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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合同錦集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房屋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農村房屋合同錦集6篇

農村房屋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自願協商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3間半房屋及院內地上物,轉讓給乙方,並將與所轉讓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0xx0元。 大寫(人民幣) 貳萬元整。本協議簽定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簽定協議後,該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佔有、使用、處分權等歸乙方行使,對該房屋翻修改建時,甲方需配合辦理該房屋相關手續。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2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户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後,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儘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並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户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麼,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於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准後,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後,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户,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户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儘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於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並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並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係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看待這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築物的權利關係。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麼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築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慾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築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麼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並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並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並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築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並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係采地隨房走。

應該説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並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並未設置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並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採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説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於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後,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並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採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築物或附着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並無牴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採用放開的政策。關於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建議改為“一户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總之,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農村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當事人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對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承租以上房屋。

二、經雙方議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為(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賃房屋期間,房租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房租¥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已經由甲方全部裝修完成,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破壞房屋主體構造,不得損壞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亂畫、塗染等),如有損壞乙方有責任按甲方損失程度進行賠償或修復、更換。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收回個人財產時,不得拆卸房屋已裝修好的.影響房屋繼續使用的設施設備。乙方退租時,由甲方檢查合格後方可退房,如房屋存在明顯損壞,而乙方未修復完善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索要相應賠付。

六、在乙方經營期間,乙方所租用房屋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其中乙方所需的寬帶費用,甲方只需承擔寬帶費總費用中的¥_________元),乙方所租用區域所有設施設備損壞以及意外事件、自然災害等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所承租房屋,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使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後果。

八、在乙方租用期間,如遇自然災害、政府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甲、乙雙方相應損失,雙方均不負責。

九、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高或降低租賃費用,合同期滿後,由甲方根據市場行情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

十、在乙方使用期間如乙方遇事需轉租該房屋時,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使用房屋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扣除押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其他相應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富陽市高橋鎮金竺村建房屋一棟,建築層數兩層,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築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牆貼瓷磚、後沿外牆面粉水泥砂漿、牆面貼瓷磚、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元,建築面積按三層計算,斜屋面面積不計。施工範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牆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付款 元 ,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款 元,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款 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 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並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甲方給乙方提供安全保險一份。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工期要求

從簽訂合同之次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遇天氣原因順延,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遇乙方所需材料,應提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及時籌備。

九、後期維修

因乙方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維修費用都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賠償以及責任

十、違約

一、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 、雙方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嚴格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年月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有完整的院落一處,坐落於濟南市市中區,門牌:號,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甲方自願有償轉讓給乙方,並簽訂以下協議:

一、該院落房屋具體情況:東西米,南北東鄰,西鄰,北鄰。

二、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有償轉讓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元)。以收款單為證。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併遵照執行,該宅基的使用權、所有權歸乙方,同時與甲方無任何關係,甲乙雙方互不牽扯、永不反悔,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甲方宅基院一切原有的'一切房產、住宅資料、證書手續等同時終止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後,甲方與他人的任何經濟關係和責任與該宅基院和乙方無關,在核定本宅基院數據量範圍內,乙方需要改建時如出現有扯皮和鄰里糾紛時,由甲方出面協調。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月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房屋地址:

房屋室內設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每年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5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如遇搬遷,拆遷甲方需退回剩餘租金)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尤其注意居住安全,包括取暖、用電等,甲方在此已提示乙方,乙方承諾如發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提交懷柔區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範本(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如不得隨意另外出租給其他人。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__期限。

第四條 租金。

1.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交納方式為__ 付。

2. 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

3. 以後支付房租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月 支付租金給甲方,租金為現金交付甲方為準。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房屋押一付三

1.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收乙方押金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等費用,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第一次租房必須先付給甲方三個月的租金__元。三個月後按合同第四條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為__租金的20%,為__元

第九條 身份證明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身份證複印件保存留底,以配合當地村委會或公安局人員核實及調查,退房時歸還。

第十條 租房有關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寬帶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__噸;(2)電錶現為:__度;

第十一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__村居委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户籍住址: 户籍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