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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轉讓合同彙編10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轉讓合同彙編10篇

轉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場所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表。施工圖紙)。

1.3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詳見預算報價單)。

第二條:施工圖紙: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甲方確認的圖紙和材料施工。乙方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圖紙及材料需要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再補充書面協議,連同原合同一起生效。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2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3.3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項目單)。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甲乙本次總工程款為人民幣 ;簽約時甲方首付總工程款的 50% ( ),乙方完工甲驗收當天付總工程款 50% ( )。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倍

9.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倍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0.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0.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0.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份。

10.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出售方:(簡稱甲方)長沙市帝升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求購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施工升降機 SCD20xx20xx型號1台(生產廠家: 湖南中建建科機械有限公司 ,備案編號:湘A5-S-00243,備案時間: 20xx年8月5日,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施工升降機説明:

轉讓的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SCD20xx20xx型號1台(生產廠家: 湖南中建建科機械有限公司 ,備案編號:湘A5-S-00243,備案時間: 20xx年8月5日

二、轉讓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施工升降機轉讓價格為:8、5萬元人民幣(捌點伍萬元人民幣),已付定金20xx0元(貳萬元人民幣)。

三、產權説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轉讓費後,施工升降機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購買施工升降機時設備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齊全。

2、將施工升降機的説明書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五、施工升降機轉讓後的責任

施工升降機轉讓後,施工升降機所發生的安全問題與質量問題甲方不承當任何責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

轉讓合同 篇3

在早期的羅馬,債是嚴格禁止轉讓的,因為當時的債被定義為特定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一種法鎖,是一種法律關係,無論是變更債權人還是變更債務人都是債的關係喪失其同一性的現象。但是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禁止債權的轉讓越來越阻礙經濟的發展,絕對禁止債權轉讓的觀念開始動搖,在經過長時間的發展羅馬法最終拋棄了舊的觀念,在法律中明確承認債權轉讓的合法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了合同權利轉讓的基本原則,為了鼓勵財產自由流轉,保障轉讓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合同權利轉讓做出了比較系統、詳細的規定,從而促進了合同權利轉讓交易的進行,增加了由權利轉讓帶來的社會財富。

一、 合同權利轉讓概述

(一)合同權利轉讓的概念

合同權利轉讓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況下,轉讓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給受讓人,從而使得合同權利人發生變化的現象。所謂合同關係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發生改變,不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時效利益)、瑕疵(如各種抗辯)均不受合同權利轉移的影響,而且原權利的從權利(如抵押權、保證等)原則上也繼續存在。所以,合同權利轉讓僅僅是合同債權人發生變化。既不歸屬合同變更也不同於債的更改。債的更改是消滅舊債的關係,成立新債關係,所有舊債關係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從權利均隨之消失。

(二)合同權利轉讓的特徵

在《合同法》中,合同債權轉讓的特徵主要有四個方面:

1.合同權利轉讓發生的是債權人的變更。合同權利轉讓是權利人將享有的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應的權利範圍內介入原來的合同關係,成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2.合同權利轉讓會涉及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一種是原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一種是轉讓人和讓與人的關係。通過協議轉讓合同權利的,雖然《合同法》要求在債權轉讓時,債權人要及時通知債務人並且債務人在收到合同權利轉讓通知之後受到該協議的約束,但是,轉讓協議的當事人仍然是原債權人與第三人,債務人不可能成為轉讓協議的當事人。

3.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債權。我國的合同權利轉讓制度是規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規定在債法總則中,那麼合同權利究竟指的是什麼?雖然我國學術界。但是,《合同法》明確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權合同的成立和物權變更是一併進行的,所以,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只能是債權。

4.合同權利既可以全部轉讓也可以部分轉讓。當合同原債權人將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給受讓人時,原債權人退出合同關係,第三人完全取代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與權利轉讓協議受讓人一起成為合同關係債權人,此時多個債權人之間的共有關係可能是按份共有還可能是連帶共有,究竟屬於哪種共有方式應當尊重原債權人和受讓人約定的選擇。

二、合同權利轉讓的範圍

原則上合同權利可以依債權人和受讓人的意志自由轉讓。但是,並非所有

的合同權利都可以轉讓,畢竟合同是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自由設定的一種特定的關係,所以改變義務人承擔的債務和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權利轉讓一般是不被允許的。對於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權利,是否允許轉讓《合同法》並沒有確定的規定。

(一) 可讓與的合同權利的排除與限制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則,詳細分析如下。

1.依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權利

合同關係是相對關係的一種,某些合同權利,只能在特定主體之間生效,如果仍將其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主體發生變更,必然會使合同相應的內容發生變更,從而使轉讓後合同的內容發生變化,喪失與原合同的同一性,並且違反了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該合同權利不能轉讓。通説認為,根據人身信任關係發生的合同債權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質、為特定債權人的利益而設定的合同債權、合同內容包括了針對特定當事人不作為義務的合同債權、從權利四種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對於一些特殊性質的合同權利的轉讓問題:第一,訴訟中的合同債權。基於合同糾紛提起訴訟,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債權,這種債權在訴訟過程中一直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這種債權的成立與否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因此為了減少訟累,應當禁止訴訟中的合同債權的轉讓。第二,贈與合同的債權能否轉讓。贈與合同的目的並不是促進商品流通,發展經濟,而是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幫助或者滿足當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質。因此贈與合同的債權不應當成為合同權利轉讓之標的。實際上經常出現的,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之後,又將標的'物轉讓與或者贈與他人的與合同權利轉讓之間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兩個贈與合同都是同一標的物,後者是建立在贈與合同基礎之上將債權請求權轉讓給第三人。第三,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的轉讓。對訴訟時效已過的合同債權而言,此種債權喪失的是請求債務人償還的請求權和訴訟過程中的勝訴權,債權本身仍然是存在的,當債務人自願償還時,不會發生基於受害人行為發生的不當得利。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已滿的債權可以作為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在第三人已經知道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情況下,當第三人和原債權人就合同權利轉讓意思達成一致,説明第三人願意接受債務人不履行的風險。在自願原則的依據之下,該合同權利轉讓協議就會發生法律效力,就會產生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後果。但是,若原權利人未告知受讓人權利有瑕疵時,第三人可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選擇行使撤銷權或者要求原權利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2.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

對當事人之間能否約定合同權利不被允許轉讓的立法上,各個國家的選擇是不同的,法國立法選擇其為無效約定,德國、日本法律明確規定其有效。我國的合同法採用日本立法體例。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的合同權利是依據合同自由的基本原則,禁止合同權利轉讓的約定不管是禁止轉讓給特定第三人,還是禁止轉讓給一切不特定的人,只要當事人的約定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此約定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當事人要受此約定的約束。但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禁止轉讓的特別約定條款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此時債權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

並不能產生預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權利轉讓協議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債權,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對於原債權人違反了原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債務人有權要求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

法律基於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會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權利的自由轉讓。《合同法》中沒有具體合同權利轉讓的禁止性規定,所以依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依據的是應當是我國《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效力不確定之合同權利的轉讓

有效的合同權利存在,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權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沒有要件缺陷,並且是現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債權。針對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銷合同、附條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確定合同的權利是否允許自由流轉,多數學者認為對有效的合同權利,應進行從寬解釋,不要求必須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債權。

1.效力待定合同的權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認之前合同權利的效力還是處於不確定的狀態,當在法定期限內不被追認,那麼此時的合同即為確定、當然無效,並且無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時。如果,合同追認權人是原債權人,那麼債權人將合同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債權人的行為應視為合同已經得到了追認,此時的合同為確定當然有效的合同,債務人要向合同受讓人履行相應的債務,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債務人享有合同追認權並且在沒有行使之前,合同權利處於不確定的狀態,此時為了防止不必要糾紛的發生、減少訴訟發生率,應當限制合同權利的轉讓。因此,對於效力待定合同的權利轉讓應當區分追認權人為債權人還是債務人而分別規定。

2.可撤銷合同的權利

在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之前,可撤銷合同的權利是確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銷合同撤銷權歸屬於原債權人,原權利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權利轉讓協議,那麼撤銷權人的行為應當視為撤銷權人放棄行使撤銷權,此時的合同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銷權的享有人是債務人,在原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協議之後,若債務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行使撤銷權,那麼債權轉讓協議生效,債務人應當向受讓人履行相應的義務;若債權人有效行使了撤銷權,那麼合同歸於消滅,原合同權利滅失,此時受讓人的合同權利轉讓協議導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後果。所以,無論撤銷權屬於哪一方當事人,可撤銷合同的權利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都可以進行自由轉讓。

3.附條件、附期限合同的權利

在條件成就和期限到來之前,附解除條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確定有效的合同,此時合同權利為有效存在的。雖然這種權利這以後某個時間點可能或者肯定會滅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債務人仍然要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

條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條件合同和時期還未到來的附始期合同的權利都是未來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權利,只是現在並不現實享有,是一種未來存在的債權。關於將來的債權能否進行轉讓,在德國和日本法學界都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是肯定説,債權處分行為應與處分債權的合同相區別,即使債權沒有現實存在,但是不影響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的效力,債權移轉以

債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將來債權發生時,可以直接發生債權移轉的效果。這一學説的理論基礎是,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應予以區別,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並不以法律行為成立時已存在為前提,只要效力發生時其存在即可。另一種是否定説,債權轉讓行為為處分行為,那麼處分時必須以債權業已存在為前提,鑑於未存在的債權不得處分的原則,從而否認“將來的債權”的讓與性,特別是在德國,由於權利變動採用的是形式主義,動產的處分以交付為要件,不動產處分以登記為要件,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未現實存在的未來債權在形式主義的立法例下,被認可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將來的債權已經存在合同關係,但需等待一定的條件成就或一定時間的經過,或者當事人實施某種行為,才可以轉化為現實的債權,則因為這種將來的權利體現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轉化為現實債權的可能性,就激勵貿易這一方面來説,可以准許這兩種合同權利的轉讓。可以准許這兩種合同權利的轉讓。

三、合同權利轉讓的通知

協議不具有公開性,如果協議的效力當然約束債務人,那麼在達成協議並且債務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債務人仍然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此時還要對新債權人承擔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這種自由主義對債務人來説是不公平的。如果採取的是嚴格限制主義,即合同權利的轉讓必須取得債務人的同意,否則轉讓不發生效力。雖然這種做法很好的保護了債務人的利益,但是這種保護是建立在損害債權人利益基礎之上的,同時這種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場財產的流通、不利於經濟的發展進步。《合同法》選擇的是折衷主義,即讓與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其債權雖不需徵得債務人的同意,但必須將合同債權讓與的事實及時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接到債權讓與通知後,債權轉讓合同才對其發生效力。這樣既維護了債務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債權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

(一)通知的主體

雖然我國《合同法》拋棄《民法通則》規定的嚴格限制主義而採用讓與通知原則,但是《合同法》第80條第1款明確規定通知的義務人只能是原債權人,確實存在侷限性。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的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的目的是將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將債權的讓與通知債務人的目的是使債務人知曉債權業已轉讓給新的債權人,債務人對新的債權人負有相應義務。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讓與字據提示給債務人,和債權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義務人是受讓人,在讓與人履行輔助義務的前提下,受讓人應當提供足夠的材料來證明其就是該合同權利新的債權人。

(二)通知的撤銷

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的性質為觀念通知,可以準用民法有關意思表示的有關規定,通知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原因時,依據民法上關於無效或者可撤銷的規定處理。當告知債務人時就會對其產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就要對新債權人負擔義務。對於告知的撤銷問題,《合同法》第80條第2款對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規範,對受讓人所取得的債權的處分作了任意性規範。債權轉讓的通知只是對債務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在轉讓通知送達債務人時受讓人取得債權人的地位,原債權人不再享有相應的債權利益,更沒有處置已經轉讓債權的權利。否則,會侵犯受讓人的債權,要向受讓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表見讓與的通知問題

我國《合同法》雖未對錶見讓與未作任何規定,但是現實生活中確實現實存在。《德國民法典》第109條之1規定,“債權人已將債權讓與通知債務人時,即使未為讓與或者讓與無效,債權人仍應當對債務人承受其已經通知讓與的效力。”借鑑德國法律和基於我國《民法通則》中已經承認表見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應在我國《合同法》中確認表見讓與的合法效力,從而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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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方的義務

1、1甲、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甲、乙方同意採取積極行動,以促使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的順利完成。

1、3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甲、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1、4甲、乙應積極配合丙方與質權人接洽,並儘快達成解除質押的有關約定,保證本合同項下股權的順利轉讓。

1、5甲、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1、6在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權轉讓全部完成前,甲、乙方應保障本合同標的__________股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約的前提下,未獲丙方書面同意前,甲、乙方應保證其與質權人不將上述股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給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丙方在將要匯出各期轉讓價款前七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甲、乙方,並簽訂每期轉讓的協議,甲、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整套解除質押所需材料,並補足向銀行解除質押所需要的差額資金;當丙方人員向銀行解付自帶匯票並支付到甲方在質押銀行所開設的帳户內時,甲、乙應交付丙方所付資金對應的股權解除質押和辦理股權過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並協助丙方辦理過户手續。

1、8本合同標的股權對應的銀行貸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額承擔。

1、9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甲、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丙方的義務

2、1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本合同生效後即構成對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2、3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2、4如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甲、乙方造成任何損失,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丙方保證將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有關付款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條股權過户方式

3、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過户轉讓__________萬股;

3、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批過户__________萬股,每批過户不少於__________萬股,具體過户時間由丙方確定,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乙方,並另行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

3、3就每期過户的股權和每期支付的轉讓款,甲或乙方與丙方(或與質押銀行)將按本協議確定的原則,分別簽訂每期股權轉讓的協議,以便各方履行;

3、4如果丙方能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轉讓款,則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幣轉讓全部_____萬股股權。

第四條轉讓價款的支付

4、1本次股權轉讓(分期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2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向甲、乙方匯出定金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付給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

4、3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乙、丙方將簽訂首期轉讓的萬股的協議,並按本協議和首期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和進行股權交割。

4、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過户股權數量支付相應價款,甲、乙方切實保證丙方受讓股權的過户後,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萬元衝減最後一期轉讓價款申的等額部分。

4、5在各期股權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前,丙方匯入甲、乙方指定帳户的價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本金,直至股權質押項下貸款本金清償完畢為止。

4、6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在首期轉讓款和定金的基礎上,補足全部轉讓款,則丙方只須支付總額為___萬元的轉讓款,已支付的定金和_____萬股中多支付的每股_____元人民幣應衝抵等額的轉讓款。

4、7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轉讓款後,應協助丙方辦理股權過户的有關手續。

4、8本次股權轉讓所涉費用(如印花税、過户費)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擔_____%;其餘税、費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經雙方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經濟損失。

5、2如因不可抗力導致股權轉讓失敗(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甲、乙方應在收到款項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和當期價款(如已支付)返還給丙方,本協議或分期協議終止執行;協議已履行完畢的部分,各方不予返還。

5、3如因甲、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無論首期或其餘各期)失敗,甲、乙方應向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户的股權數額×l元/股。

5、4如因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失敗,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還定金並應賠償甲、乙方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户的股權數額×l元/股。

5、5如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金額時,上述約定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行使要求除賠償違約金之外,補足其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六條股權的託管

6、1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乙方向丙方書面承諾將首期轉讓的_____萬股股權之外的共計_____萬股股權,委託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託管期限自本協認簽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託管期內,丙方的託管權限為除有限制的最後處置權以外的全部權限,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權(含紅利、送股和轉贈股本等)表塊權、提名權、提案權等。

6、3託管期間,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約的有關規定,並不得使用於損害甲、乙方合法權益的行動中;如丙方違反前述託管使用權的規定和約定,甲、乙方有權提出終止股權託管,並要求丙方賠償甲、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6、4託管股權數量依股權過户交割行為的實施而等額減少。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協議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保密義務

甲、乙、丙各方對本協議所涉事項承擔同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擅自將有關信息、資料披露給第三方

(根據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除外);如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議各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股權過户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xx乾洗店轉讓達成以下協議,請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於20xx年1月27日將位於XX市柏龍水榭一期西門對面的xx乾洗店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元)此價格包括20xx年1月至9月的房租費。

第二條甲方將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全部轉讓乙方使用,20xx年1月27日前的水電費、税收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繳清。

第三條乙方在20xx年1月27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大寫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餘下的壹萬元在20xx年月日前付清。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乙方接手經營前該乾洗店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五條甲方在20xx年月日之前負責對乙方做好衣服乾洗的相關培訓工作及注意事項。

第六條甲方將房屋租賃合同及乾洗設備的保修合同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轉讓合同 篇6

變賣人:

買受人:

見證人:

甲乙雙方在XXX的證明下,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甲方願將中鐵城建集團一公司的集資房(90平米)的房號賣給乙方。(甲方所轉讓的購房指標所指向的房屋位於西礦街198號和218號實施興建中鐵十二局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職工高層住宅樓。)

二、上述房號雙方協定替換人民幣捌萬元整,由甲方自願出售給乙方。(後期無論行情漲跌甲乙雙方都不得要求加價或者差額補償,除此指標轉讓費,甲方不能以辦理手續等任何理由再收取乙方費用,即合同買斷價)。

三、房號價款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房號款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其餘房屋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將本房交付使用後,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房產證過户及費用特別説明:1、在辦理房產證時如單位同意讓甲方在房產證上更改所有者的名字,甲方應向單位出具相關證明資料及房產證名字更改的委託書,將房屋所有權直接更改到乙方名下。2、若單位不同意,則先以甲方名義辦理房產證,但是房產證由乙方保存,直至按國家法律符合的情況下過户到乙方名下,甲方應提供一切房產證過户相關的資料,過户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號,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變賣或其他糾紛。

七、本協議簽訂後,該房號買賣合同生效,如乙方違約,向甲方賠付人民幣捌萬元整違約金,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退還房號款和該房產生的所有費用,並付人民幣捌萬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證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證並摁手印)電話:

乙方:(簽證並摁手印)電話:

證明人: (簽證並摁手印)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轉讓方)

乙方: (承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檔口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鞍山市鐵東區文化街四隆集團景子街1號樓租賃的4F722#小百區檔口(檔口使用面積為4.19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23000元(其中含保證金838元,三個月租金2270元,所含租金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檔口是合法的直接租賃者,並具有合法的轉讓權利。

二、乙方首付給甲方檔口轉讓費壹萬捌仟元人民幣,(從乙方交付甲方轉讓費之日起開始計算,甲方應在3日內將檔口倒出,並將檔口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的轉讓費餘額(伍仟元人民幣),待甲乙雙方更名過户後一次性付清。

三、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將檔口交付乙方使用,並不能及時更名過户,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甲方違反本轉讓協議悔約,須按轉讓成交價格的二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 賓館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丙方對產權的聲明

丙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丙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將其自營的位於______市 ______區 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 賓館全套設備,證、照轉讓給乙方,賓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客房 間;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體財產包括:房屋現有的全部設備、設施、廚房用品、裝飾類等,還有乙方認可的其它東西,具體物品以詳細登記表為準。

三、甲方與丙方簽訂了為期 年的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賓館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如乙方繼續承租與丙方協商、乙方具有同等條件的承租優先權。

四、付款方式

轉讓費分_____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雙方在賓館設施設備清點交接完畢後,乙方向甲_________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元(¥:_______ 元)(作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雙方在與_______旅館房東________正式見面交接,並確認從_______旅館轉讓合同完成生效後,到甲方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衞生許可證、消防合格意見書等相關證件(詳見附錄二)過户手續後乙方在____年內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 元(¥:_________ 元)

4. 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待合同期滿後再退還給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修、裝飾、設備及一切手續(證、照)與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屬乙方。

五、 賓館現有裝修、裝飾、及全部設備(包括由甲方自己安裝的電梯)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六、 該賓館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工商税務登記證、特種行業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住宿。所有相關證件變更給乙方,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過户變更手續、如因為證件不能過户,導致乙方不能接手經營,則甲方需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轉讓費及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額的__5__%)乙方要及時提供所需過户變更的有效證件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更名變更等手續,已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七、 年 月 日之前完成XX賓館的所有移交工作。 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後超過___個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賓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等同轉讓費_____%的賠償責任。

八、 甲乙雙方在簽署該協議簽訂前該賓館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該房屋所涉及的房租、電費、物業管理、供暖費等應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十、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賓館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十一、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賓館,有關補償歸乙方。

十二、乙方在經營期間具有轉讓權、如果需轉讓,提前通知丙方(即房東方),丙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轉讓。

十三、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十四、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條款規定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十五、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補充條款:

十七、 本協議 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首層街鋪的vv藥店(原為:xx藥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20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為¥6380元人民幣(大寫:陸千叁百捌拾元正),租金為每月交付一次。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營業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貨品、發電機及除外),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廣東省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的辦理與通過,並願意留下金額¥:元(大寫:)作為保證金,等gsp認證通過後,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 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畝,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

第二條該荒山轉讓使用年限為: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條該荒山的轉讓金共計。

第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繳付全部轉讓金。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荒山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 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 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 營和處置。

第七條乙方受讓的荒山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 應的補償,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轉讓包括了 。

第九條 甲方把原買賣協議交給乙方,另附村委會同意派出所在此建藥庫的村委會證明。

第十條 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甲方):

年月 日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