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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輛租賃合同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車輛租賃合同九篇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帶給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職責,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職責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狀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原告訴稱,20xx年1月6日,被告將其所有的豫R****號出租車租賃給原告經營,同時收取原告20000元租車押金,並約定到期返還原告。但合同到期後,被告並未返還原告押金。因原告欠被告6000元,請求被告返還14000元。

被告辯稱:原告所訴不實,原告不是從被告手中接的車,原告欠被告的是8000元,返還原告14000元沒有依據,且包車日期未到,原告即將車放到被告處,是原告違約在先。

經審理查明:20xx年3月6日,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並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出租車租包協議,落款日期為20xx年1月6日,協議約定:原告租賃被告所有的豫RT7104號出租車。第四條約定:“1、租賃期限自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6止,費用的繳納,乙方每月6日前交租費貳仟元(20xx元)先交後行。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交納押金貳萬元(20000元)現金,合同到期後押金憑押金條退還。4、甲、乙雙方若單方違約,違約方現金叁萬元(30000元)。”合同簽訂後,原告即從20xx年3月6日起開始租車,並交納租金,至20xx年6月6日,20xx年8月份原告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後被告向原告要回出租車,原告於20xx年9月2日,向被告出具了欠條6-9月份租金的欠條,計8000元。

上述事實,由原被告簽訂出租車租包協議、收條、押金、欠條、證人證言及原、被告雙方當庭陳述予以證實。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出租車租包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原告實際租車是從20xx年3月6日開始,故原告應從20xx年3月6日起繳納租金。實際履行過程中,原告分別在20xx年4月、5月、6月三個月內繳納20xx年3月、4月、5月的租金,被告未提異議,予以接受,應視為對原告行為的認可。原告在被告同意的情況下,延遲繳納了6—9月共8000元的租金,且出具了欠條,應視為被告對原告延期繳納租金行為的認可,放棄了向原告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被告向原告收取的20000元押金,依法應當退還原告。原告欠繳的8000元租金,應當依法補繳。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二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胡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原告租金12000元,逾期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雙倍計付遲延履行期的債務利息。

訴訟費150元,由被告胡某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價格及期限

甲方將 __ __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 ;該車輛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 個月;車輛月租費用 元,共計 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家庭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____ _ 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元,還車時甲方退還 ______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無交通違規的欠繳費用,未發生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後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賃車輛必須狀況良好、部件完整,各項基本功能正常;

2. 甲方應具有該車輛的合法產權,且車輛無抵押,在租賃期間將機動車行駛證交由乙方使用;

3.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4. 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因車輛故障未能使用期間相應的租金;

5. 甲方負責租賃期間對車輛投保車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保養費用、自然故障和老化的維修費用、車船使用税、車檢費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因保有車輛產生的日常税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 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司機須持有

3. 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4. 成的損失;

5. 乙方自行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燃油費、過路費、過橋費等;

6. 租賃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期間車輛的租金;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7. 租點清車輛附件,驗收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負責將車輛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賠償甲方損失;

8.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北京市範圍內行駛,如果乙方需要駕駛車輛超出北京市範圍,必須提前徵得甲方同意,如未得甲方同意,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0.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或進行體育、軍事、競賽活動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一週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受侵害方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 如甲乙雙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天告知對方,並按照期滿時處理方式,乙方向甲方退還車輛,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和押金。

第七條 違約賠償

合同簽訂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全額返還乙方所繳納的押金,並返還所剩租期內的相應租金。如合同簽訂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八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車輛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4.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件(甲方身份證、車本、行駛證和各項車險保單的全部複印件;乙方身份證和駕駛證複印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所有人): _____ _ __

乙方(承包人):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享有對車輛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貨運營運,租期為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付甲方租金每月為_ 元(大寫: 元整)含税每月(每天時間由乙方安排確定),乙方租金按月交付給甲方,不足月的按天結算給甲方,結算之日甲方必須提供正規的運輸發票給乙方。 租賃規定:

1、此車輛甲方給乙方配貨運司機,證件必須齊全;

2、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養路費、營運證。

3、租車期內的養路費、保險費、工商費、税收由甲方承擔;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4、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負擔此車輛的所有維修費用。

6、在簽訂此合同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付另一方的違約金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7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 平方米(建築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麪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台,車牌號為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 30萬 元(大寫 叁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核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車輛租賃合同 篇8

一、 甲方:

二、 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並簽訂此協議,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係,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並按合同需要後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後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期間新 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 200 元,用車結束後一週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簽字地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