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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合同錦集6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合同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經營權轉讓合同錦集6篇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1

出讓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 ,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投資建設的 項目,是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設施,甲乙雙方就該項目特定位置商鋪經營權出讓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地點: 。

2、商鋪位置: 層 號商鋪。

3、商鋪面積:該套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依然歸甲方所有。

2、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產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税和繳納工商、衞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讓期限共 年。甲方於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 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為人民幣 元/月/㎡(建築面積),出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3、付款方式: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約定出讓價款。

第四條、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需交納的經營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用電、自用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 元/鋪,乙方需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繳付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1)第一年物業管理費暫定為 元/㎡/月,第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在甲乙雙方約定的商鋪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項目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相應調整。因項目管理運營需要增加新的收費項目時,甲方應對新增的的收費項目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3、乙方商鋪內滅水器購置及維修費:按市場維修價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鋪內安裝裝飾照明、通訊設施時,其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税、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商場的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時繳納物業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依據項目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5、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市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乙方商鋪。

6、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特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關費用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市場規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税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乙方在經營期間對鋪內建築、各種設備設施無權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裝

水電管線及設備。乙方因經營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必須提前報甲方工程部門,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5、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6、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户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7、乙方進場需辦理營業執照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活動,並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提前解約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轉讓金,並退還保證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 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 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 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 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 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8)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遵義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乙方應保證本合同記錄的聯繫地址及聯繫電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2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地點:

2、 商鋪位置:

3、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甲方將本合同標的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原房東與甲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受讓後,將繼續代替甲方向原房東履行租賃合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出讓價款:該商鋪五年經營權出讓價款為(大寫) , (小寫) 。

3、 乙方按照 分期 方式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大 寫) ,再於 年 月 日支付(大寫) 。

4、現有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財產清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乙方同樣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補償。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讓金中,包含甲方向房東繳納的肆萬元保證 金。租賃期滿後,房東應將此款退給乙方。

第五條、 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全部經營證照,甲方需配合乙方於最後一筆轉讓款支付前辦理過户登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間的遲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視為根本違約,甲方除應繼續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以外,還應按照出讓總價款的30%賠償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 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 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尉犁縣孔雀北路西則銀華小區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設備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後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20x年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20x年 月 日至20x年6月9日)及飯店內所有設備設施,房租到期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20x年月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x年 月 日預付轉讓費120x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壹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税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註銷。將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20x00元(貳拾萬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後,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經營權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回經營權。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全部由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權為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山場最佳經濟效益,甲方在穩定所有權,搞清經營權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將該户座落在涇縣昌橋元店村譚村組大對門山兩塊山場約14畝轉讓給乙方經營。

一、第一塊山場東至譚至勇交界溝,南至山崗,西至王根友交界溝,北至山腳;第二塊山場東至王根友交界溝,南至山崗,西至衞家灣交界溝,北至山腳。

二、轉讓期五十年,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轉讓金:兩塊共計人民幣陸仟伍佰元整。自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轉讓經營期限內山場一切經營權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撓和干涉,乙方並享有繼承權和轉讓權。

五、在經營期間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處分權、繼承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向乙方索要財物。

六、乙方經營期滿後,如果山場樹木沒采伐完,按市場價格轉給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昌橋林業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三和鄉南側屬村民 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節能保温建材廠生產加工使用。

二 、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3.6畝價格35800?畝,後面6.5畝28500/畝,合計人民幣:314130元,大寫:叁拾壹萬肆仟壹佰叁拾元整

3、付款辦法: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 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價款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有權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7.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流轉費,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___%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六、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鑑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