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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師資格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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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師資格證考試

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安排2015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晉教人[2015]12號)要求,全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於2015年4月24日上午舉行。根據工作安排,晉城市市直和城區範圍內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普通話等級證和一寸免冠正裝彩色照片2張,於2015年4月11日至13日到市行政審批中心報名(按照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安排2015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晉教人[2015]12號)規定可以免試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市直和城區範圍內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和其它縣(市、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初級中學、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在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地方報名。

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5]83號)規定執行。教育學考試費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人30元。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及時通知到需要參加考試的人員,做到宣傳、組織到位,工作質量到位,儘快安排本縣(市、區)考試報名事宜,務於4月14日下午六點前將各縣(市、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及電子版(Excel格式)上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聯繫電話:

市教育局: 2066178 2066120

城區教育局: 2250368 澤州縣教育局:3034621

高平市教育: 2268923 陽城縣教育: 4228894

陵川縣教育局: 6209057 沁水縣教育局: 7028504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安排2015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全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要求,現將2015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範圍

1、非學前教育專業或非幼兒師範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2、非國小教育專業或非中等師範學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3、參加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4、申請教師資格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不含免考人員),不論在學期間是否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的人員。

二、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免考人員範圍

1、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前期學歷為師範教育類專科畢業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後取學歷為師範教育類或非師範教育類本科畢業。

2、具有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三、教育理論考試內容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

四、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捶、《幼兒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於國小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國小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於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高校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程敬恭主編,山西出版集團、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新世紀教師職業道德修養》(連秀雲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省教育廳不組織統一徵訂。

五、教育理論考試具體事宜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於2015年4月17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考試,定於2015年4月24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市,縣(市、區)不設考點。

2、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各科成績全部合格(各科成績均達60分以上)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單科合格證》(以下簡稱《單科合格證》)。《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證》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重新參加考試。

3、各高校務於2015年4月6-7日將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且需參加教育理論考試人員報名表及電子版(Excel格式)、參考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和2張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後必須用碳素筆或鋼筆寫清楚本人姓名),一同報送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4、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務於2015年4月18日前將本市所轄各縣(市、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情況統計表及電子版(Excel格式)上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Email:)。

5、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5]83號)規定執行。教育學考試費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人30元。

6、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命題、制卷、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承辦,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

六、其他事項

1、所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與否,以申請人的.檔案記載為準。

2、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除必須參加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外還必須參加省高師培訓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在受理認定申請時必須提交崗前培訓合格證和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申請認定其它種類教師資格人員的教育理論培訓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七、工作要求

1、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各高校要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及時通知到需要參加考試的人員,做到宣傳、組織到位,工作質量到位。儘快安排本市、本單位的考試報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程序,使有志從事教師職業、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及時瞭解有關信息,積極報名。

3、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認真、細緻、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以保證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