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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技術合同錦集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技術合同錦集八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xx鄉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鄉水利水產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搞好我鄉農業生產,創新基層水利服務方式,以錢養事,調動水利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規範水利技術服務行為,全面做好節水灌溉、人畜飲水、流域治理、水土保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產、防汛抗旱技術指導等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本鄉的公益性水利水產技術服務發包給乙方,合同期為xx年元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益性水利水產技術服務費按《xx鄉水利公益性服務目標責任及考核細則》考評結果實行計算,得分xx分,服務費共計42xx元,其中項目支出38368元,物化投入xx833元。

二、公益性水利技術服務的內容

合同期內,乙方必須積極主動地開展下列服務:

(1)宣傳貫徹《水法》、《漁業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採砂條例》、《水土保持條例》等涉水法律和各級關於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

(2)制定所在鄉範圍的水利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3)編制所在鄉的水資源開發、配置和保護以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防洪等相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4)負責所在鄉農業、工業、生活用水的計劃制定協助節水、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務管理;

(5)組織、指導鄉水利工程建設施工。

(6)承擔所在鄉防汛抗旱技術指導工作,做好各類防汛預案的編制。

(7)組織指導所在鄉範圍內的水土保持;

(8)承擔節水新技術、新措施的推廣運用,發展節水灌溉,完成鄉人民政府和縣水利局下達的解決人畜飲水項目工程,推進實現人飲安全戰略;

(9)水產技術推廣應用。

(10)協助依法徵收防汛費、水資源費等政策性費用;

(11)轄區內所屬水庫、排澇工程的巡視及管理工作的指導;

(12)負責鄉集鎮供水,村鎮供水和安全飲水管理的指導;

(13)完成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xx、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公益性水利服務提供合同內的服務費保障及服務平台,如領導全鄉(鎮)幹部職工、農民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義務投入水利建設等。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開展公益性水利服務工作情況,並組織對乙方水利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由甲方實施,(按鶴峯縣公益性水利服務考評細則執行),並按合同約定和考核情況及時支付乙方服務費。

3、乙方在合同期內注意安全生產,自行承擔安全責任。業務上接受縣水利局的指導和監督,必須掛牌上崗。

4、乙方要認真做好工作記錄,以便甲方考核。

5、乙方必須上下聯繫,確保公益性水利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xx、服務費的支付與考核結果掛鈎,按得分比例進行支付,具體按《水利水產技術服務項目及項目支出價格表》執行。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原則上按全縣統一撥付時間執行,其中3%服務費在年終根據甲方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一次性支付。

五、獎懲及違約責任

xx、乙方出色完成任務目標,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獎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因乙方工作失誤、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可扣除一定數額乃至全部的服務費,並將依法依規追究乙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當事人三年內不得被聘用從事公益性水利服務。

2、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中途單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勝任工作、不履行合同規定的服務,均視為違約,要賠償對方違約金3 元,並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及鑑證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

甲 方:xx鄉人民政府

代表方(簽字)

乙 方:xx鄉水利水產技術服務中心

代表方(簽字)

xx年x月xx日

技術合同 篇2

第一條 為了規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可以參照本辦法規定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條 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記工作。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 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 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税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 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第九條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合同文本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本;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第十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為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第十二條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第十四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認定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分類登記和存檔,向當事人發給技術合同登記證明,並載明經核定的技術性收入額。對認定為非技術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合同,應當不予登記,並在合同文本上註明“未予登記”字樣,退還當事人。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採取措施保守國家祕密。

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保守有關技術祕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

第十七條 財政、税務等機關在審核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時,認為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認定有誤的,可以要求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重新認定。財政、税務等機關對重新認定的技術合同仍認為認定有誤的,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申請不予審批。

第十八條 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變更、轉讓或者解除,以及被有關機關撤銷、宣佈無效時,應當向原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手續。變更登記的,應當重新核定技術性收入;註銷登記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財政、税務機關。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技術合同登記崗位責任制,加強對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保證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

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所需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於訂立假技術合同或者以弄虛作假、採取欺騙手段取得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查處。涉及偷税的,由税務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國家財務制度的,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在認定登記工作中,發現當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進行監督處理。

第二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發現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管理混亂、統計失實、違規登記的,應當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頓,並可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二十三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泄露國家祕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泄露技術合同約定的技術祕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技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受託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合同中空白的地方填“無”)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2.

3.

4.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2.

3.

4.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 技術資料清單:

2. 提供時間和方式:

3. 其他協作事項: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元人民幣整。其中

(1)

(2)

(3)

(4)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4)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址:

帳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的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可選項)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研究開發全部失敗的全部返還委託方支付的報酬或經費,部分失敗的返還委託方支付的部分報酬或經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1 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或附加簽一份保密協議)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户、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祕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4.泄密責任: 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違約金可以根據雙方確定的保密信息等級確定不同的違約金,例如:特級保密、一級保密、二級保密等。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户、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祕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4.泄密責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違約金可以根據雙方確定的保密信息等級確定不同的違約金,例如:特級保密、一級保密、二級保密等。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1.

2.

3.

4.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甲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1)技術祕密的轉讓權歸甲方所有

(2)技術祕密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歸甲方所有

雙方對本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甲 (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文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 甲 (甲、乙、雙)方享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甲方享有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4.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是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3.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是指特定的當事人之間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所取得的使用、轉讓技術祕密成果的權利。具體而言,使用權是指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使用該項技術祕密成果的權利;轉讓權是指通過技術合同向他人提供和轉讓該項技術祕密成果的權利。

2.技術祕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祕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 第二十六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北某某有限公司(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蓋章)

地 址: 地 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

電 話: 電 話:

税 號: 税 號:

傳 真: 傳 真:

技術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授權代表: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受託方(乙方):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授權代表: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本合同甲方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向乙方進行技術諮詢,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政策法規信息,幫助甲方起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資料,在甲方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需全部基礎資料的基礎上,協助甲方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委託方(甲方)的協辦事項:

1、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財務人員配合乙方完成諮詢工作。

2、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資料、證明,並保證該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3、為乙方諮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三、受託方(乙方)的承諾事項:

1、甲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官方網站公示或收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批覆文件,視為乙方圓滿完成技術諮詢工作。

2、對本次工作涉及到甲方的內幕信息、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或權力機關要求進行披露,否則乙方不得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予以泄露。

四、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技術諮詢費總額為壹拾叁萬元整(130000¥元),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技術諮詢費:

1、甲方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可以查到證書編號後10日內支付。

2、乙方收到本合同款項的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相應金額的有效發票。

諮詢服務期間,甲方應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交通、食宿等必要、良好的條件,相關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打印、複印、掃描、裝訂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或報銷。

五、違約責任

1、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協議,否則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技術諮詢費總額的50%。

2、因乙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致使甲方申請未能獲得批准的,乙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自己承擔。

六、免責條款

因甲方原因出現以下情形而無法得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被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有偷、騙税等行為的。

3、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4、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七、文本及效力

本合同構成甲方就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向乙方進行技術諮詢達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協議,並取代了一切先前達成的任何安排或約定,若雙方有特別約定事項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字)授權代表:

(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時間: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5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後_____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條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_________%收費。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條款

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別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諮詢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銀行帳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_________

1.2 項目地點_________

1.3 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服務內容:

2.1 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 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 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 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 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諮詢服務。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文件資料名稱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xx]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餘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xx]162號和黑建規[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 乙方對提交的委託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 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 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

┌───────┬─────┬─────────────┬────────┐

│ │單位名稱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 │

│ 委託方 │經辦人 │ (簽字)│ │

│ ├─────┼─────────────┤ │

│ (甲方) │單位地址 │ │ (單位公章) │

技術合同 篇7

項目名稱:XXXXXXXXXXXXX

委託方:

(甲方)XXXXXXXXXXXXX

研究開發方

(乙方)XXXX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省XXXX市(縣)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效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是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XXXX元

其中:甲方提供XXXX元,乙方提供XXXX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XXXXXX。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XXXX元,時間:XXXXXX

②分期支付:XXXX元,時間:XXXXXX

XXXX元,時間:XXXXXX

③按利潤XXXX%提成,期限:XXXXXX

④按銷售額XXXX%提成,期限:XXXXXX

⑤其它方式:XXXXXXXXXXXX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在XXXXXX(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XXXXXXXXXXXXX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XXXX承擔。(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

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XXXX%

乙方承擔XXXX%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XXXX標準,採用XXXX方式驗收,由XXXX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十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XXXX條約定,XXXX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XXXX條約定,XXXX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XXXX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XX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十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五、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委託方(甲方)

研究開發方(乙方)

中介方

名稱(或姓名)

名稱(或姓名)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人

住所(通訊地址)

住所(通訊地址)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電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技術合同 篇8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 在____註冊成立的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XX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技術服務合同:

第一條

1.應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派遣____名工程師組成的中國技術服務組,於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甲方國名)的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甲方國名),受甲方邀請的乙方中國技術服務人員應有準備,並且願意同____甲方的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條 乙方人員在____(甲方國名)期間,應服從甲方國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約束。

第三條

1.(1)甲方負責向乙方人員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幣別)的免税技術服務費。

(2)上述免税技術服務費的____%應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3)本條(1)款提及的技術服務費自乙方人員到達____(甲方國名)之日起開始計算。

2.(1)在甲方服務期間,乙方人員在工作或業餘的全部時間內,應保證行為端正。

(2)甲方對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的犯罪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往返中國和____(甲方國名)的國際旅費和每人不超過20公斤的超重行李費,並負責安排機票。

第五條

1.第三條1(1)款中所提的技術服務費的____%應以____幣(即甲方的國幣)支付給在____的中國服務組,其餘____%應由甲方按銀行當日公佈的兑率折成美元(或英鎊)。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鎊)應電匯____(如倫敦)中國銀行轉匯北京(或其它中國____市)中國XX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號帳户。

3.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將匯票情況通知中國駐甲方國大使館經參處。

第六條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期間,甲方同意:

1.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提供設備齊全的住宿;

2.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提供交通工具;

3.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勞保用品;

4.為乙方技術人員提供人壽保險;

5.為乙方技術服務人員提供足夠的辦公設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為技術服務組人員提供醫療,但,不包括鑲牙、配鏡和性病的治療。

7.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因公出差,應按照甲方人員待遇,發給出差補助費,以____幣(甲方國幣)支付給乙方技術服務組。

第七條 合同期間,乙方技術人員享受中、____(甲方國名)兩國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條

1.乙方人員每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資照發(從開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十一個月,

第十二個月為休假)。休假間工資應全部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2.乙方技術人員每年應得____元(甲方國幣)的獎金,獎金的____%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3.在甲方服務期間,甲方為乙方技術人員回國休假提供往返經濟艙機票。

第九條 甲方還同意為乙方人員辦理移民手續,其中包括:

1.辦理出入境簽證;

2.為乙方人員辦理合同規定僱用期間的長期居住許可;

3.承擔本條1和2款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技術人員由於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請緊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員事假時,甲方不負責:

(1)乙方事假人員旅費;

(2)本合同第三條1(1)款中所規定的技術服務費;

(3)因乙方人員事假期滿後不能返回____(甲方國名)而換人時所需費用。

2.乙方應負責:

(1)從國內另行換人,替換不能返回甲方服務的技術人員;

(2)承擔換人所需的全部費用。

(3)因乙方人員事假期滿後不能返回____(甲方國名)而換人時所產生的費用。

3.(1)在合同期間內,由於甲方或所在國原因,致使乙方人員不能工作時,甲方同意:向乙方技術人員支付雙方同意的技術服務費(見第三條1(1)款);

(2)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違反合同或阻撓合同履行時,甲方同意:

a.按合同規定費用,向乙方人員支付三個月的技術服務費(見第三條1(1)款);

b.執行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

1.乙方技術人員因身體不好或工傷,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時,乙方同意:

(1)從中國另行派人替換上述人員;

(2)承擔替換人員從中國到____(甲方國名)的旅費。

(3)甲方同意承擔因病或工傷返回中國人員的旅費。

2.在合同期間內,技術服務組人員因工傷致殘或死亡,甲方同意:

(1)處理事故、工傷或死亡的一切善後事宜;

(2)負擔所產生的費用;

(3)按____(甲方國名)現行的工人補償法向死者傷殘者支付撫卹金和或補償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對本合同的解釋如有不同意見,發生分歧和爭執,或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事項,應根據____(甲方國名)的現行法律,提交雙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人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執行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為

第一階段。 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應進一步商定延續合同期限和與之有關的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兩份,分別用中、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乙雙方於上述日期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簽字人:____

甲方公司名稱:____

見證人姓名:____

地址:____

職務:____

簽名:____

乙方簽字人:____

乙方公司名稱:____

見證人姓名:____

地址:____

職務:____

簽名: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