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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遼寧省註冊建築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2017年遼寧省註冊建築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遼寧省建設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文件
遼建執發[2015]1號
關於遼寧省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建委:
根據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15]1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1.首次申報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及已參加過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的續考人員,按照自願選擇考試科目的原則,在下列考試內容中選擇參考科目:⑴《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⑵《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⑶《建築設計》;⑷《建築結構》;⑸《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⑹《建築材料與構造》;⑺《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⑻《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⑼《場地設計(作圖題)》。
2.首次申報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及已參加過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的續考人員,按照自願選擇考試科目的原則,在下列考試內容中選擇參考科目:⑴《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⑵《建築結構與設備》;⑶《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⑷《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3.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5年調整為8年。
2004年及其以前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合格科目成績無效,也不再作為合格科目參加2015年度考試成績滾動累計。
4.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2年調整為4年。
2008年及其以前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合格科目成績無效,也不再作為合格科目參加2015年度考試成績滾動累計。
二、考試時間題型
1.2015年度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日期為2015年5月12日、13日、14日、15日,考期4天。2015年度國家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日期為2015年5月12日、13日,考期2天。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一。
2.《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建築設計》、《建築結構》、《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建築結構與設備》、《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等考試科目為單選題;《建築技術設計》、《建築方案設計》、《場地設計》、《場地與建築設計》、《建築構造與詳圖》等考試科目為作圖題。
三、申報範圍
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申報範圍為:1.在我省勘察設計單位中(含中央各部委駐遼寧勘察設計單位)從事建築設計工作,符合考試申報條件者;2.已參加一級或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3.根據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台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及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精神,凡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一、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
四、首考申報條件
1.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且符合附件二規定的專業、學位或學歷、最遲畢業年限與最少職業實踐時間的人員,可申報一級註冊建築師全部科目考試。
2.不具備附件二所規定學歷的人員,應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滿15年以上,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註冊建築師全部科目考試:
⑴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分類型標準三級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及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⑵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1項。
3.職業實踐要求: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首次申報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申報人員須提供本人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核。
4.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且符合附件三規定的專業、學歷、最遲畢業年限與最少職業實踐時間的人員,可申報二級註冊建築師全部科目考試。
5.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相近專業)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及其以上者,可申報二級註冊建築師全部科目考試。
6.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不具備附件三所規定學歷或不具備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相近專業)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人員應從事建築設計滿13年以上,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註冊建築師全部科目考試:
⑴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分類標準四級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⑵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1項。
説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佈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五、申報程序
1.申報者須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考試申請,並認真填寫有關申報材料。
2.各勘察設計單位需成立由單位行政領導及人事部門、工程技術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推薦小組,在個人申報基礎上,負責審查並推薦本單位應考人員,並簽署推薦意見,出具應考人員職業道德證明。
3.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在地各勘察設計單位(含中央各部委駐遼寧勘察設計單位)所推薦的申報人的報考資格、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簽署初審意見,上報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4.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負責審核全省(含中央各部委駐遼寧勘察設計單位)申報參加考試人員的報考資格。合格者經遼寧省建設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批准准予考試,並由遼寧省建設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簽發准考證。同時,將應考人員名單報送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祕書處備案。
六、申報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一份,首考者填寫)。
2.學歷、學位及職稱證明(複印件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所有應考人員必須提供。首考者提供原件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驗後返回應考者本人)。
3.職業道德證明(原件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由參考者所在單位出具)。
4.學習、進修、培訓證明(複印件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首考者提供)。
5.有關承擔設計項目和主要業績成果證明(複印件一式一份,不具備規定學歷的首考者填寫)。
6.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張(不含各種表格內照片)、有效身份證(二代身份證的必須正反面複印)或軍官證複印件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所有應考人員提供)。
7.《2015年度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四,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所有一級應考人員填寫)。
8.《2015年度國家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五,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所有二級應考人員填寫)。
9.《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原件,所有一級首考人員提供,具體要求見遼注建發[2000]6號文件)。
10.《2015年度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一覽表》(見附件七,一式二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電子EXCEL格式文件)。
11.《2015年度國家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一覽表》(見附件八,一式二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電子EXCEL格式文件)。
七、申報時間
1.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於2015年2月20日前將本單位申報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人員的申報材料報送所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2.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於2015年2月25日前將本市各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報送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個人申報與逾期申報一律不予受理。
3.大連市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2月21日,報名地點:大連仲夏花園酒店3號會議樓(地址:大連市西崗區八一路222號)。
八、考場設置
遼寧省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由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統一在瀋陽設考場,考場設在:瀋陽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學院,地址:瀋陽市鐵西區興華南街51-2號。
九、其它
1.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與考務準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情況複雜,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提高對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工作的認識,加強領導,認真把關,確保考試的公正性、客觀性。對於弄虛作假的單位及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將根據原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2.為使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將附件六《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的有關要求印發給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
3.凡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應考人員的申報單位與以前申報考試的所在單位不同時,應提供工作調轉證明,否則不予獲准參加考試。應考人員的申報單位更名或合併時應提供本單位有效的資質證書的複印件(複印件一式一份,用紙必須為A4規格)。
4.凡在外省(直轄市)已參加一、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在我省申報一、二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時,必須由原外省(直轄市)考試組織單位提供考試成績單科合格證明原件及考試電子文檔。
5.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費及考務費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文件執行。
6.2015年度國家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範、標準及部門規章按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執行。
7.檔案管理號及有效考試科目等信息可在遼寧建設執業信息網()查詢。
8.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聯繫人:蘇瑩、樑青,聯繫電話及傳真:024-2397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