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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考複習計劃推薦

對於想要在成考會考出好成績的人來説,擁有良好的複習計劃是非常關鍵的。那麼關於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成考複習計劃推薦,希望大家喜歡。

2017成考複習計劃推薦

  成考複習計劃推薦

一、計劃當前,萬事不難

每年,報成考的人都紛擁如潮,但真正能到達彼岸的只是有限的一些人。其實,成人大學聯考的考題難度並不大,高起點充其量和高二下學期模考水平相當,專升本大概也就是大二的水平吧,錄取的分數線也不會太高。但是,由於社會上很多人沒有升學壓力,還有份工作護身,自然就沒什麼衝勁,難免十做九不成。

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認真為自己制訂一份周詳縝密的應試計劃,不僅僅是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也是在工作生活中運籌帷幄的鍛鍊過程。制訂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需要綜合考慮自已的工作時間,以免學習與工作發生衝突,另外也要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規律,爭取用最短的時間取得最好的成績,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很多人喜歡熬夜奮戰,這樣雖然當時能記一些東西,但是在考試的時候很容易蒙,所以一定要制定一個合理的學習計劃。

二、落實計劃是關鍵

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能讓人避開無序緊張的思緒,但做出一份束之高閣的計劃也是沒有任何用處可言的。計劃只是幫我們階段性細化的學習大綱,精髓還需要自己按條例逐條落實,逐項加強。在這裏決心和毅力尤其重要,它是對個人自覺性和自制力的最大挑戰,只有那些經受了艱辛挑戰的人們,才有機會獲得成功的豐厚饋贈。

當然,在制訂計劃的時候必須做到具體明確,這樣執行起來才不會感到茫然失措。記得一個著名的馬拉松運動員談到他成功的祕訣時是這樣説的:“我有意將我長跑路線的每個地點都記得爛熟,所以,當我跑完一個里程時,我就在心裏默唸下一個里程的名字,這樣一段漫長的路途就被我自己分割了好幾塊,而我所要做的只是一次一次全力跑完這麼一些短的‘路程’,當然就容易多了。”

三、考前放鬆也重要

很多人考前都異常興奮或緊張,不是失眠就是學不進去,其實這個時候更應該調整好心態,好好放鬆自己,這樣才能發揮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更或者是超水平。

四、考試策略

成考或者任何一種考試,其實都是容易的題目佔一大半,所以考試的時候一定要穩抓自己的會的題,遇到不會的題目先不要冥思苦想,要先把會做的題都做完了再去研究不會的題目,這樣你才能穩操勝券。

  成考答題技巧

瞭解命題信息

命題是考試的核心,瞭解命題的思路,才能有所準備。我大學有一個同學,考研時大家都不覺得怎麼努力,但成績卻在全系排第三。這個同學後來説,他一半的時間在找老師命題的思路,想可能要考什麼,該考什麼。考生們可以看考試命題大綱。命題大綱一般含有命題指導思想工作、考試範圍、命題要求、答卷時間及評分要求等信息,可因此確定考試對策。

如有可能,考生可去買歷次考試試卷,即能熟悉題型,瞭解難易度,又可自測、練習,找出差距,儘快補漏。自考考題分佈特別廣,最後一週,要把課本再全面粗略看一遍,把各個知識點熟悉一下。

答題要看題外

考試過程中,注意一些具體方法,雖然大家水平都差不多,但考試技巧好的學生,往往更可能考出好成績。應該學會三看,三注意。

要先看一下試卷是否完全

總頁數夠不夠,有沒有缺頁,卷面印刷是否清楚。如果發現問題,要早點提出。千萬別等答了一半後才發現試卷缺頁。

其次,要把試題瀏覽一遍

大致瞭解一下難易,確定答題分配時間。第一次看題時,時間充裕,心情還不急躁,要把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看清,尤其是指定答題位置等方面。我考研時,有同學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政治簡答題要求寫在第二頁,但很多同學就直接在題目下答了。

第三要看清題目

其實,在瀏覽的時候,就已經對題目大致有所掌握,這次要看清題裏含着的意思。摸清出題老師的思路,看他是想考哪個知識點。特別是那些曾經做過的題目,要特別注意,看有沒有新的要求,文不對題,成績將會大打折扣。

  成考違規認定及處理方法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第七條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五)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第十條 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二條在校學生、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

(二)組織團伙作弊的;

(三)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

標籤:成考 複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