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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服務協議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前期服務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前期服務協議

前期服務協議1

委託方(後稱甲方):

受託方(後稱乙方):

一、甲方將向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服務費用萬元整,該費用將包括:

1、派出技術專業人員赴現場協調、技術服務費用;

2、項目策劃文本製作費用;

3、酒店項目必要的外出考察、參觀、論證等差旅費用等。

二、支付形式:

1、甲方收到乙方費用單據後即以現金方式予以支付。

2、費用單據除技術專業人員的技術諮詢服務費支付單外均須以正式發票予以報銷。(附:技術諮詢服務費支付單式樣)

三、其他:

1、技術專業人員的技術諮詢服務費按項目和派出人員的資歷由乙方制定費用標準。

2、乙方將保證該費用做到專款專用。

3、該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服務協議2

物業名稱: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購房人)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類型座落位置建築面積平方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____日內,與業主委員會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保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定並遵守《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1、2、3、4、

四、綠化的日常維修與管理1、2、

五、安全防範1、內容(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2)(3)2、責任(1)(2)(3)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1、內容(1)(2)(3)2、責任(1)(2)(3)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1、2、3、

二、設備運行:1、2、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1、2、

四、環境衞生:1、2、3、4、

五、綠化:1、2、3、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1、2、

七、安全防範l、2、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1、2、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起始時間:。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業主委員會建立後,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定的協議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機動車1、2、非機動車1、2、

二、

三、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一、二、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五、。

第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家庭個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乙方另有協議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揚州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服務協議3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3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 9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 11

第六條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13

第七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4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14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5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5

第十一至十七條 15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受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方是指: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

乙方是指:物業買受人(業主)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

類 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至小區正式成立“業主委員會”並簽署本小區新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之日止,在此期間所提供的物業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維護、維修、管理,並維護公共區域的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等。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服務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條例》、《 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以及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編制物業服務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使用計劃。

8、每6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及其它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依法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併合理收取費用。

1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有償服務,接受乙方的監督。

13、自本協議終止時起30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服務移交手續,物業服務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4、甲方可採取規勸、公示、糾正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3、監督甲方的物業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4、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5、依據本協議以及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甲方制訂的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不得擅自安裝防盜柵欄、防盜窗、衞星天線、太陽能熱水器、搭建陽光房、花架、陽光板等。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轉讓本物業,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結清本物業所有費用,包括:物業服務費用、水電費用等。

9、乙方出租本物業,應事先將本物業服務協議告知承租人或使用人,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1、因甲方維護修繕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通過或臨時佔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乙方應予以配合。

12、根據本物業原有設計方案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的用途使用所購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 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池)、水泵、排水管道、化糞池、垃圾箱(房)、電梯、照明燈具、建築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相關企事業單位負責。

四、環境衞生的維護和管理

1、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

2、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3、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4、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5、衞生消殺。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管理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

(2)24小時保安門崗執勤;

(3)巡邏檢查;

(4)周界報警監控;

(5)禮儀安保服務。

2、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內的秩序,盡到安全防範責任。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維護和管理

1、內容

(1)限速、限重、限高;

(2)禁鳴;

(3)業主車輛停放管理;

(4)外來車輛進出管理、泊位管理。

2、責任

(1)指揮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

(2)保持物業區域內安靜;

(3)確保出入口暢通;

(4)維護交通秩序。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前,應與甲方另行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甲方要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3、甲方對乙方的違章裝修採取勸阻、制止措施,勸阻無效的報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4、乙方裝修應符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有關房屋裝飾裝修的法律法規以及本物業有關房屋裝飾裝修制度的規定。

八、消防管理

1、內容

(1)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和易燃物品的管理;

(2)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3)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2、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不失效;

(2)消防通道暢通;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九、公共綠化維護和管理

1、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除蟲和必要的補種。

(4)節日綠化佈置。

2、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保持外立面整潔、統一;

2、維護小區建築設計上統一美觀的風格。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

1、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定期維護保養;

3、專人維護保養。

三、環境衞生

1、環境整潔、無污染;

2、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衞生消殺及時、規範。

四、公共綠化

1、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2、美觀協調。

3、重大節日(春節、五一、十一)在園區公共部位進行綠化佈置。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道路暢通;

2、車輛按規定停放。

六、秩序維護員

1、統一服務,文明執勤;

2、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秩序。

3、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對訪客應禮貌注視,來訪人員應實行詢問、登記制度。

4、禮儀安保服務

1)公共區域日間設保安進行秩序維護,提供細心、周到的禮儀安保服務;

2)公寓內白天巡邏次數不少於4次,夜間巡邏次數不少於5次;

3)重點部位和部分時段以及有特殊情況時,每小時巡邏1次,並有簽字記錄、存檔;

4)巡邏人員應按巡邏路線規範巡邏,發現建築物設施、行人、車輛等安全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或報告,注意處理不安全的隱患,並接受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和詢問;

5)在遇到安全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按照應急程序處理或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協助保護現場。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2、急修:20分鐘內到現場,24小時內採取必要措施,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3、乙方或使用人報修及時率達 100%,維修質量合格率達 98% 以上。

八、酒店式管家服務

設立12小時客服服務專線,業主來電應100%給予答覆:對業主或使用人的報修要20分鐘趕到現場,其他諮詢等應予以具體回覆;對業主或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覆。管家在受理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求助、諮詢、投訴時,回答應禮貌、記錄要清晰,並儘快處理,應填寫相關記錄表格存檔。除業主提出的需求和問題以外,客服管家必須做好以下服務工作:

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甲方的服務滿意率達90%。甲方如對滿意率有異議,則以《 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一 級》的相關服務內容與服務標準來評價甲方的服務質量。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

一、物業服務費用

1、本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各項費用採用酬金制形式(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每月按本物業管理區域理論可收取的全額月度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的10%比例和所有其他全體業主權益收入的10%比例提取酬金。

? 電梯住宅: 元/月·平方米;

? 室內停車位服務費: 元/月·個;

2、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公共能耗分攤;

(4)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7)辦公費用;

(8)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及相關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其它屬於物業服務支出範圍的費用。

3、計費時間:自房屋交付使用、乙方可以領取鑰匙之日次月起開始計收,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取鑰匙,自開發商發出書面通知約定領房日期的次月起計收。

4、物業服務費首次預交3個月,以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按月或季度、年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5、停車場車位服務費按每月或季度、年交納,業主或車位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納當期車位服務費,履行交納義務。

6、雙方約定的交費方式:

委託銀行定期自動扣費(代扣手續費由業主自付)

現金交費

轉賬交費

三、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乙方與承租人約定由承租人繳納的,從其約定,乙方負連帶繳納責任。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單元水電費用等。

五、物業服務費用標準按 優質優價之收費標準 調整。

六、物業服務收費按法定產權面積計收

第六條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一、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停車場車位供來訪客人、送貨車輛等臨時停放使用,不作為固定停車用途,收費標準按照《 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辦法執行。

二、甲方對物業經營用房及其它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進行經營的,其收入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雙方自行約定。

第八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享有廣告牌(品)佈設權,但不得有損物業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除成本外)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物業內設置任何形式的廣告(包括門牌、標識),但乙方在本物業所屬商鋪內合法經營廣告內容符合廣告法並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且不損害物業整體觀瞻和業主合法權益的除外。

第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由乙方交存的專項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

二、維修資金由 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共有。

三、物業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四、維修資金不足時,根據政府規定和業主大會決議,業主委員會應當向小區各業主按乙方佔有房屋建築面積再次籌集維修資金,具體籌集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者委託的業主小組實施。

五、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物業服務費須經物價部門批准。

二、其他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無法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多收費用每日2‰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應交金額3‰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賦予的權利予以追收。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服務協議4

甲方:

乙方: (購房人—業主)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公用部位環境衞生等項目進行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的行為;

5、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6、每個季度向乙方公佈物業清潔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清潔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4、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5、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定本協議;

6、對承租人、使用人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環境衞生: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第四條 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六、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

第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體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前期服務協議5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公房出售單位(產權單位)。

乙方是指:購房人(產權人)或承租人。

本物業名稱: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

乙方所購買(租賃)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座落位置: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2.有權將本協議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轉讓給委託的 物業管理企業。

3.監督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保證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本協議規定實施物業管理,並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承擔責任。

4、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5.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6、負責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在保修期內按規定承擔保修責任,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承擔相應費用。

8、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9、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o、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11、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

12、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專項工程任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14、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7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出席業主大會或被推選參加、出席業主代表大會,享有相應的權力。

2、監督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有關規定並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接受甲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二)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制止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三)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和財務年度計劃。

(四)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為業主、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 、 等。

(七)房屋共用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備是指共用給排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 、 。

(八)房屋共用設施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箱(房)、庭院燈、停車場、 、 。

(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十)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十一)公共環境衞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經營管理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車輛盜搶保險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制止停放。

(十三)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 。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十四)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 、 、 等的管理。

(十五)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十六)負責向業主和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經有關部門委託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採暖費 、 、 。

(十七)接受乙方委託,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

第三條 甲方保證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下述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中,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後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台、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衞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共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物業企業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 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 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 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第四條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一)住宅按套內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為: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

(五)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調整標準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築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按規定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相應費用;

(九)保修期滿後發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務的維修養護更新費用,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套文件執行;

1、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2、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十)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暖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十一)乙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物業管理企業可按約定標準向乙方收取服務費;

(十二)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

(十三)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結餘部分,主要用於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2、綠地養護;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4、便民服務費用;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五條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六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簽訂利用本物業管理區內房屋、共用設施、共用場地設置的户外經營性廣告及商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並負責收取有償使用費。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後結餘部分用於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2、綠地養護;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4、便民服務費用;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未達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及利息,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費用的 %按日交納滯納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因未按規定交納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未按規定續交維修資金,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導致物業失修失養,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給予經濟賠償。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先行墊付,按相關業主擁有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於工程開工起15日內向乙方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按日交納滯納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附件:

1、《物業使用守則》

2、《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前期服務協議6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説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本(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户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設備。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本(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本(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本(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類型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類型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8.本示範文本(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前期服務協議7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聘乙方為甲方開發建設的荊州市玉蘭小區(以下稱 “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單位相關事宜、在雙方已經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稱“合同”)基礎之上,補充約定如下:

一、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

1、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0.5萬元通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該款項作為本項目開辦費中,用於物業服務員工招聘培訓、辦公用品採購、物業管理服務工具採購等,具體項目見本協議附件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預算中的其餘開辦費共計4萬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開始開展本項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後3個日曆日內通過轉帳方式給付乙方,以保證項目的物業管理接管工作順利開展。

2、開辦費用由乙方按甲方財務流程使用報銷,總額度控制在4.8萬,甲方對列入預算的項目在合同期內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補貼。乙方對開辦費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監督,開辦費採購的物品需經過甲方查驗籤點。

3、關於開辦費所支出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問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定後為甲方提供臨時業主公約等文本的擬訂和在房管局的備案協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項目正式交付使用前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諮詢,範圍包括從物業管理角度對項目的設計施工和促進銷售提供建議、對銷售人員進行關於物業管理方面的培訓;乙方在項目入住期間協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續辦理服務如驗樓等;乙方在項目接管後協助甲方處理業主對房屋質量保修的報修,主要是接待業主諮詢和投訴、填寫報修聯繫單轉給甲方處理、對客户進行安撫和回訪解釋以避免糾紛等;做為對甲方開辦費用的交換,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務的費用,享有開辦費用的使用和用開辦費用所採購的物品的所有權。

4、合同期未滿之前, 由乙方按開辦費用預算總額採購的所有物品所有權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內無償使用,其保管和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有乙方承擔,但乙方不承擔任何折舊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損毀消耗的,必須由甲方認可;合同期滿後開辦費所採購的物品由乙方無償獲得;合同非正常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按照合同執行期長的比例無償獲得部分開辦費所採購物品,具體辦法雙方另形協商。

5、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無償提供臨時辦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並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業管理用房裝修,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維護責任和其他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二、正式入駐前期介入服務與費用

1、為保證順利交接,乙方應於正式入駐小區之前介入項目進行員工招聘培訓、工程介入等接管準備。

2、乙方前期介入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由甲方負責按照確定的標準支付,最終以乙方實際介入人員情況為準支付。

3、本項目交付房屋買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冊》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項目前30個工作日內完成文字稿擬訂,交甲方設計版式及印刷,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所有必須的物業管理入夥文件資料印製成本一律由乙方從開辦費中列支。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的補充約定

1、按照《荊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以及國家發改價格[20xx]1864號《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等規定,業主從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承擔物業服務費,未售房屋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物業服務費;為計算方便,本項目實行已售房屋從業主前來辦理入夥手續領取房屋鑰匙的下一個月度初起計算物業服務費用,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甲方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給付乙方。

2、為保證本項目物業管理正常進行及方便業主,採取在辦理入夥手續時預收業主一年物業服務費再移交鑰匙的辦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業管理服務費按照預收一年處理,乙方對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的帳目情況每個月公佈一次,並接受業主和甲方的監督。

3、甲方給予房屋買受人物業管理費優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書面文件為準,房屋買受人持優惠文件乙方予以認可接受,並按月以優惠文件實際發生的當期金額向甲方報銷。

4、對本項目收費標準,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項目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位的使用和維護和外來車輛的臨時停放管理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自本項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內不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半年後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收取業主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具體價格不超過每車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務與費用

1、本項目綠化工程保活養護期內的用水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

2、本項目正式交付使用後的工程施工和維修保養等用水用電費用一律由施工維保單位自行承擔,具體承擔辦法由當事雙方另行協商。

3、本項目景觀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擔普通開放和維護費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開啟天數或延長開啟時間,由甲方預先書面通知乙方,按照實際延長的開啟時間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對銷售中心安全保衞等服務的,乙方應當按要求提供服務,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承擔費用。其他雙方未明確的服務項目的費用承擔一律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

五、物業移交與接管

1、乙方按照荊州市關於前期物業服務的管理辦法對本項目進行接管驗收後,雙方簽定正式的物業移交文件,本項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甲方將本項目移交乙方接管時,應具備荊州市房管局荊房[20xx]43號通知中所列條件,本項目的移交與接管事項雙方無明確約定的均按照此文件處理。

2、本項目移交物業管理前房屋套內、物業公共部位、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清潔衞生由甲方負責按照實際正常使用標準完成或督促施工單位完成;乙方不負責承擔此類工作;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由甲方承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3、本項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標識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屬設施設備由甲方負責完善,但需徵詢乙方意見。

3、甲方在不遲於首個業主通知入住手續辦理日期15個工作日前將已售房屋業主資料移交乙方,便於乙方做好業主入住手續辦理準備工作。

4、辦理物業移交時甲方需將本項目所有建築房屋鑰匙同時移交乙方保管;對已銷售的房屋,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協助其向業主移交房屋鑰匙,業主在接收房屋鑰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對未銷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鑰匙需辦理借用手續,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鑰匙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移交鑰匙。

5、甲方授權乙方對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報修投訴進行登記和中轉,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對業主報修問題進行預先複驗及通知業主複驗,並對業主進行回訪。

6、對本項目保修期內的物業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等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乙方不直接對第三方進行聯繫;甲方在退還工程保修單位質量保脩金時知會乙方並徵求乙方意見;其他關於本項目工程質量保修問題按照荊州市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業主代表的監督指導;物業服務費用採取包乾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協議給付物業服務費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補貼;但合同期內因主要生產資料價格變動造成的乙方帳面虧損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2、甲方需給付乙方的費用到帳日期一律以當月10日前為最後期限;雙方未明確的關於財務支付到帳期限一律按照本約定處理。甲方如不能按時按期給付費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在甲方欠費超過30個日曆日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包括降低服務標準和終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各項政府行政手續辦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與任何第三方因本項目發生的任何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負責承擔其任何連帶責任。

4、本協議為雙方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合同同時生效;其中內容如與合同有衝突的以協議約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荊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7、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前期服務協議8

甲方:XX開發公司

乙方:吉安市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XX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XX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XX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

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前期服務協議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第七條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甲方對環境衞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衞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衞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户)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户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

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前期服務協議10

甲方:安徽創元人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縣富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聘乙方為甲方開發建設的百合花園小區(以下稱 “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工作相關事宜、在雙方已經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稱“合同”)基礎之上,為保障物業管理企業的正常運營及合理利潤,補充約定如下:

一、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

1、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 開辦費通過轉帳或者現金方式給付乙方,該款項作為本項目開辦費中,用於物業服務員工招聘培訓、辦公用品採購、物業管理服務工具採購等。

2、甲方負責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無償提供臨時辦公用房供乙方使用,並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業管理用房裝修,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維護責任和其他問題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正式入駐前期介入服務與費用

1、為保證順利交接,乙方應於正式入駐小區前兩個月對介入本項目人員進行招聘培訓、工程介入等接管準備。

2、乙方前期介入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由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確定的標準支付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結算的約定

1、按照《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規定,業主從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承擔物業服務費,所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歸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內每月收取的物業服務費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運營及合理利潤(經雙方協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潤為肆仟元整)時,虧損部分和合理利潤由甲方

支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每月月底審核、結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賬目和有效憑證,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將虧損及利潤部分支付給乙方。

3、甲方給予房屋買受人物業管理費優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書面文件為準,房屋買受人持優惠文件乙方予以認可接受,並按月以優惠文件實際發生的當期金額向甲方報銷。

4、對本項目收費標準,乙方按物價局核准的標準執行。

四、其他服務與費用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保養維修費、綠化養護費、水電費(物業辦公用水電、公共照明、綠化用水)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對銷售中心安全保衞等服務的,乙方應當按要求提供服務,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承擔費用。其他雙方未明確的服務項目的費用承擔一律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計算。

五、物業移交與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關於前期物業服務的管理辦法對本項目進行接管驗收後,雙方簽定正式的物業移交文件,本項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甲方將本項目移交乙方接管時,應具備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的條件方可移交,否則乙方拒絕接管。

2、本項目移交物業管理前房屋套內、物業公共部位、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清潔衞生由甲方負責按照實際正常使用標準完成或督促施工單位完成;乙方不負責承擔此類工作;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由甲方承擔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

3、本項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標識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屬設施設備由甲方負責完善,但需徵詢乙方意見。

4、甲方在不遲於首個業主通知入住手續辦理日期15個工作日前將已售房屋業主資料移交乙方,便於乙方做好業主入住手續辦理準備工作。

5、辦理物業移交時甲方需將所移交的項目所有建築房屋鑰匙同時移交乙方保管;對已銷售的房屋,甲方授權乙方負責協助其向業主移交房屋鑰匙,業主在接收房

屋鑰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法辦理相關手續;對未銷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鑰匙需辦理借用手續,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鑰匙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移交鑰匙。

6、甲方授權乙方對業主房屋質量問題的報修投訴進行登記和中轉,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對業主報修問題進行預先複驗及通知業主複驗,並對業主進行回訪。

7、對本項目保修期內的各種維修,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約定處理時間,乙方不直接對第三方進行聯繫;如在約定期限內甲方未處理或者處理不到位,乙方有權自行處理,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業主代表的監督指導。

2、甲方需給付乙方的費用到帳日期一律以當月10日前為最後期限;雙方未明確的關於財務支付到帳期限一律按照本約定處理。甲方如不能按時按期給付費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在甲方欠費超過30個日曆日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包括降低服務標準和終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協議為雙方簽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合同同時生效;其中內容如與合同有衝突的以協議約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含山縣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前期服務協議11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有效期限問題。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失效,更換物業公司必須成立業主大會,按照建設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程序,小區有20%的業主同意由當地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進行選舉,小區2/3的業主同意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有效期有多長?我國法律對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訂立時是否應當確定合同期限沒有具體的要求,即可以約定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期限。但並不只是説只要約定了期限,前期物業合同就應該到合同期限屆滿時才能終止。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是出於對前期物業管理的需要由開發商選聘的,並不代表全體業主的意志,如果業主對前期物業服務不滿意,卻要等到合同期滿才能選聘新的物業公司服務,顯然剝奪了業主的自主權,損害了業主的利益。 因此《物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有效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由物業管理企業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的物業管理。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2十一條的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2十六條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本案中,K房地產公司與H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合法有效,該合同的效力將一直持續到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並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時,並且效力及於小區全體業主。

何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其有效期限有多長?《物業管理條例》第25條、第26條規定,建設單位與購房者之間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對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訂立時是否應該確定合同期限沒有具體的要求,可以約定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期限。但應該明確的一點是,並不是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了期限,就應該等該期限屆滿才能終止合同,業主大會才能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即使在約定的期限未滿前,如果業主委員會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則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行終止。

前期服務協議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台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台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環境衞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户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衞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衞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户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1.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2.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3.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xx] 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户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户·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户·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

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户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台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承諾書

為維護小區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台管理規定》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願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台管理規定》

1.禁止在平台上亂搭亂建各種房屋,一經發現,須及時拆除;

2.禁止從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潑水等,以防砸傷路人及破壞小區公共衞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會、聚眾賭博等其他非法活動;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種廣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內飼養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處行走;

7.禁止將平台上護牆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進行燒烤,以防火災發生及造成環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裝、使用電網;

11.只允許種植盆栽類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鋪土種植各類花草尤其是攀巖類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煙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頂、平台安裝太陽能熱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

為了維護業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諾書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願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在使用鍋爐進行採暖前仔細閲讀採暖爐的使用説明。

2.採暖系統包括採暖爐、採暖管線及設備、室內温控面板、分流器、閥門等。

3.無論是否裝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證將鍋爐設置在低温防凍運行狀態,以免凍壞採暖管線設備和爐內配件,造成損失。

4.採暖系統在運行中,每天觀察鍋爐的水壓是否在1~2kg之間,若低於此水壓及時補水,並注意放出系統內的空氣。

5.採暖系統運行期間經常對採暖系統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採暖爐廠家或聯繫物業公司。如您不便,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並辦理採暖系統託管低温運行協議,以保證採暖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6.採暖系統運行需足夠的燃氣和電源,才能達到自保。保證在電錶和燃氣表中輸入足夠的能源,短缺時及時補充

前期服務協議13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

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xx座落位置xx建築面積xx平方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責任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2、責任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二、設備運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四、環境衞生:

五、綠化: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七、保安:

八、消防: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急修

十、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x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x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x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x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

非機動車

二、有線電視:

第六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xxx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xxx交納維修基金xx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八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x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xx(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x年 x月 x日

標籤:協議 前期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