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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租賃合同集合10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租賃合同集合10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將其位對面 號至 號樓房2至5層出租給乙方,每層面積為150平方米,並由乙方自主分租,甲、乙雙方嚴格遵守以下合同內容:

一、期限: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二、租金: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租金人民幣:每層樓為人民幣()。

三、押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支付給甲方押金為人民幣:(正),合同到期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利,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全額退回乙方押金為人民幣:()。

四、裝修期間:甲方自交樓給乙方開始,給乙方免租50天(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50天)作為裝修期。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限期收取租金。(每月租金10號前交)。

2、甲、乙雙方有權利增加相關設備,如水電設備,消防設施等。

3、甲方交樓給乙方時必須辦好房屋出租證。

4、甲方交樓給乙方的標準:

(1)水源、電源到一樓門口。

(2)內牆四面粉白。

(3)每層樓均鋪地磚、衞生間。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將樓層內部自主分隔,並出租給租户。

2、乙方有權向租户收取租金、水電費等其它費用。

3、乙方義務在收樓後保證每層樓水電到位,並安裝排污設備。

4、乙方共投資人民幣:(¥)負責供水、排污、安裝水、電及部分隔牆、鐵門等設備。

5、合同到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不得擅自遷拆相關固定設備。

七、乙方有權在6樓天面自方搭建,合同到期不得拆遷。

八、如門窗等意外損壞,乙方要裝好。

九、交樓後,乙方在出租期間,如發生人員傷亡以及其它任何意外事情,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6樓三個房間在合同生效期間免租。

十一、以上合同內容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嚴格遵守,如由有一方違方,將付給對方相應損失賠償。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在房屋正式交接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説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户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賃合同 篇3

承租人:_____________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_____________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地點: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述甲方雙方經自願協商,現就貨船租用一事達成下列各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出租物名稱:________噸貨船。

二、數量:________艘

三、質量:由雙方當面驗收確定。

四、用途:裝運食鹽。

五、租金:每月_______元。合同簽約訂後_______日內,乙方先支付______元。退租時總結算,多退少補。

六、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船上另增設備。否則,除應該恢復原狀外,造成損失,還應賠償。雙方定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港驗收接船,任何一方誤期,應按租金總金額的_________向雙方罰款。

七、租期:租期暫定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如需順延,乙方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另行協商。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撕毀協議。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百貨公司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航運公司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省____市____街____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號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機械設備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 台 電動吊籃,用於乙方所承建 項目工程。

1、吊籃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繩租用,安全繩租金每條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3、電動吊籃的進出場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安裝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委派安拆師傅予以技術指導。

4、電動吊籃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資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電動吊籃組織進場,安裝驗收完畢當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逾期則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

6、租賃時間:裝機驗收完畢起,至報停為止。

7、在租用期間,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甲方技術人員聯繫解決。如乙方在出現故障情況下繼續使用吊籃,發

8、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第三方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負責收回機械設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損失,由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總金額的 倍賠償給甲方。同時如乙方擅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在報停電動吊籃時,須與甲方簽定書面報停通知,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檢查吊籃在使用中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該工程完畢後,乙方退還電動吊籃時,應將電動吊籃完好歸還到甲方指定地點,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補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訴訟。

二、電動吊籃的操作、使用和維修及保養。

1、電動吊籃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有經驗並持有證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户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嚴禁酒後操作,超載運行。

3、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為乙方正常維修、保養。出現大修,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進行鑑定,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費用及其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三、其他相關事項:

1、電動吊籃安裝與使用要遵循各項安全法規、高空作業規程、安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電動吊籃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維修,不得帶病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動吊籃的起租時間以電動吊籃驗收當日起計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華保險大廈3樓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合同三方茲同意租賃條款如下:

一、租賃標的

1.1、甲方同意將位於深圳市 區 路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的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及其設備(見附件)在現有狀態下(以甲、乙雙方共同驗收並書面確認為準)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租賃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管理費(含空調費、水電費等免租期內因該租賃房地產產生之一切費用)。

2.2甲方應結清完所有費用後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予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如在此之前有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時支付而由乙方墊付的,乙方有權在租金中扣除。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須經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為幣 元整(小寫: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幣 元整(小寫:)。

3.3租金自 開始每年遞增。

3.4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使用費、 ;每月的管理費、電話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雜費,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賃保證金

4.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幣元整(小寫: ),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4.2 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租賃保證金原數退還乙方(不計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結費用,甲方有權在該保證金內扣除)。

五、雙方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甲方須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給乙方且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其它損害賠償,乙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該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 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

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4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5.5 簽署本合同後,乙方不按約支付租賃保證金的,乙方須支付甲方幣 元整(小寫: )作為違約金。租賃期間未滿,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退租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租賃期間,乙方如拖欠租金達 天,或欠交管理費、水電費等金額達幣 元整(小寫: )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仍須結清租賃期間的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5.6 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該租賃房地產,並限於乙方在 天之內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租賃房地產。如乙方不交回該租賃房地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租賃房地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提存,並對欠租和有關費用有權進一步追償。

5.7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5.8 租賃期間乙方是否享有轉租權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 項:

①乙方可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②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③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5.9 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將該租賃房地產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幣 元整(小寫: )作為違約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賃保證金的,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時起,甲乙雙方就該租賃房地產之租賃關係確立,基於經紀方在促成租賃中所提供之服務,於簽署本合同同時,甲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

6.2 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不租賃該租賃房地產的,則違約方除向經紀方支付前款約定之佣金外,還須代替守約方直接支付前款約定的守約方應付經紀方之佣金。若甲乙雙方無法證明對方違約,則仍需按6.1條約定支付佣金。

6.3 租賃雙方一方違約不租時,經紀方有權選擇根據6.1條約定向租賃雙方各收取佣金,或選擇根據6.2條約定向違約方收取租賃雙方應付佣金,唯經紀方選擇前者時,守約方向經紀方支付佣金後,有權向違約方追償。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甲方在乙方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後 日內退還租賃保證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7.2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間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決。

8.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經紀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區。

九、備註: 出租方: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承租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年月 日

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出租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 (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於 ,面積約 ㎡;簡單裝修,

其他主要設備有: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 度,電 度。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8、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座落於天津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衞,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_種:

1.甲方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書面口頭)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每期應於提前______天付清。(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六條 保證金條款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押金,待合同期滿後,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押金不可抵租金。

第七條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該房屋的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水電共攤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

2.房屋租賃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維修及裝修:

1.甲方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2.乙方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的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需要裝修房屋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但裝修時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可以搬走裝修物,但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應儘量恢復房屋原狀。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3.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2.所有權轉移後,租賃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條 租賃房屋退還及續租事項:

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乙方搬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留置不搬者,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內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變動或破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如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通知另一方,經另一方同意,可解除合同,但應賠償___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4.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2‰加收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5.乙方未經許可將房屋轉租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

6.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乙方應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二號,即天津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外來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xx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需要 ,現乙方租賃甲方1.2米圓柱模一套和20米空心板樑模板一套。為明確雙方職責和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嚴肅履行。

一、租賃的模板清單、租賃時間和租金

二、租賃時間根據乙方工程需要可予調整,租金按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時計租,至乙方將租用的甲方模板全部送到甲方倉庫時結束。超過15天按月計,不足15天按半月計算租金。為不影響乙方繼續使用,乙方墩柱工程完工後,應及時歸還墩柱模板。墩柱模板歸還後,圓柱模不再計算租金。

三、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簽定時,乙方應預交甲方貳萬伍仟元押金。作為前四個月的模板租金。三個月後,乙方提前一個月預付甲方租金(甲方不提供發票)。

四、質量要求:乙方租用甲方模板前,應對甲方模板的幾何尺寸充分查驗,一經租用,視同甲方模板滿足乙方本工程的各項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對甲方模板進行適當修改,但修改不能影響模板的主要結構,也不能影響模板的下次使用。

五、乙方負責甲方模板的安全,遇被盜、丟失、人為損壞,按每噸捌仟元給予甲方賠償。本合同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租賃設備轉賣或抵押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的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六、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本合同租賃設備的使用,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租賃的模板從甲方倉庫運至乙方施工工地及乙方工地送還甲方倉庫(xx倉庫)的費用(上車費和運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爭議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

出租人(市場舉辦者):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商位租賃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市場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屬市場名稱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市場名稱登記證號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位總數為_________個,市場開業時間為_________,設置佈局見附件“市場設置佈局平面圖”。

第二條商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於市場_________區_________號,形式為(□攤位□商鋪□商務房),面積(□建築面積□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商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

第四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月□年)(大寫)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商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商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商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商位的裝修、維修及陳列規範

1.承租人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雙方應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條件和租賃期滿後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作出約定。

2.租賃期內,商位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出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承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3.商位的陳列規範要求:_________。

第七條商位的調整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對市場划行歸市進行調整而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商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承租人已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出租人應予以合理補償。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出租人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須事先與承租人達成一致。未達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調整。

第八條廣告宣傳

出租人應對市場進行適當的廣告宣傳,提高市場的知名度。每年的廣告費用投入應不低於市場年租金收入的_________%。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_________。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

第十條財產保險

市場設施的財產保險由出租人辦理,保險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經營商品的財產保險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出租人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十一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統計市場交易情況,並定期向當地統計、工商部門報送;

(5)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6)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_________。

第十三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租賃期屆滿後,出租人繼續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4)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的收娶支出等情況;

(5)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

(5)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6)_________。

第十四條市場的關閉

市場因故關閉的,出租人應當提前六十日通知承租人,雙方應於_________日內結清有關財務手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商位的,按(□月□年)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______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商位交付後_____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處以罰款三次以上,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商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5)因過錯造成商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6)_________。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雙方不願協商、調解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附件

附件:市場設置佈局平面圖(略)

租賃合同 篇10

一、租賃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合同區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賃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賃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無須採取書面形式;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下的,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形式。無論採用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都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未採用書面形式的,雙方當事人對租賃期限存在爭議的,推定合同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二、租賃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儘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2)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三)、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户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於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係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七)、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八)、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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