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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勞動合同範文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勞動合同範文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後,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佈,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後,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製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後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六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選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閲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勞 動 用 工 登 記 證 編 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xx市培訓學校

法定代表人:xxx,校長

勞動者:(乙方) 性別 民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如下教師聘用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學校教師,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體從事教師崗位的教學工作。該工作崗位在甲方的設在金廠鎮的外語學校。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得拒絕。

三、乙方每週工作五天,其中每週三到週五到學校備課,每天工作7個半小時,上班時間為早8時,下班時間為17時。每週週六、週日上課,週一至週二休息。國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資人民幣600元,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金200元。該工資於每月15-20日領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資的日平均標準按日扣減工資。月病假10日以內,每天扣發日工資標準的50%。病假超過10日,從第11日起按日平均標準每增加一天病假,扣減一日工資。應乙方要求,社會保險金和醫療保險基金隨同工資發放,由乙方自行交納,甲方不承攬責任。

五、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 2個月,試用期間,不發給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試用期滿開始,甲方應該為乙方發放交納的社會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隨工資給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會保險部門交納,如乙方未向保險部門交納該基金,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交付社會保險責任,乙方無權就社會保險問題對甲方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六、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甲方批准後,辦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沒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辦理工作交接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賠償責任。違約賠償金為甲方另行聘請教師所需要的培訓費和應付工資的總額。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並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1、連續遲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連續曠工2天、月累計曠工3天或]棄課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連續病假超過30天無法堅持正常工作的;

4、連續事假15天對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

5、不服從學校領導、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6、不團結同事並與同事發生口角或衝突的、或在背後貶低同事、或散佈不利於團結語言、或有故意損毀他人名譽的;

7、不能禮貌對待學生及家長與學生或家長髮生衝突的、或體罰學生造成相應後果的;

8、被學生和家長投訴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損壞或侵佔公私財物或拾取學生家長遺失物品隱匿不還的;

10、不服從甲方正常工作崗位調動的;

11、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經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標準為評價依據。)

12、多次違反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13、有違法行為而受到司法機關查處的;

14、簽訂本合同時對本人自然情況、身體健康情況、其他勞動關係、社會行為表現等與本合同相關情況有故意隱瞞經甲方核實的;

甲方:乙方: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書》説明

1、甲方,指用人主體。填寫用人單位全稱。

2、乙方,指勞動者。填寫勞動者姓名。

3、委託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託(授予委託書)並代理其簽約的人。

甲乙雙方除簽訂本合同書外,可以簽訂其他專項協議書,作為本《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户口所在地住址:

委託代理人:所屬街道辦事處:

地址:本人現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誌。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分頁閲讀第1頁:簽訂雙方第2頁: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准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併、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准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係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後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祕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於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其崗位,工作地點: ,合同起始時間從起至止。

二、工資為 元/月(大寫),甲方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逢節假日付款日期延後。

三、按照甲方的指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具體負責甲方項目內的水、電力、消防等設施的安裝、維護、巡視、檢修、更新改造和相關費用的抄核收等工作。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可適當調整安排乙方的工作。

四、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本單位對崗位的職責、要求、任務明確界定並書面遞交乙方,在經甲、乙雙方對此簽字確認後,由乙方嚴格遵照執行。

五、甲方權利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崗位職責等培訓。

2、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2、在用水、用電、消防等工作職責中有挪用公款行為的;

3、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制度等,造成人身、設備等責任事故的;

4、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與第三方發生勞動關係的;

5、乙方隱瞞真實身份或其他情況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如:安全生產、行風建設、安全事故等)造成損害的;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各項任務和工作指標。

2、遵守項目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企業聲譽、利益和形象,愛護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3、主動宣傳安全知識,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工作。

4、愛護設備、設施和工器具,並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賠償責任及限制:

1、因乙方保安人員未履行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財產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八、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昆明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職者

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本地區勞動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崗位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公司駕駛員 崗位。甲方要求乙方需具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最少需達到3年以上。

第三條 薪金待遇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試用期期間薪資待遇不低於本地區最低薪資標準。

第四條 崗位職責及權利

1、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 維護公司聲譽以及正當利益;

3、 享有規定的福利待遇;

4、 承擔職權內的工作責任;

5、 未經允許私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如下行為之一的,甲方則即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且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的;

2、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在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合同。

乙方若因個人原因需辭職,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正式申請。

第六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相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家及本地區相關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寶雞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電話:

法定代表: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籍貫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係

l、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l、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範、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範、制度的義務和權力,並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範、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説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聲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

內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凡自願在本酒店工作,年齡16歲以上,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 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試用期前三個月休息二天,滿三個月後休息三天; 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及服裝費;

酒店員工應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泄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工作期間,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及服裝費一併扣除;

乙方在合同期與同事不團結,造成打架先動手罰100元,後動手50元,醫藥費自付,與本店無關,吵架先動口50元,後動口30元;

乙方在本店撿到任何東西一律上交,違者按財物10%賠償,如顧客消費未打拆,乙方不自尊,並還在顧客名下開單、酒、煙,作開除處理,並不退工作服費和工資;

在下班店內期間造成愛傷事件,酒店概不負責;

乙方不尊敬上級領導與領導頂撞每次罰款100元;

乙方在上班期間顧客投訴每次20元;

乙方上班期間離崗、玩手機每次罰10元;

乙方因不認真、細心,造成顧客未買單後果乙方自負。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結清工資處理。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5、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