服務年限

第二十九條 如本合同期滿而乙方在培訓協議中承諾的服務期未滿,本合同不能終止,應順延至服務期滿。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及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而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五條 競業禁止及守密義務: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瞭解和掌握的商業祕密提供、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提供和透露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乙方除應對其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嚴格保密之責任外,還應採取合理之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理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勞動合同 篇6

 一、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嗎

可以補籤,你也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但是補簽了之後,對於你維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會有不利,關鍵是無法證明合同是補籤的

1、“公司要補籤勞動合同”,從用工之日到補籤之前扣除一個月後,按《》應支付雙倍工資。

2、“如果員工拒絕籤合同”,可按《勞動實施條例》規定書面通知本人:“xx日前來人力資源部,如逾期不籤,勞動關係自動終止”。(送達本人並由本人簽字收到)

3、如果以後此人“就此事索賠雙倍工資”,本人簽收之日之後的不必支付雙倍。

4、一般來説,願在公司乾的員工不會不籤合同(因為保障了他的合法權益),也不會向公司索賠補籤前的雙倍工資(因為人是講道理的,自己並沒有付出雙倍的勞動)。

5、不排除一些頭腦簡單的貪心者惡意不籤合同,等着索賠雙倍工資。可按第2、第3兩條處理後與其終止勞動關係!

 二、補籤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嗎?

“兩倍工資”和“補訂合同”是用人單位並列承擔的責任,即使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仍應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7條又作了進一步的明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單位同時必須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即“兩倍工資”和“補籤合同”是用人單位應並列承擔的責任。也就是説,只要用人單位沒有按期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而不管是否補籤勞動合同,均沒有任何免責事由。

綜上可知,一般法律是允許補籤勞動合同的。但是在勞動合同補籤後,勞動者還是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寧夏新沃野生態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2、如甲方現行工作時間將來因順應管理要求而減少,乙方自動過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約談。

五、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含補充)可由甲乙雙方中的作何一方提出,變更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營私舞弊、嚴重失職,並在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③嚴重違反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並在甲方範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④乙方提供甲方虛假簡歷、學歷證明資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惡意拖欠工資的;

②甲方脅迫乙方從事違法工作的。

4、本合同到期,或雖未到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辭職應提前 一 個月向甲方用書面形式提出,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提交辭職報告後並在1個月內將其移交工作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好。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離職屬違約行為,除承擔違約責任以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解決為輔。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聘用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受聘方(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___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___至周___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_班___________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週期為 (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方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總包方:XX中公司

分包方:XX公司

XX項目主體勞務合同於20xx年12月份簽訂,其具體單價參照了當時分公司其它類似項目單價。但該工程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因工程結構形式局部較複雜、業主和管理公司現場管理不同於國內管理慣例以及20xx年夏季持續50年一遇高温等因素,導致勞務分包商的實際施工成本已高於原《勞務合同》單價。為辦理勞務完工結算,經分公司項管部、項目部及分包商三方協商,對原《勞務合同》單價進行了重新調整,並達成如下一致:

1、 雙方按本協議附件《XX主體結構勞務單價調整表》約定調整的單價進行主體結構完工結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價格調整。

2、 最終結算額以分項單價*分項工程量之和為準。

3、 本補充協議調整的分項單價包含了各分項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和原勞務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4、 總包方後期代分包方進行的材料清理、質量維修費用總包方有權在完工結算中扣除。

5、 原勞務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不因本協議簽訂而更改。

6、 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執二份,分包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十篇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