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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精選11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精選11篇)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1

委託單位(甲方):____

代理單位(乙方):____

委託方將 杭州某花園社區排屋高層建設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

3、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____ 代理方(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單位地址:____ 單位地址:____

聯繫電話:____ 聯繫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 郵政編碼: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_

銀行帳號:____ 銀行帳號:____

簽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範圍:

5、招標方式:

二、委託範圍

1、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製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託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並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並承擔,委託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託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_________%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項目(以下

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1.2 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1.3 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 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2.1項目名稱:

2.2項目地點:

2.3總投資額:

2.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 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 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 標的情形)

3.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 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 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 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 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3.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3.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 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3.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 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3.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 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 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3.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 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 形)

3.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3.10 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 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4.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 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4.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 標文件。

4.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 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 形式通知投標人。

4.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4.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 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 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4.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4.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 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 門。

4.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 意見並作出答覆。

4.10 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 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4.11 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 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4.12 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 代理報酬

5.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 (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 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 (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 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 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5.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 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 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8.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 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4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 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精神,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就 廣場商住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事宜協助甲方開展工作,訂立本合同。

一、 項目簡介

本項目招標名稱: 總建築面積: 總户數: 物業類型: 招標方式:

乙方於招標文件審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本次招標、投標相關事宜,並完成在房管局相關部門的合法備案手續。

二、 費用金額約定:

根據市場情況,雙方約定本次招標、投標諮詢服務費共計 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給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開標結束時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其餘 於本招標、投標工作結束,且乙方做完招標備案工作後給付乙方。

三、 甲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物業招標需要的相關資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時間協助完成本次招標、投標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的物業招標、投標服務行為進行全程監督。

四、 乙方權利及義務:

1、 乙方負責物業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招標備案等相關諮詢事宜。協助甲方在選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過程中提供全程諮詢服務;

2、 乙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此項目物業招標、投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編制諮詢工作;

3、 乙方負責與 市房屋管理局物業處就本次招標、投標全過程進行溝通和審核,並經 市房屋管理局相關部門確認備案,達到招標、投標要求。

4、 乙方應當對本次招標、投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相關情況承擔保密責任。

5、 乙方按照合同總款項提供相應的完税發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本合同約定,不能按時支付諮詢服務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並保留追償欠款的法律權力。

2、乙方違背本合同約定,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協助甲方完成招投標工作(完成以開標結束確定中標單位時間為準),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諮詢服務費用;若因甲方資料缺陷或遲延提供,導致招標工作時間延誤,所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招標備案結束後履行完畢。

八、 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項:合同內容

乙方為甲方的活動.提供搭建服務及製作等項目服務以下合稱為會議服務。

第二項:活動時間及地點

活動時間: 甲方如需調整活動時間,應不遲於活動開始日前 3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活動地點: 。

第三項:合同總額

本次活動甲方應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 元整(大寫: _______ )。本合同價格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設備費、人工費、運輸費,發票税費。

第四項: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結束三日內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賬户名稱:

開户賬號:

開户行:

第五項: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該責任由甲方負責;

2.本活動的開展若需要向國家有關機關申辦相關許可或備案登記,甲方應負責辦理;

3.甲方應負責本次活動的場地、安保等;

4.甲方應根據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如甲方中途變更或增加服務要求及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並且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導致的延遲履行責任。

5.如乙方因甲方的原因出現故障或遺失,損毀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或物品原價對乙方進行賠償。

第六項: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所確認的施工尺寸以及報價單中所列的所有項目進行服務;

2.乙方搭建和佈置活動現場所需的材料和配件以及提供的相關展品,不得少於報價單所規定的項目;

3.乙方應嚴格根據工程約定, ___ 月 __ 日 _ 點前安裝布展完成, ______ 月 ___ 日中午撤展(後附物品明細),不得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外),因拖延工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活動前將準備事項告知甲方,並提醒甲方做好相關準備;

5.乙方可以將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交由第三方完成,而無須取得甲方事先同意;

6.乙方在物料的運輸、搭建、調試、使用、服務過程中因乙方人員、配套器材設備導致的甲方或乙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負責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項: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的,乙方除賠償損失外,還應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每日按逾期款項費用的5‰收取滯納金;直到解除本合同。

3.因以上原因解除本合同後,甲方有義務結清拖欠款項、滯納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履行的服務期款項,並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項:活動品質問題

1.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產品進行驗收,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應第一時間進行整改,直到甲方滿意為止。

3.甲方因品質問題提出的扣款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並且給出官方有説服力的扣款書面證據。

第九項:不可抗力

1.如因戰爭、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雨、雪災等以及甲乙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雙方不能按期執行本合同項目之下合作內容,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對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

2.甲乙雙方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情況做出延期履行或立即終止本合同的選擇。

第十項: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項:其它

1.甲乙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所有相關活動的報價、方案等請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德盛廣場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德盛廣場

物業類型:商業綜合體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與緯六路交叉口

建築面積:約26萬平米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標準

第二條物業早期介入階段(即從20__年10月1日起至項目整體交付完畢業主委員會成立止)

1、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為項目的規劃設計提供合理化建議;

2、應甲方要求,參與本物業銷售合同的評審,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相關修改意見,方便日後管理及控制投資成本的優化建議;

3、從開發商和物業管理的角度,參與水電設備、暖通設備等共用設施設備方案的評審,分析其選料、選型的合理性,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向甲方提供項目所需的各類標識系統,以符合項目交付的需要;

5、應甲方要求參與其他相關物業配套設施的評審,並提供相關合理化建議。

第三條物業施工階段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及時提供工程整改意見;

2、每月不定期巡視施工現場,並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和工程質量及整改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每月巡查報告;

3、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及現狀,跟進各施工項目過程(如土建、機電安裝、智能化系統、景觀等),進一步提供相關改進建議;

4、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情況,向甲方及時提供樓宇材質保護建議,減少因施工對材質造成的損傷;

5、應甲方要求,參與隱蔽工程驗收、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從方便日後使用管理及降低維保成本較低出發,提供相關改良意見

第四條物業驗收階段

1、組建物業管理處;

2、招聘員工;進行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和實務操作技能培訓;

3、確定物業管理和服務所達到的標準,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各類方案;

4、協助甲方編制業主手冊;

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掃尾階段的成品保護措施;

6、參與甲方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組成的聯合質量檢查小組,對物業單體工程、綜合工程及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初、複驗,並監督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

7、做好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

第五條物業交付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前期物業管理開辦費用壹拾萬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簽訂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務開辦費。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物業交付後的空置房費用、第一屆業主大會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結算)、物業管理服務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按每期應收物管費總額第一年為20%,第二年為15%向乙方補齊)差額部分費用補齊時間:在乙方預收年度物管費前一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預收、

第八條

甲方承擔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問題的維護費用,並承擔保修內由於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可向施工單位質保金中收取)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私家財產和報關費)具體標準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鋪)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規定的人行道門前三包的費用);

2、小區公共能耗費按實按月按户向小區全體業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攤交納,控制放分攤能耗由開發建築單位承擔。

第十條

業主應於開發公司發出入住通知書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因業主的原因不能按時入住或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並按規定或約定綜合服務費標準第一年按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第二年全額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12個月向業主預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若開發商與業主在銷售合同中未確定由誰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的,則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按本條約定收取物管費。

第十三條業主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可申請禁止該業主轉讓、出租或抵押物業。

第十四條停車場收費及經營收入分配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收費標準:按物價審核部門核准的價格收取費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採取的一系列優惠免費行為,由甲方補貼乙方。

2、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的所有的物業公共部分,共用設備設施(外立面的廣告)統一由乙方經營。

第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十六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七條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費如下:

1、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2、其他有償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另行約定。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八條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銷售前制定《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並作為銷售合同附件與買受人簽訂合約。物業銷售同事,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廣場業主臨時管理條約》和《德盛廣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工作計劃,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貫徹執行並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與小區交付前及時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規定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並進行裝修及配備乙方日常辦公所需的相關設備(如辦公電腦、打印機、傳真複印機、辦公桌椅、空調、辦公文件櫃等)。

6、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無法估算,暫不約定,今後在補充協議上約定。

8、小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環衞部門支付;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催繳工作,如因為產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條件等因素而導致業主不繳的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10、按照國家優秀住宅示範小區標準,製作、安裝各類識別系統(內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條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託對小區交付後的物業進行日常管理;

3、勸阻、制止損害本住宅區公共設施或妨礙物業管理的行為,並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每12個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支使用情況;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會所活動場所收費標準,並上牆公佈(另定合同)。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二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物業單體的共用部位(屋頂、牆體、樓道)

2、道路市政設施;

3、環境綠化設施;

4、其他公共配套設施;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遺留問題的;

2、因材料質量問題未達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設施設備未能達到正常使用壽命的;

4、保修期內進行更新和關鍵部件維修更新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承擔維修責任和費用;

2、委託乙方維修,承擔費用;

3、及時更新設施設備或相關部件,重新承擔維保期。

第二十四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由甲乙雙方和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設備安裝單位的三方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有關物業銷售方面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條乙方可採取規勸、制止、舉報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三十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一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

在小區交付前三個月甲方按規定依法無償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包括裝修及必須的辦公設備)、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基本辦公用具及裝修,產權歸全體業主),並提供安保人員及管理值班人員宿舍、食堂用房及相應的設施設備(設備清單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條協助乙方與施工單位或安裝、供應單位共同訂立三方維保合同。

第三十四條乙方提供標識系統清單由甲方負責製作及安裝;同時提供承諾的配套活動場所,並按正常使用狀態配置設備。

第三十五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根據“蕪湖市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物業買受人在購房時,按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物業買受人代收代繳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由蕪湖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在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准,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業主委員會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因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需要維修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九條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需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應書面要求乙方整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有權利按服務費3‰月的標準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業管理前期服務協議的約定義務,造成業主生命及財產損失的。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0月1日起至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2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新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四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1、2中方式處理:

1、向蕪湖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作為xxx"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xxx"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石家莊市橋西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築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託範圍

2.1委託代理招(議)標範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採購。

2.2委託代理的工作內容:

(1) 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 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佈招標公告;

(3) 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內容考察;

(5) 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併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6) 編制招標文件,並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 編制工程量清單;

(8) 根據甲方委託編制標底並負責保密;

(9)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並做好會議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在規定時間內發至各投標人;

(10)組織開標、評標;

(1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1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的各項承諾,組織關於合同條件各項談判;

(1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系列文件及時裝訂、整理、存檔並報工程招投標督管理機構備案;

(1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包合同的備案;

(1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託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閲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並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並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並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託意願。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祕密,給招標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索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託,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經甲方認可的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註冊資格(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為項目組組長,專職負責甲方委託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並將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 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託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於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諮詢服務,並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係或着其他利益關係。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他

1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採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1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複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終止合同。

1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複收取代理費。

1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 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xx項目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xx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對外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工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

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