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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作經營合同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合作經營合同五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2.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3.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4.合作企業的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宗旨

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六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範圍

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作企業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説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

3.經批准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後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並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九條 註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第十條 出資

1.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2.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5.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6.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7.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9.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雙方分別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為:註冊資本50萬美元以下的為一年內;註冊資本51-100萬美元的為一年半內;註冊資本為101一300萬美元的為二年內;註冊資本301-1000萬美元的為三年內;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註冊登記後三個月內投入,並應投入註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註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二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三條 合作企業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合作企業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十四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第十六條 材料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税。上述免税進口物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於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税或者補税。

4.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於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於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合作企業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七條 技術

技術合作企業所採用的技術為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為合作企業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企業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條 產品銷售

1.合作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2.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由合作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

3.合作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4.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作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5.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二十一條 合作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和_________有關税收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

第二十二條 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 利益分配

1.合作企業在完税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合作企業經營虧損,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擔: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

1.合作企業設董事會,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4.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8)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七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勞動管理

1.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2.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合作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五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三十九條 財務會計、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四十條 外匯收支管理

1.合作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合作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税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四十一條 解散與清算

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合作企業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1.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2.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條 聲明與保證

1.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外方:

(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_________(時間)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_________(時間)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企業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期_________,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_________%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企業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3.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五十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於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_________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於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五十二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五十三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注:沒有附件的請刪除)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_________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五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一份,報_________(部門)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報_________、_________機關。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於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點)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下列合作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使用地點

1.甲方將坐落在昆明市龍翔街5號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積160平方米,類型店面,提供給乙方作經營牀上用品營業使用。

2. 在使用前乙方將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裝修補償金24萬元,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甲方已交至20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個月共計:53332元。以上全部一併共計:323332萬元。

第二條 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為共10個月,甲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個月或空關2個月的。

4.變更房屋使用性質。

第三條 使用期間房租費和各項費用交納方式

乙方須於20xx年8月20日前將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32000元一次性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其它如水電等雜費將在收到繳費單收據後一週內交清。

第四條 使用期間的房屋裝飾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基礎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使用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等均應事先和甲方協調同意後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裝修方案及裝修費用的相關複印件。

3.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項相關法規。否則,由此產生各種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裝飾施工時,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保障,如產生人員傷害、火災等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華之聲商貿公司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使用期的變更

1.甲方將負責於20xx年2月28日現行合同期滿前,保證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負責將合同轉簽到昆明峯航針紡貿易有限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20xx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前續簽到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全額退賠24萬元的裝修補償金及履約保證金2萬元,水電保證金1萬元,乙方後期進場裝修的費用--------元。

3.甲方保證續簽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年租金不超過96000元,富餘人員安置費不超過64000元.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水電使用費、和在使用期間產生的正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其使用權行為,終止合作。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理賠事宜

1.如在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二年內,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將按正式拆遷動工之日起計算,每月甲方補償乙方人民幣1萬元正的補償金)。一直補償到所籤協議的所有時間段完為止。

2.本條款於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為有效期,自20xx年5月1日後未發生因政府行為的徵地,拆遷本條款將自動失效。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協議有效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部門: 負責人: 簽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一、供應商經營品類為 品牌為, 經營方式為 .

二、營業額指標:全年含税營業總額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聯營指標(含税)具體約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進場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營業額的________%(如乙方實際營業額達不到約定的營業額指標,則按該指標提取),提取聯營管理費,於每月付款時一併結算。

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對乙方委派的駐店營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乙方同意按駐店營業人員的人數,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管理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培訓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胸牌費、按每人夏裝(男裝 _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_元人民幣/套)冬裝(男裝_____元人民幣/套, 女裝______人民幣/套)的標準支付服裝費。

八、乙方聘用甲方營業員的,應支付其工資(______元/人/月)和獎金(月銷售額的____%/人/月),並且應在每月月首___日內,交付於甲方;所聘外來營業員的工資及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員工資和獎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聯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備註

一、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二、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四、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