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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山西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關於做好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50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6號)精神,為做好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2015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於5月26、27日舉行,考務工作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點全部設置在省城太原市。
二、報名及免試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報名工作
今年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交費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填寫報名信息(包括上傳考生本人照片)。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寫時務必認真閲讀填寫注意事項。
2、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及上傳照片的規範性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名信息提交兩個工作日後上網查詢審核結果。
3、網上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下載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A4紙)、工作年限及從業年限證明(見附件);申請免考部分科目(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證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A4紙)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續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時只需攜帶《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往年考試《准考證》或考試成績通知單(可在報名網上《成績查詢》欄目下載)。
4、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2月7日至2月27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1日至2日,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辦理交表交費手續。地點:省人事考試中心辦事大廳302房間(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
5、《准考證》於考前一週(即5月21日)開始網上下載。
四、考試時間、科目及有關事項
5月26日
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7日
上午9:00-1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是:考4個科目的必須在任意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可以連續滾動);考2個科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在4個考試科目中,《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3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各考點配發,用後收回。
五、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925號)的規定執行,考務費收取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六、有關問題
1、報考人員從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指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以及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間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統一編號的證書。
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組織對報考人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如發現偽造材料者,對尚未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已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成績。
七、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繫,
考務部:竇朝曄 電話:0351—7330283;
技術部:閆 峯 電話:0351—7339662。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