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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轉讓合同彙編10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轉讓合同彙編10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天添賓館”財產轉讓經營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將自願接受轉讓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商貿城36棟玉蘭路284號現“天添賓館”,共一至五層樓。房屋產權不轉讓,仍歸甲方所有。

二、該賓館的轉讓總價為貳拾萬元整,包括賓館內的全體設備。轉讓費一次性付清。

三、轉讓手續完成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將相關的證照過户到乙方名下,為其開展正常營業活動。過户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年檢費用歸甲方承擔,如遇到國家政策,拆遷不能正常營業,終止合同後,相關證照乙方必須再過户到甲方。

四、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此前經營產生的一發債權、債務將自行承擔。轉讓後,乙方在該賓館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考慮到三年內政府可能對望城坡房屋進行整體規劃,如發生房屋拆遷而導致合同被迫中止時,乙方收購的20萬元財產將蒙受一定的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做如下補償:

1、一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壹拾伍萬元。

2、二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拾萬元。

3、三年內拆遷導致經營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轉讓金伍萬元。

4、三年後拆遷導致經營中止,乙方無權介入拆遷事宜。

六、承租期內,如乙方確實經營虧損,無法維持,乙方可考慮將項目轉讓給另一方,在不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給予支持和幫助。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作協商後,可作為本合同附件,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須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違約後果。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仲裁委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體清單明細見附件。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轉讓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 x市x路x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 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 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x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x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x x x x年x月x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税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x x市x路x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x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轉讓合同 篇3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國別: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方。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

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泄露轉讓 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9月14日簽訂的《售車合同》合同編號:10~0631 (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甲方要求將該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丙方,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意見。現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合法、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合同轉讓相關事宜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原合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丙方。

二、 乙方同意將甲方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甲方原合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三、 甲方按照原合同約定已向乙方支付的72.45萬元定金變更為丙方已付定金。甲方、丙方基於原合同轉讓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乙方無關。

四、 丙方負責全面履行原合同中甲方對乙方承擔的義務,行使原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權利。

五、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原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即時終止,丙方所受

六、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甲乙雙方簽訂的《售車合同》合同編號:10~0631 為該協議書附件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

法定住所地:

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加工生產____________。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項技術的參數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技術資料____________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製工作,並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生產出。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後,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____________;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2、在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五、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供需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並訂立如下條款已資交易順利進行:

二、產地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的_____天內,需方預付貨物總金額的___作為定金;_____餘款交貨驗收合格後收到“合適的”金額發票後付款,並保留____作為質保金。

2、其他:

四、交貨時間

收到上述第三條第1項規定的貨物總金額的____貨款後_________天內交貨。

五、交貨方式

六、貨物驗收

貨交需方時,需方對叉車進行試車驗收,質量驗收在實際使用中進行。交貨後,若貨物有質量問題,需方須於發現問題後及時通知供方。交貨時供方還需同時提交貨物的有關憑證,如説明書、合格證、及該貨物原裝進口憑證等。

七、叉車保修期

八、維修與保養

1.保修期內,供方要對叉車___________

2.保修期滿後,供方對叉車____________

3.供方提供______小時,_____次免費人工保養。另外接到需方書面通知後,需於____小時內到達需方處檢測叉車。

九、發票

在買賣合同執行中所涉及的貨款發票並不是作為雙方完成交易的憑據,但供方在需方應交貨款前需向需方提交所有款額的發票。

十、違約責任

1、若需方在規定時間未能付清貨款,付款時則必須每天按未付款金額的___%支付違約金給供方。

2、供方逾期__日未能交貨,則逾期每天按已收到貨款的___%支付違約金給需方。逾期___天后,供方退換已收貨款,因合同所生之一切其他約定或法定權益自行消滅。

3、供方所提供的叉車規格、不一致,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需要在____天負責退換,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4、供方接到需方維修保養要求超過___小時未到,需要承擔需方自行找的其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的一切費用。

十一、其他事項:

本合同從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加蓋供需雙方單位印章後生效。

合同解釋本著合同目的並按誠實信用原則為之。

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凡因本合同發送的爭執,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7

賣方:甲,女,漢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乙的妻子)。電話:

乙,男,漢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系甲丈夫)電話:(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丙,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電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大竹縣xx鎮建設路xx花園xx苑xx、期工程(一樓)xx號車庫一間,建築面積為20平方米。現甲方決定賣給乙方,乙方明確表示願意購買。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車庫的基本情況

1、室內地面為沙漿找平,室內牆面為搓沙,室外正立面為瓷磚貼面。

2、電動卷閘門已安裝,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

3、電已經接通,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

二、甲乙雙方約定車庫總價款(包括定金在內),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小寫RMB120xx0元)。買賣雙方的税收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三、乙方於20xx年2月23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伍仟元整作為定金。在20xx年3月25日前甲方將車庫的房屋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用以及用電户頭過户到乙方户頭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四、甲方必須保證所賣的車庫沒有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和沒有設定抵押、保證不被第三方追償及其他影響買方的利益。如因產權糾紛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賠償給買方,並且甲方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毀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併到大竹縣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在場人: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就合作開辦早教中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時間: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19日

二、 合作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赤沙路XX三樓XX教育舞蹈室、小課室等。(每月租金20xx元,由甲乙共同承擔)

三、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負責場地裝修、招生、教具購買、教師招聘培訓、教學安排、教學組織和開展、課程服務等;

2. 甲方因自身原因,如疾病、家事、自身的其他原因,不能夠參與合作事項,嚴重影響合作的,乙方得解除與甲方的權利和尋找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3.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須按照上下班,認真完成工作和目標,出現不遵守合作制度和不為目標而積極工作,影響項目發展,任何一方有權利解除與對方合作的權利和更換合作人;

4. 甲方每月從利潤中獲得2500元工資,剩餘利潤的50%,由甲乙雙方五五分層;剩餘利潤的另外50%,作為早教中心的發展基金,不予以提取;

5. 若每月無利潤,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虧損;若每月利潤不超過2500元,則利潤全部歸甲方所得;

6. 純利潤的計算方式為:純利潤=(學員收入+其他收入)-(教師工資+招生宣傳費用+飲食費用+教具費用+住宿費用250元每月+電腦使用費60元每月+打印機使用費80元每月+辦公桌使用費60元每月+水電費390元每月+市場管理費90元每月+LED屏使用費90元每月+電話及話費90元+其他成本)

四、 乙方權利義務:

1. 前期啟動項目,乙方向早教中心預支不超過5000元(計入甲乙共同成本),用於課室租賃、招生宣傳、購買教具等。

2. 乙方因自身原因,如疾病、家事、自身的其他原因,不能夠參與合作事項,嚴重影響合作的,甲方方得解除與甲方的權利和尋找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3. 後期乙方對於甲方場地裝修、招生、教具購買、教師招聘培訓、教學安排、教學組織和開展、課程服務等工作予以建議、監督和協助。

4. 乙方負責早教中心財務工作,包括收取學費、支付各項費用、支付教師工資等,每月1日提供賬務報表、結算上月盈虧;每月15日發放工資;

五、 違約條款及爭議解決方式

1. 甲方違反上述協議,未經乙方允許離開早教中心,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支付其工資並得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的權利,並承擔違約金1萬元;

2. 乙方違反上述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得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 甲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第三人調解;調解不成的,交由廣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4. 本合同一式兩,效力同等,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9

  一、引言

近年來,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的城市房地產行業迅速崛起、房價飛漲,一些居民對昂貴的城市房價望而卻步,因此紛紛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小產權房。但是,由於法律對小產權房轉讓行為無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務過程中學者們對轉讓合同效力與責任等問題產生重大分歧。本文則是在通過對國家現有法律的有關規定及學者觀點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對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與責任做一個比較全面的分析。

  二、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這種所有權是有限的,體現在農村土地的買賣必須經過地方政府批准,這就限制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轉。而地方政府通常為獲取高額的利潤將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高價拍賣給開發商,而此時,作為相關利害關係人的農民不願意利益只被政府壟斷,而是私下聯繫開發商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蓋房進行售賣,所得遠遠大於政府的徵地補償。這就是小產權房出現的根源。而這種未經規劃、也未繳納相關費用就在農村集體所有地上建造並銷售的房子,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小產權房”。由此也不難看出,“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內涵與外延十分模糊,並且它的存在還是對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種挑釁。國家出台的相關政策對小產權房有相關定義,小產權房是指在未經規劃、未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其獲得產權不是完整合法的產權。[1]除此之外,該且該類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會備案。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小產權房雖然產權不完整,並且風險隱患大,但它以低廉的價格迎合了工薪階層的現實生活需要,因此小產權房存在着大量現實的購買羣。此外,根據法律規定,農民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這些模糊不清相互衝突的法律規定進一步導致了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小產權房也在合法與非法之間打擦邊球。

  三、小產權房轉讓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合同的效力

從目前學者對小產權房的理論研究來看,對於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學界有三種觀點: 有效説、無效説和部分有效説。[2]筆者贊同認定轉讓合同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義原則。國家規定農村土地由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羣體的一種保護傾向。農村宅用地制度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對其集體內部成員的一項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轉違反公平原則,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但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並不會造成集體資產的一種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處理自己合法有效財產的權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沒有違背制度設計的初衷。

第 二,增加農民的收益。小產權房本身存在的產權不完整,交易風險大等特點決定了要對小產權房的交易進行嚴格管理。要有不慎,其無須交易會導致房地產交易的混亂及管理困難,各方利益保護處於失控狀態。但是,從另外一角度來看,禁止小產權房在集體組織內部之間的買賣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目前農民可以佔有和使用土地,卻沒有相應的處分權,造成他們無法像城鎮居民那樣獲得房屋升值所帶來的利益,這勢必會造成農民利益的損失。因此,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交易行為有效,在農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種有序規範交易,這些成員都能收穫房產所帶來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實現雙贏。

( 二) 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合同的效力

對於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員出售小產權房的案例,在實踐中普遍認定合同無效。如李玉蘭訴馬海濤一案中,法院判決雙方所簽訂的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其中一個理由為: 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其成員的一種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3]筆者持合同無效論,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房隨地走、地隨房走”之原則的限制。若允許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該城鎮居民同時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與我國禁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的規定相違背與衝突。我國《物權法》第146 條規定説明對房地產所有權進行轉讓時,房產下的土地所有權同時轉讓,當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買賣也適用此項規定。但是,對於小產權房的轉讓,從法律角度來看,城市居民根本就無法獲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權,這樣就會形成房地分離的狀態,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4]

第二,《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禁止轉讓不具有完整權屬證書進行轉移登記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轉讓的房產必須是依法登記且具備相關權利證書。而小產權房由於產權的不完整性,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僅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產權證書,所以不能進行轉讓,故合同因為標的不能而無效。[5]小產權房無法登記、無法轉讓,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終無法實現,自然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對小產權房作出明確規定,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據國家的政策和文件對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進行認定有無。為了保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不允許農村宅基地轉讓,由此可見,國家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因此,對於集體組織以外的城鎮居民來説,其小產權買賣合同歸於無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佈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這是對小產權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國家對向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轉讓的小產權房加強了管制,雖沒有具體的規定,我們可以預測未來小產權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難重重。

  四、小產權房轉讓合同之無效責任

實踐中,關於小產權房的交易層出不窮,小產權房合同或被確定為無效,那麼,此類合同一旦被確定為無效,雙方的利益如何協調,法律後果如何承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何恢復到原有狀態,都值得深入探討。

( 一) 對現存財產的處理

《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合同發生的財產轉移應恢復到原有之狀態。基於雙方合同而為之給付應當予以返還。但是這裏必須考慮到產權房買賣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確定無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狀態就已經發生了改變。

1.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買受人歸還房屋,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支付的價款。關於房屋改造附加的開支,雙方協議決定,由出賣人給予特定的經濟補償或不影響使用價值的情況下由買受人拆除帶走。

2. 作為合同標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行為成就時生效。這就必然導致原來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標的滅失,而現行建造的房屋由於事實行為由現行物權人享有。那麼,值得思考的是,現在合同在標的已滅失的情況下被確定為無效,買受人返還原有合同標的已經為不可能,若此時對出賣人進行補償,是否意味着買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權? 但這種補償的限額又是一個大難題,若買受人需要返還的是原有房屋的價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開支,就已經遠遠超過了返還財產的數額,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筆者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應當參照《合同法》規定的無權處分的合同經追認後有效,意思就是説,若賣方追認買方重建或新建行為的合法性,那麼由賣方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並對買方給予合理補償。這就有效協調了買賣雙方的利益。

( 二) 損失賠償

下面探討損失賠償的過錯責任。合同法將過錯分為雙方均有過錯及單方過錯的情況。

1. 雙方均有過錯

合同法明確規定,雙方都存在過錯的情況,按照各自的過錯責任向對方進行賠償。在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買而買,另一方明知不能賣而賣,雙方都存在過錯。在實踐中,對小產權房買賣雙方的過錯認定上一般認為賣方承擔主要責任,買放承擔次要責任。原因在於,賣方一般為開發商或者某組織,處於優勢地位,在出賣前有義務熟知國家對小產權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許出賣但為了追求高額利益依然加以銷售出賣,後又由於拆遷等賠償款的利益驅動主張合同無效; 而買方雖也應知國家政策不允許買賣,但他畢竟支付了全額價款,財產利益減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其處於弱勢地位,所以認定其承擔次要責任。

小產權買賣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是締約過失責任。其成立要件包括義務的違反、存在利益損失、因果關係等。其賠償範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買方的直接損失是籌房款的相關利息以及促使合同達成所支付的其他費用,間接損失主要是城市房價上漲的差額損失。而賣方的損失就遠遠低於買方的損失了,相對於賣方而言,由於房屋的自然屬性,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遠遠低於買方。並且賣方之所以在之後主張合同無效通常是由於高額的拆遷款,因此,通常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不公平現象: 買方利益受損大,賣方受損小,反而還會由於自己的不誠信而獲利[6]。

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那麼雙方均承擔賠償責任。確認小產權買賣合同無效後,應採取的措施為: 恢復原狀,即房款返還和房屋歸還。但是實踐中總是會出現難以真正恢復原狀的情況。

2. 單方過錯的情況

一方存在過錯時一般是由於賣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使得買房陷入錯誤認識而購買房屋。根據相關規定在賣方提供虛假文件促進合同達成的情況下,可要求雙倍賠償。適用雙倍賠償的條件如下: 第一,賣方是不具有農村集體組織形式的性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其次,買買方不知合同標的之房屋是集體組織性質; 第三,賣方故意隱瞞未取得或虛假提供虛假預售許可證明。最後,對該條款,法院的適用以當事人提出申請為前提,不得主動適用。

  五、結語

小產權房的存在目前難以得到法律認可,但卻有很多合理之處,因此屢禁不止。目前小產權房在全國範圍內大量出現。小產權房的出現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決了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並且使得農民從自己的土地上獲得相應的權利。另一方面,它會造成我國土地資源更加緊張,擾亂房產市場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確小產權房轉讓合同的效力與責任,有利於有效解決實踐交易中的紛爭。

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上述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自願有償購買屬於甲方實際所有權範圍內的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轉讓給乙方的車輛為北京牌白色貨運車輛,車牌號為:新M-D7009號,車輛的發動機、油路、電線、剎車包括其他各類部件運行正常,不存在質量問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中所指車輛轉讓價總金額標準最終訂為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甲乙雙方在合同上簽字畫押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在收到這筆錢的同時向乙方一次性移交車輛包括行使證等。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負責與原車主謝述領聯繫,為乙方名下辦理行車證過户手續,過户期間產生的手續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四、在合同上簽字畫押的甲乙雙方發生意外,由其雙方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就轉讓給乙方的車輛,甲方與任何第三者個人、組織、親屬子女包括原車主謝述領之間產生的民事糾紛責任由甲方個人承擔,與乙方無關,即車輛移交給乙方以前所發生的超載、超速、闖紅燈以及其他違章責任由甲方個人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等均由乙方個人承擔,與甲方無關,合同生效後應向車輛管理、保險、工商、税務等部門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合同生效之日前以上所指的費用由甲方個人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有償轉讓的車輛具有獨立自主的使用權和所有權、處置權,對此甲方不予干涉。

六、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條件履行合同的全部條款,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違約金,並承擔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合同印製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注:甲方收到錢以後另行向乙方出示收條,以甲乙雙方第一次在本合同每一頁空白處簽字畫押的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