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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學關於評選2017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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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引導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延安大學優秀碩士研究生評選及獎勵辦法》,決定在2017屆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中評選“優秀畢業研究生”。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延安大學關於評選2017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的通知,全文如下:

延安大學關於評選2017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的通知

  一、評選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與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尊重師長,關心集體,團結同學;積極參加社會活動。

2. 在本學科領域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在課程學習中思維活躍,主動提出並積極思考問題,課程學習成績優秀。

3.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在學位論文工作中取得創新性成果。在學位論文工作中有重大成果或突出表現者,對其課程學習成績方面的要求可適當放寬。

4. 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具有健康的.體魄,能勝任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評選程序

1. 以學院為單位進行評選,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導師組成員等組成評選小組並提出初選名單。

2. 各學位分委會審定初選名單,確定各單位的“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人選,在6月15日前報研究生處。

3. 研究生處審定上報名單,報經主管校長批准,並向全校公佈。

  三、評選比例

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比例(以學院為單位)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的13%。

  四、獎勵辦法

凡獲“優秀畢業研究生”稱號者,將由學校頒發證書和獎金。

《延安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表》請在研究生教育網下載專區學位管理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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