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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六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買賣合同六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 (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乙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為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工服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 標準執行。

(2)按雙方封存的樣本作為合同的執行標準。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結算時以實際交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包裝應符合運輸規定要求及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

2.因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侵泡、磨損,需要更換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更換及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及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要求更換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與合格物的差價部分。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以甲方合同生效並量體完畢,乙方收到預付款後開始起算。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上工作日完成。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產品規格採取量體制衣,以雙方確認的量體制衣數據為準,質量按約定執行,發現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修改、退換、重做。甲方被量體人員如對規格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應對此要求進行書面確認並簽字。由於衣服不合體引發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5.甲方驗貨時,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制服,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約定進行修理、退換、重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數量:

3.本合同總金額(價税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不含税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增值税為人民幣元,增值税率為%。

4.貨款支付方式:

5.發票: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數量、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貨款並採取其他措施以維護甲方權益。

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甲方要求退換的貨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承諾儲備足夠的面料及輔料,為甲方提供續訂服務,以備甲方在日後追加購買服裝

6.乙方承諾為甲方所購工服提供質保,質保期天。

第九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為永久。

3.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無故單方終止履行本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總金額20%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應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部分款項,並要求乙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對不能交貨部分,甲方有權終止該部分合同。

3.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逾期不答覆的,視為不需要貨物,本合同自動終止。

5.乙方將貨物發到錯誤交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將錯運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於:為假冒偽劣材料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等,甲方可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7.合同履行期間內,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或履行質保義務的,每出現一次乙方應按每日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相關證據,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協商確定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責任。

第十二條 通知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送,各方送達地址及聯繫人信息以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5.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工服購買清單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簽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簽章):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後,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定 (2)託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B、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兑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後 ,按即期承兑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兑,買方承兑後,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提交的裝運單據後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後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隻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隻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後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後,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於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製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後,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衞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後天內回覆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後天內回覆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事發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並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簽字)(簽字)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 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 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 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 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 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1.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設備協定款後,乙方將擁有此設備的一切權利,從此舊設備與甲方無任何關聯,乙方一次性付清購機款,表明甲、乙雙方對此舊設備的買賣協議正式生效,舊設備買賣程序結束,舊設備全部產權實現了自動轉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 ;車架號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______至___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車輛使用性質: ( )客運、( )貨運、(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 。買方應於___ 年___ 月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文件包括:(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税訖證明、( )車輛年檢證明、( )養路費繳費憑證、( )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 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

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

切損失。相關的合同範本·買賣合同的定義(什麼是買賣合同)·英文版買賣合同·標準商品買賣合同·貨物買賣合同·車輛汽車買賣合同·水果買賣合同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小區___胡萊三國活動_____樓________號車庫 ,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胡萊三國活動付清全款。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庫後,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胡萊三國活動。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胡萊三國活動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胡萊三國活動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胡萊三國活動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太原市百城鐵合金有限公司

乙方:張維平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生活區院內及庫房的廢鐵、電機等物品一次性出售給乙方(其中不包括電焊機拾台,空壓機壹台)。

二、甲方同意將生產區內劃紅色圈的設備及廢鐵一次性出售給乙方,包括土燒整個鋼結構,不包括土燒破碎機壹台及配套電機壹台,拖拉機兩台。

三、付款方式:乙方必須一次性將伍拾壹萬元整付給甲方後乙方才能拆除。

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