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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房屋合同集錦六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熱門】房屋合同集錦六篇

房屋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和共同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施工單位:

第二條:乙方責任

1、工程,工程地點,建築面積,建築結構類型為: ,建築層樓為四層,開工日期

2、工程從基礎到竣工驗收的全部工序都由甲方負責組織安排。

3、房屋施工辦理各相關部門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全部 由乙方自己承擔。

4、房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意外事故均由方 負責處理,與甲方無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5、乙方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的規範技術數據進行嚴格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否則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必須加強對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的生產安全責任制度,務必做到安全第一、安全施工。

7、房屋建築施工由乙方實行總承包制,每平方包工包料裝修帶門窗水、電、掛瓷、瓷磚,帶拆除原建築物,並確保建築材料的使用質量,否則造成的房屋的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返工損失的材料,經濟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甲方責任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各種事務的協調處理。

2、甲方有權監督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材料進場的檢驗與驗收,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施工質量的保證

1、乙方在施工中所匹配的材料必須貨真價實,不許以 2次棄好,弄虛作假,偷工減料,否則後果自負。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實用建築材料手冊》的相關技術指執行操作,否則經國家質檢部門的簽定確認不符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任。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付款方式按國家合同法預付材料款為 ,一層板面澆築完畢付: 二層板面澆築完畢付: 三層板面澆築完畢付: ,尾款到全部工程竣工後經國家相關質檢部門檢驗驗收後一次結算。其餘尾款到房子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給乙方,各種裝修、水電、燈具、開頭、門窗、瓷磚、內牆漆款項在本工程內。

第六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的共識,提交國家相關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工程竣工交付驗收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建築質量驗收合格。

第八條:附屬條款

1、房屋建築所需的部份建築由乙方負責,如:燈具、電源線、電開關、各種門窗、室內外各種瓷磚、衞生間、各種防水所需配置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屋頂圖紙內容不做,甲方以後建蓋簡易房,包括防水隔熱層)

本協議共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

地 址:

電 話:

日期:

年 月 承包人: 地 址: 電 話: 日 4

房屋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天水市麥積區道北街道辦事處

委託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出讓綜合樓 樓底商住宅樓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麥積區區府路道北什字南側,走向由東向西排列的底商住宅樓 樓 間 號的使用權一次性用集資的方式出讓給乙方,面積以施工圖為準,建築面積為 ㎡,每平方米 元,計 元。大寫(人民幣) 。

二、集資款交款時限:自樓房修建開始後,房款數次交清,房屋使用權出讓期限為五十年(法律規定最長50年)。

三、交接:集資房款項交清後,甲方應加快修建及時交付乙方接收使用。

房屋出讓合同

四、乙方不能隨意改裝破壞(水、電、暖、消防等)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如自行改變結構導致配套設施發生故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住宅樓樓下商鋪,只限商品交易,不能經營排煙及污染較嚴重的餐飲業。

五、產權約定。房屋使用權出讓後,房屋五十年歸乙方所有

(法律規定最長50年)。可以繼承、饋贈、轉讓、出租、增值受益。

六、維修責任:保修期為一年,乙方使用的房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公共配套設施等問題,由甲方負責通知建築方及時處理(乙方人為破壞除外)。

七、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物業管理要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因政策性變化,如遇拆遷、改造等由乙方與拆遷方直接協商處理,全部受益歸乙方所有。

九、此合同為乙方交款和使用房屋的原始憑證,如房產證有條件辦理時,乙方自願辦理房產證後,以房產證為準,辦理房產證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承擔。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以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住宅用電每户不能超過6千瓦,商鋪用電不能超過4千瓦,超過此規定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三年後房屋維修費由住户和商鋪户按建築面積平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租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年零_____月,租借方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合同期滿後,如租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租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租注意事項

以上概述均對合租雙方有效;

合租雙方應共同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不能修復的,應由損壞者承擔賠償責任;

合租雙方自行選定簽約人進行簽約;

合租雙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應由另一方承擔全房租;

合租雙方當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損害時應自行處理,租借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房產證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授權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就解除關於租賃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乙6號朝外SOHO A座1009B室的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於20xx年1月14日簽訂的關於上述房地產租賃合同並簽署本協議。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效力自動終止。

2.甲方應與簽訂本解除協議並辦理退租交房當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幣,及一個月的租金人民幣

3.乙方承諾於20xx年12月31日前將租賃的房屋交還給甲方。

4.《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原租賃合同相關違約責任。

5.本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20xx年12月___日 20xx年12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居住物業裝修管理,規範物業裝修行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通知》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管理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基本情況

1、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天,預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相關法規、裝修禁止行為、禁止敲鑿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為進入住宅區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 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於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於一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採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為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採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為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範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台、安裝外置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禁止行為,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户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築垃圾應袋裝化,並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後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並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後,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佈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為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應承擔延誤工時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損失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