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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集體土地出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5篇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户,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的辦公房,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 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税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空地租賃給乙方。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 ,南至 ;西 ;北 。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土地 平方米。

三、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需要,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甲方免收第一年租金計 元,從第二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憑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擔供方便函,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若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乙方可對經營項目及不動產進行轉讓轉租,轉讓(租)收益歸乙方。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因政府規劃徵收、徵用本塊地的,對地上建築物的所有補償、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

十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的生產的以及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六、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和地上建築物。

十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八、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附:

1、平面圖一份;

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提出在全國農村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構建順暢的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把現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農村,切實解決農民消費“不安全”、“不方便”、“不實惠”的問題。這項工程,已成為國家發展的專項規劃,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企業,計劃在________鎮開辦________________,服務於當地羣眾,需要租賃甲方所屬________________公司院內空閒地,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於開辦鄉級直營超市的場地面積大約________平方米。同時提供院內庫房________棟________間,不作為租賃標的物,無償由乙方使用________年。

2、進院大門及通道、水井、廁所雙方共用,維修費和衞生費,雙方共同承擔。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賃期限________年:

2、其中有一棟庫房________間,因現在佔用,於________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賃期無償順延一個月,依次類推。

3、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應提前3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準於續租,費用可調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資,在該地方建設一座直營超市,且具有經營權和房產處置權。

四、租賃費及付費方式:

1、前________年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元,後________年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

2、前________年的租賃費________萬元整,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後付________萬元,施工放線時付清餘款。

3、合同滿________年後,乙方再次付給甲方後________年的租賃費________萬元整。

五、幾項具體事宜:

1、甲方給乙方提供用電、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實際抄表數付費,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2、合同期限滿後,乙方若不能繼續經營所建超市,根據年折舊率5%計算________年後的殘值協商處理給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________間庫房,同時無條件歸還甲方。________年內,庫房如需維修,由乙方承擔,不能維修和繼續使用時,可提前歸還甲方。

4、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正常建築施工和經營。因建築施工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和當地村組收費,由甲方承擔。相關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守所在地的鄉規民約,積極維護安全、穩定。

六、法律責任:

1、本協議不因雙方負責人的變更、不因企業改制而變更或終止及解除。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一份,乙方法律顧問一份。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建房費用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

4、經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萬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所有農作物及秸稈均由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自行清除,逾期則由乙方進行清除。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第一年交付方式:協議生效_____日之內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剩餘租金____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支付;

3.其餘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9.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架設電線等基礎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沛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6

甲方:

住址:

身份證:

乙方:

住址 :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養豬場及菜地兩塊出租賃給乙方管理使用,租賃期限為 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支付方式,以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

二、甲方應負責保障乙方水、電、路的暢通,負責協調處理好養殖場周邊村民的關係,負責保障乙方正常安全生產。

三、乙方負責現有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交納税費。負責每年1月底支付當年的租金。租賃期屆滿,乙方負責將原有的設施及新添增的設施交給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並認真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莊科村小組和村委會各一份。

甲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 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 物業之用途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區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 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審核,經甲方審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項目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區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區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税收、水電費、衞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 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 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設備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 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着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户/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設備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 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大學城號地塊租用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租憑地點和用途

1、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大學城號地塊畝,用於栽植高木喬、灌木和花苗的培養、假植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場不屬於本協議租賃範圍。

二、租用時間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為3年,租用期滿後,到期後如甲方暫不使用,甲方可考慮優先與乙方續簽租用協議。

三、租用標準

甲方在第一年內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實際面積以每畝元標準收租金。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所租用土地的所有權,乙方在租用期內有租用土地使用權。

2、在租地期間,甲方不干涉乙方在合法範圍內的正當經營,但甲方有權就地內部分種植苗木的佈置提要求。乙方應充分運用所租用的土地,最大限度做好綠化栽植工作。

3、甲方應將該地塊的紅線圖提供給乙方。

4、乙方不得擅自轉租,如經發現擅自轉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土地。

5、乙方因生產管理需要,經與甲方及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可在租地紅線範圍內修建臨時生產、生活房,其相關的建設手續由乙方自行協調處理,臨時建設用房不得從事與綠化無關的經營活動。

6、現場生活用水、用電、綠化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搭建,並自行協調相相關部門搭接市政水電,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7、在租用期半年內,乙方應完成所租土地所有綠化工作,要求乙方提供規劃路紅線內30m範圍內將原地貌推平並出具具體的綠化佈置方案,報甲方審批。

8、土地回收

( 1)租期到期回收:租約期滿時甲方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租期滿前運走所有屬於乙方的設備、苗木等,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物品在場地內的,視作乙方放棄的材料,連同臨建歸甲方全權處理。

(2)當政府規劃等相關政策的變更,甲方需提前個月通知乙方,雙方應提前中止本協議。

五、甲、乙雙方土地交接時間

雙方土地交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旦土地交接後,乙方將立即進行該地的綠化工作。

六、其它約定

1、本協議書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該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耕地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 特色農業和特色中草藥種植 。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年租金為 ,合同期總租金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_月_日交納給甲方,先交後用。

三、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租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二)、義務

維護承租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不得干涉承租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租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四、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義務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 日以上,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x畝,其中:x田畝,x土畝;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並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按江津市糧食主管部門書面證明或協商價格計算),20xx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按20xx年租金等額支付給甲方)。今後合同解除或到期後,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用途:

2、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3、土地面積:

東 至:

西 至:

南 至:

北 至:

土地面積約為 畝,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附件一:土地實況圖)。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屆滿前3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2、土地交付時間: 年 月 日。

三、租賃費用

1、土地租賃費用按年計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50年租金,共計1000000元。

2、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土地徵用或上級政府對土地規劃調整等情形,本合同終止。甲方應當自上級行政機關規劃性調整文件送達之日起,將剩餘年度的租金退還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利息(以剩餘年度的租金為基數,自本協議生效之日按日 計算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有關部門因此而支付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支配和發放,但乙方在租賃土地上投資的建築物、設施和設備所獲的補償費應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土地。

2、甲方保證對該租賃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3、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係,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生產需要而在所承租土地上進行項目建設。

5、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如以後農村土地政策調整,允許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對相鄰土地行使通行等權利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如有當地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租賃土地。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使用租賃土地,並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對該租賃土地設置抵押。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3、4、5款而令乙方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退還所有租金並承擔租金總價 %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4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 鎮政府備案壹份。

出租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五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户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抵押。

第三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面積,宗地位於*****區內。其位置及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為5年,自20xx年日起至XX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用途以國土部門批准為準。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該地塊上建造相關建築設施,需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第六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租金為每年每畝**000元,年租金總額為(大寫)*****(人民幣)。)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條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

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填土、平整及鋪場等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優惠乙方租金每年1.5萬元人民幣,作為抵算乙方上述土地基礎工作的費用。

第十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經濟開發活動,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重點建設,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雙方都應服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依照規定交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宗地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宗地,須在距期滿前60日內向甲方提出,並報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承租手續。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件,與本合同同時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村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企業,搞活經濟,充分利用我村有利條件的土地,促進企業發展,經研究,分別對前期合同已期滿和填塘辦廠,做出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用地_______________水塘,用地面積0.45畝,按照物價遞增,定為租金每畝第一年_________元為基數,以後按照物價升幅,每畝每年增加_________________元,如此類推。每年牌照費____________元,企業管理費______元,每年應上繳人民幣金額由企業財會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計算上繳數字。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租期定為_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合同終止。

第三條填土費負擔,如甲方填塘辦廠,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費___________元給甲方,不計利息,期滿後不返還給乙方,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租用期內,屬鎮以上下達的各項徵收費用,由乙方負責,如:辦廠報建、擴建,水利費,公安及消防費,鎮企業管理費,用電增容費,通電線路負擔,自來水接管費,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攤等。通電線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區組織,規劃佈局,經濟負擔分攤給各。

第五條在辦廠過程中,如遇到國家或鎮委徵用土地時,甲方可按徵用面積減除租金,屬全部徵用的,甲乙雙方應終止合同,並交清甲方應上繳款項。如上級對土地有補償款的屬管理區收入,廠房停產補償屬乙方收入,甲方不補償乙方的廠房拆遷補償,乙方停產停工及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各廠經營要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設立財務專賬,每月要送月報表給甲方。

第七條乙方要按季度上繳上述費用給甲方,如不按期上繳的,甲方有權按銀行利息另加收20%。甲方不負責任何貸款,乙方自籌資金辦廠。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村財會、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1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徵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 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 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 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築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 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 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 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 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 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徵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1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徵用的,租金按剩餘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 本合同不得塗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