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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方案

熱點2.94W

一、工程概況

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方案

第二合同段,北起萊西市周格莊,南行簸箕掌、跨G204後,在龍灣莊設萊西東互通立交、經大馬格莊上跨規劃青榮城際鐵路及藍煙鐵路,終點萊陽停車區,起訖里程K75+470-K83+925,全長8.455公里。

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填方198.1萬方,路基挖方24.26萬方;瀝青路面181180m2,底基層處理207620 m2,水泥穩定碎石基層194670 m2。主線大橋1座,中橋1座,分離式立交橋3座,天橋1座;通道橋9座,萊西東互通橋樑3座,涵洞52道,互通區1處,萊陽停車區1處。

主要河流:七星河和線路經過的零星水塘等。

主要既有道路:G204國道、G309國道及周圍村落的水泥混凝土道路等。

二、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目標

施工期間不出現周圍居民投訴情況:

1、不出現水土流失和環境污染情況;

2、資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額要求;

3、噪聲、建築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當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發生。

三、環保和水保實施方案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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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

6、《龍口至青島高速公路萊西(瀋海高速)至城陽段工程建設管理手冊(實行)》及招標文件等資料。

四、環保和水保實施方案適用範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於中鐵四局龍青高速土建二標段項目經理部施工範圍。

五、環保和水保組織機構與職責

環保和水保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組 長:李擁軍 副組長:唐聲兵、朱志軍、黃飛、陳浩

組 員:劉道清、安波、童行青、陳良偉、王志勝、王世葆、陳帥、閆寶玉、於強

環保和水保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國家和行業頒佈的相關強制性標準、規範、規程和規定;

2、建立健全項目經理部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體系;

3、制定項目經理部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管理及獎懲辦法;

4、安排相關部門對一線施工人員進行環境保護培訓工作;

5、組織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作業環境狀況進行檢查和評比,並按照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獎懲辦法進行獎懲;

6、及時向環境監理工程師反映施工過程出現的環境保護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與建議。

7、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文件,及時處理各種環境保護糾紛;

8、配合環境監測單位、水土保持監測單位工作並落實監測報告意見;

六、環保、水保的保護措施

本項目全面落實“安全、環保、合理、和諧”的建設理念,全線環保和 2

水保工作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設立“原始就是最美的,不破壞就是最好的保護,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壞、施工中最大限度地恢復”的思想,徹底丟棄“先破壞後恢復”的錯誤觀念,實現公路建設與環境保護並重,公路項目於自然環境和諧。

施工臨時用地規劃、佈置應充分考慮環境保護的要求,總體規劃佈局要合理,對大型的攪拌站、預製樑廠、小型加工廠、項目駐地等大臨用地都要報建設指揮部審批,批覆同意後才準開工。

嚴格按照徵地紅線進行工程施工用地的徵拆,避免對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土地資源的破壞。

項目部的綜合辦公室加大對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宣傳力度,組織作業人員進行環保和水保的教育培訓,在施工區域內懸掛各類標語和橫幅,營造保護氛圍,使施工人員自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具體保護措施如下:

(一)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1.1對易產生粉塵、揚塵的作業場所,制定操作規程和灑水降塵措施。

1.2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臨時道路其面層採取風化石渣等鋪築,防止施工車輛在施工現場行駛中產生揚塵污染環境。

1.3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採取灑水揚塵措施。

1.4、凡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車輛,在出施工現場或上公路時,先對施工的進出車輛進行清洗,然後放行的車輛保潔的措施。

1.5、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其他易飛楊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採取室內(或封閉)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時採取有效 3

措施,減少揚塵。

1.6、水泥等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物料應儘量安排在庫內存放,在城鎮施工時,屯土場、散裝物料露天堆放場應壓實和加以覆蓋。

1.7、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1.8、施工現場應購置符合環保要求的機動車輛,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並加強車輛維修保養,提高車輛整車性能,使動力燃料充分燃燒,減少尾氣、廢氣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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