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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黑龍江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根據司-法-部《關於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第117號)和《關於做好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5]128號),現就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於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暫不作要求);
2015年,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盛自治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黑龍江省放寬學歷條件的縣(市)為(21個):延壽縣、拜泉縣、甘南縣、泰來縣、樺南縣、樺川縣、湯原縣、撫遠縣、同江市、綏濱縣、饒河縣、林甸縣、蘭西縣、海倫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龍江縣、明水縣、青岡縣、望奎縣、富裕縣、克東縣。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户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5年應屆畢業。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者主考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主考學校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在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期限截止前提交畢業證書,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畢業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五)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2015國家司法考試採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未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不予補報,不得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零時至6月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逐項填錄個人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成功後,妥善保管個人網報號和密碼。
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20日。報名人員須按網上報名時預約的時間和選定的報名地司法局進行現場確認,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確認。
2015年省司法廳在哈爾濱市增設農墾總局司法局報名點。具體工作時間、地點由各市、行署、系統司法局確定後公佈。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A4紙,身份證雙面複印)。
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人員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二)本人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A4紙)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結果》。
學歷證書由報名人員自行登陸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驗證,下載打傭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結果》。
網上無法查詢的,應於現場審核前至黑龍江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12-8號)申請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提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者主考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必須註明“所有單科考試成績已通過、准予畢業,畢業證書正在辦理之中”等字樣,蓋章有效,同時簽署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複印件(A4紙)。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户籍代碼應當與户籍地一致。
(四)本人詳細通信地址和通訊方式。
(五)現役軍人報名須同時提交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六)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准考證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報名地司法局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報名地司法局現場發給准考證主證。經省司法廳複審合格,生成准考證副證。准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從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准考證副證下載、打印的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23日。不具備下載、打印條件的,可在現場確認時向報名地司法局提出幫助打印申請,統一領取,具體時間由各報名地市司法局確定後公佈。
應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准考證主證和副證參加考試。
五、考務費
每人收取報名費260元,在現場確認時繳納,因報名人員自身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已交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六、考區設置
2015年黑龍江省共設置五個考區,具體為:
哈爾濱考區:在哈爾濱市、綏化市、黑河市報名的應試人員;
齊齊哈爾考區:在齊齊哈爾市、大慶市、大興安嶺地區報名的應試人員;
牡丹江考區:在牡丹江市、雞西市、七台河市報名的應試人員;
佳木斯考區:在佳木斯市、雙鴨山市、鶴崗市、伊春市報名的應試人員;
農墾考區:在農墾報名點報名的應試人員。
七、考試時間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2日、23日。
試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關於考試內容、方式、科目,考試紀律,試題參考答案異議,成績公佈,資格授予和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有關事宜等,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二)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三) 為方便報名人員,提高現場確認工作效率,各市報名點均啟用具有免於現場採像功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審核管理系統,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報名人員儘快辦理。
(四)報名人員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問題,可登錄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網諮詢,也可撥打電話諮詢瞭解。
黑龍江省司法廳諮詢電話:0451-82297152、822970202
全省報名點諮詢電話
黑龍江省司法廳 0451-82297152、82297020
哈爾濱市司法局:0451-85891131
農墾總局司法局:0451-55198765、55198733
齊齊哈爾市司法局:0452-2797719
牡丹江市司法局:0453-6917157、6917689
佳木斯市司法局:0454-8809013
大慶市司法局:0459-6362388
伊春市司法局:0458-3625008
雞西市司法局:0467-2394322
綏化市司法局: 0455-8100481
鶴崗市司法局:0468-3347305
雙鴨山市司法局:0469-4461566
黑河市司法局:0456-8272278
七台河市司法局:0464-8292910
大興安嶺行署司法局: 0457-2137918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