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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租賃合同模板集錦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租賃合同模板集錦5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為更好地推廣和發展肉雞養殖事業,依照“互利互惠,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與河南**集團合作,為明確雙方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肉雞養殖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肉雞養殖規模

乙方在 縣 鄉(鎮) 村自建肉雞養殖場,雞舍室內養殖面積為 平方米(新增面積屆時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雛週期和每批放雛量視出雛情況而定,由甲方養殖部根據具體情況掌握)

二、養殖技術及要求

為保證養殖質量,乙方自願遵守甲方現有制定的及甲方因發展需要而後續制定的有關養殖方面的管理制度。並保證按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養殖管理制度純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經濟關係的確立

1、乙方通過雞場達標驗收後,全額現金雞苗,飼料,並預交1元∕只的共同保證金,甲方可謂乙方立户。若辦理五户聯保手續後,,甲方可適當墊支料款。

2、甲方根據市場供求關係和價格的變化,有權合理調整雞苗、飼料的供應價格和商品雞回收價格,甲乙雙方均從甲方文件發佈之日起按變更的新內容執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飼養面積供應適量的健雛雞苗,甲方將接雞計劃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雛時允許乙方到孵化場驗收挑選,對殘、弱雛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2、根據養殖需要提供科學配方的全價飼料。

3、按計劃收回乙方提供無藥殘、無疫病,檢驗合格的商品成雞。

4、無償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

5、及時結清與乙方有關的財務手續,按時兑現結賬餘款。

(二)乙方責任

1、根據合同約定,按甲方投放計劃接收雞苗,否則,甲方有權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購買甲方提供的飼料,不得轉讓、拍賣和摻雜飼餵,乙方使用飼料數量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料肉比,達不到的要補足數量或按400元∕噸補差價。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的飼料有異議,應在提貨之日起三日內提出,並妥善保管並封存,由雙方共同取樣送質量監督部門鑑定後協商解決。逾期乙方承擔一切風險後果。

3、按甲方調度令要求,準時、準量交售商品成雞,如乙方將成雞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隻5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該款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貨款中直接扣除。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自願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和監督。自願無條件從甲方領用藥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購藥品、飼料、添加劑。若有違反,甲方按《藥殘控制規定》追究乙方責任,具體:(1)現場稽查,發現有違禁藥品或經甲方抽檢有違禁藥品的,每發現一次,乙方必須支付違約金20xx-3000元,該違約金由甲方視情況而定。對於該項違約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雞款中直接扣除。(2)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養殖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合同雞場飼養除甲方正常投放雞苗以外的畜禽,否則,乙方自願承擔當批所養甲方雞苗數量每隻3元的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履行養殖合同過程中,必須保證合法經營,在購買雞苗、飼料、運輸、交售商品成雞過程中,不得以賄賂、欺騙等不法手段惡意串通,損壞另一方利益,否則,乙方自願承擔一萬元的責任和相關法律責任。(該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乙方以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養殖合同。

2、在飼養過程中,乙方沒有認真履行義務造成虧損,影響下批飼養,乙方在交雞之日起七日內用現金彌補預留資金,方可繼續養殖,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約定違約的內容,違約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作為違約金,以補償對方損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戰爭、政府政策性行為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雞後,按照雙方約定結算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業務,並留足下批雞苗、小料預留資金(每隻6元)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清償全部所欠甲方債務,如乙方在結算時,賬上有餘款,所剩餘款在三個月後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內容,除合同中約定甲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須遵守以下約定:

1、若甲方因發展或因產生需要可單方終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況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解除。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隨時協商修訂,協商條款由雙方簽字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月___日 起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乙方(簽字) 養殖部包片負責人: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願租賃甲方的樂器作為家用練習,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起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給甲方。

三、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大寫()作為押金,所租賃樂器的市場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四、甲方的樂器以租代售,租賃期間如乙方有意購買,甲方可以酌情減免租賃時所產生的租金。

五、鋼琴租賃的相關問題

1、鋼琴是半年起租,只簽訂半年協議的,月租金為200元人民幣,籤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協議可享受最低月租150元人民幣,租用鋼琴籤一年半(即18個月)或以上期限的可免單次搬運費和託運費。

2、籤2年可使用四年,籤3年可使用7年,籤4年可使用10年。如合同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乙方沒有要求退租終止合同的,視為自動續租半年。

3、本協議不支持提前退租。

4、租琴時只需繳納押金(即所租賃鋼琴的市場價格),租金在合同到期結算時從押金中扣除。合同到期後,甲方扣除租賃時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後,所剩餘的押金款項全部退還給乙方。

5、乙方應妥善使用保管所租樂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樂器受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或賠償維修費用(正常使用的損耗除外)。

6、租賃樂器種類: 琴身號碼: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新時代琴行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3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租賃設備合同範本。

一、機械設備概況

二、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設備僅限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該設備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由_____方負責該設備操作手工資。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

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設備保證金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六、租賃設備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的進場費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合同範本《租賃設備合同範本》。

2、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3、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負擔,維修費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負擔,所付費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由甲方負擔的部分從甲方收取設備租賃費中扣除。(易損件如葉片、鏈條、鉸籠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設備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

5、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機手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4、甲方機手應每日嚴格填寫甲方單位派發的租賃機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結束將此表交乙方單位簽字蓋章,並以此表計算租金。

八、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在設備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設備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户 行:

帳 號:

税 號: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户 行:

帳 號:

税 號:

租賃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於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户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範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 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

並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 承包經營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經營的範圍

1、 油茶開發、種植

2、 農作物開發、種植

3、 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

山地租賃為: 元/畝,共計: 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

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計元,五年後一次性付清後20年租金共計: 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係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佔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於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於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築、林地樹木等附着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 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

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煤場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坐落在的煤場一處,煤場內的建築物有 。在以下合同中簡稱煤場,煤場就包括建築物和設備。煤場的主要用途是存煤、選美、銷售煤炭等等,如果乙方想改變使用性質,必須提前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變使用性質。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煤場作為經營煤炭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不得違法經營,如乙方非法經營給煤場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1—3 該煤場建築物和設備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不得改變該煤場上的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的現狀,使用性質,乙方租賃期到,由甲方檢驗合格後,乙方方可撤離。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與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為 年。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煤場。乙方需繼續承租該煤場的,則應與租賃期屆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處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 3—2 租金按年分期付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應提前2個月付清,以此類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租賃期間,使用該煤場所發生的水、電、暖、通信、空調、有線電視、衞生費、安全保護費由乙方承擔。

4—2 甲方負責此煤場與工商、税務、環保、土地、村民及其他政府執法部門相關事宜的處理,並且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3 該煤場地磅檢驗校驗費用第一年由甲方承擔,其餘兩年由乙方承擔。

4—4 甲方負責給乙方樹立路牌,乙方可對外以甲方煤場的名義經營。

  第五條 煤場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煤場及其附屬設施,應及時發現該煤場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乙方在租賃期間,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

5—2 租賃期間,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3 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統一,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乙方,及其維修責任乙方承擔。

5—4 甲方在此煤場的房屋、設備設施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煤場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煤場,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每場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照每日違約金500元支付甲方該煤場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煤場應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可以將該煤場部分轉租給他人,必須實現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租。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煤場轉讓給他人承租會與他人承租的煤場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甲方必須退還乙方剩餘租期的租金,轉租或交換後,該煤場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且甲方必須退還乙方剩餘租期的租金,雙方互不承認相關賠償責任:

(一) 該煤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提前收回的;

(二)該煤場因社會公益事業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煤場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滅失的;

(四)該煤場由於政府行為不能繼續經營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

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煤場,經乙方催告後10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煤場使用用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煤場內建築物、設備、附屬設備損壞的;

(四)乙方擅自轉租該煤場、轉讓該煤場承租權或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煤場的;

(五)乙方擅自把甲方煤場設備專賣或轉換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過5天的;

(七)乙方非法經營,執法部門追究責任的;

(八)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4—2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後,甲方賠償乙方剩餘租期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9—2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改變建築物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現狀】或【賠償損失】。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呼和浩特市所轄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力、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4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1、乙方在租賃煤場期間,如發生設備丟失,由乙方負責原價賠償。

2、乙方在租賃煤場生產、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附件一、煤場設備及設施清單

附件二、甲方土地手續複印件

附件三、甲方煤場營業執照、工商、税務複印件

(騎縫章蓋章處)

甲方(名稱):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名稱)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日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