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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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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在校博士生進行國際學術交流,讓博士生更好地瞭解學科國際前沿動態,培養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性人才,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特設立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請各位同學積極申報。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通知,全文如下:

2017年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通知

  一、資助的對象及要求

1.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資助對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生,在職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在資助範圍。

2.申請資助的博士生(申請人)作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導師)或通訊作者提交的論文已被本學科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正式接收,並被邀請出席會議作學術交流(以會議正式邀請或書面通知為準)。

3.申請人應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夠進行口頭學術交流。

4.每名博士生在讀期間,一般只享受一次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的資助。

5.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往返國際機票、會議註冊費、住宿等費用,實行定額資助,在亞洲(包括我國港、澳、台地區)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8000元,在其他洲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10000元。

另外,對於參加頂級國際學術會議,且在會議上做主題發言或者大會一般口頭報告、宣讀論文的申請人,資助額度可適當酌情增加。

6.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主要根據申請人擬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層次高低及申請人學術成果擇優資助,同時兼顧各學院(系、所)受資助博士生的比例。

  二、申報程序

1.申請資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學院(三教110,王老師)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申請表》(需導師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

(2)國際會議邀請函及論文接收函、報告邀請等。

(3)其它資助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2.所在學院(系、所)對博士生所參加交流活動的內容、在所屬領域的'水平等情況進行審核,並確定學院申請人名單。

3.學院(系、所)在規定期間內將審核通過的學院申請人名單及上述各項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同時,將《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申請表》的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4.研究生院對申請資料審核,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和額度。

  三、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經費使用辦法

1.出國前務必按學校規定辦理

南開大學學生出國(境)申請表。

2.申請人蔘加完國際學術會議回校後,需報送以下資料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1)收入國際學術會議文集的論文全文複印件及文集首頁複印件;

(2)護照首頁、簽證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如走非人工通道出入境者,請提供登機牌)的複印件;

(3)填寫《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總結表》,並將書面版與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4)回國後辦理

南開大學研究生出訪回國登記表。

3.研究生院根據《總結表》情況,通知受資助博士生辦理報銷手續,報銷額度以《申請表》中的“同意資助金額”為上限。會議結束回校後,儘快辦理報賬手續,報銷憑證簽字後一週內必須報完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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