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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浙江省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7年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22日~23日在全國統一舉行,現就浙江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我省景寧畲族自治縣的人員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網上報名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採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上述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後,不予補報。
網上報名時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並在網上直接交納考務費260元(浙價費〔2006〕162號)。我省網上支付系統提供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多家銀行卡和支付寶帳户的`網上支付服務,或者可以直接使用快捷支付的網上支付功能交費。報名人員須事先開通銀行卡的網上支付功能,且銀行卡的單筆最低可支付額度不低於260元。網上報名顯示成功後,報名人員應當按照預約的時間前往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杭州為7月4日~20日;寧波為7月7日~20日;其他地市均為7月11日~20日。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後自行公佈。
2、現場確認地點:我省在11個市各設立1個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具體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後自行公佈。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軍隊現役人員,在我省11個市司法局報名、考試更為便利的,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可在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提交報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居民身份證須雙面複印)2份;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 份;
為避免因學歷問題影響報名人員現場確認,報名人員可預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進行網上查詢或申請學歷認證,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2 份和本人學生證複印件2 份。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複印件2 份。
(3)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複印件2份;報名表中填寫的户籍代碼應當與户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繫電話號碼;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准考證發放
經報名地市司法局審核,確認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的,發給准考證主證。經省司法廳複審合格的,生成准考證副證,准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副證格式:用半張A4紙打印,裁掉多餘部分)。
報名人員參加考試時應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准考證主證和准考證副證。
五、港澳台居民報名
在浙江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若在浙江報名,統一到杭州市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我省報名,應當按照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要求進行報名。
六、其他
1、有關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內容、方式、科目,成績公佈,資格授予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報名的有關事宜以司-法-部公告為準,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閲。
2、關於在浙江省報名的一些具體要求和各市司法局諮詢電話,報名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司法廳網站(網址:)查閲。
3、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省司法廳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各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聯繫方式
一、杭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1-85811357
地址:杭州市下城區延安路484號2號樓101室
郵編:310006


二、寧波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4-87323218
地址: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東段647號
郵編:315021

三、温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7-88368816
地址:温州市學院中路291號温州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
郵編:325027

四、嘉興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3—82078995
地址:嘉興市中山東路1177號
郵編:314000

五、湖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2-2399118
地址:湖州市吉山一路5號湖州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
郵編:313000

六、紹興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5-85163214
地址:紹興市越城區勝利西路660號
郵編:312000
七、金華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 0579-82339001
地址:金華市勝利街596號
郵編:321000

八、衢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0-3086052
地址:衢州市荷花三路249號
郵編:324000

九、舟山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80—2027664
地址:舟山市定海區新城海天大道68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郵編:316021
十、台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6-88603589
地址: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號樓4樓(市府大樓西側)
郵編:318000

十一、麗水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諮詢電話:0578-2106038
地址:麗水市城東路99號
郵編:323000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