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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2017年吉林省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5〕107號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國經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城市規劃師、招標師、出版、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城市規劃師、招標師、出版、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上述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准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6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
點擊報名入口>>
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後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繫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繫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6月18日—29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30—16:00,週六、週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後,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路線圖 )。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複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複印件上)。
其中,在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報名中,報考人員仍按屬地原則選考區。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系統按管理權限,將報考人員上述材料由省級公司統一彙總到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初審,並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具體辦法由省通信管理局另行通知。審核通過人員自行在網上交費。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6月18日—7月5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准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週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櫻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

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
9月15日
上午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下午2:00— 5: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2:00— 6: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6日
上午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上午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2:00— 5: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下午2:00—6: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

考試(下)
通信
9月22日
上午8:00—11:00

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2:00— 5:00

通信專業實務(初、中級)
中級考試《通信專業實務》科目分: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技術、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5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選擇其一。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
執業藥師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出 版
10月14日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2:00—5: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各科均為主客觀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絡評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造價工程師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企業法律顧問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2:00— 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2:00— 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城市規劃師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絡評閲卷。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5:00

城市規劃實務
招 標 師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招標採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下午:2:00—4:30

項目管理與招標採購
前2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招標採購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均採用計算機網絡閲卷,使用專用答題卡。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招標採購專業實務

下午:2:00—5:00

招標採購案例分析
經濟
11月3日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並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閲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要牢固樹立誠信考試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徵訂及考前培訓
(一)出版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繫,電話:0431-85644759。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繫,電話:0431-88946514。
(三)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工信廳法規處聯繫,電話:0431-85835926、13904321585。
(四)通信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聯繫,電話0431-85171011。
(五)招標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發改委幹部培訓中心聯繫。辦公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7426號7樓716房間。聯繫電話:0431-85385979、85385987(傳真)。

(六)經濟考試用書徵訂網址: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
五、成績發佈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後,省人事考試網發佈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齲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附件:
一、考試收費標準
二、報考條件
三、以下勘察設計專業考生須知及與考試相關規範、標準、法律法規等見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教材與培訓欄目:
1、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2、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3、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規程及法律法規
4、2015年度全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5、2015年度全國註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6、2015年度全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範
7、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範、標準
8、2015年度全國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9、2015年度全國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