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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財產保險注意事項

財產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財產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買財產保險注意事項,一起來看一下吧。

買財產保險注意事項

買財產保險注意事項

1、仔細閲讀保險條款。《保險法》第18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於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説明,未明確説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建議您讀懂保險合同中條款含義,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賠款,哪些是不保的風險。特別注意條款中有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義務和特別約定等內容。

2、填寫投保單要如實告知。《保險法》第17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説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3、投保要帶齊有關證件。如投保機動車輛保險要帶上行駛證、營運證原件;新車要帶上機動車輛合格證原件、購車發票原件等。如投保企業財產險、家財險,保險公司要派人員到投保單位和投保家庭查驗,核對有關財務帳冊、發票及實物,以便按規定決定是否同意承保。

4、不能超額投保。《保險法》第40條第二款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對投保財產作出客觀合理的估價,使保險金額儘可能接近所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

5、仔細核對投保單內容,索取正式保費發票。交納保費時,投保人要索取正式保費發票,取得保險單正本後仔細核對與投保單內容是否相符,發現差錯或疑問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查詢或要求改正。

6、不能重複投保。《保險法》第41條規定:對重複保險,各保險公司分別按比例分攤賠償,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其保險價值。因此,建議您若同一車輛、同一份財產,只向一家保險公司投保,用不着多交保險。

購買保險的常見陷阱有如下幾種:

1、“不如實告知”:

保險合同都是格式條款,保險公司的策略是“保險搶着做,服務和你打太極”,業務員拉保險時滿嘴都是保險的好處,不好的`條款自然不會多説,一擔你被説動了馬上籤單,可是有些內容是需要你如實回答的,比如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以前曾有過什麼病、家庭病史等等哪一條有不符,將來理賠的時候都是他們拒賠的藉口。

2、提供假材料:

以投保人的名義提交假材料,尤其是財險有需要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他們可能“幫”你做了,既然是代做的那就和你的實際情況會有出入,甚至會有很大的出入,出險以後投保人卻有口難辯。

3、續保保費翻倍長:

保險期幾十年的人身保險,投保時你覺得比較划算,每年繳的保費也是你所能接受的,就買了,可到了第二年續保時卻發現保費長了一倍,你説他擅自漲價,人家説合同裏白紙黑字有一條“保險人保留調整本保險費率的權利”。

4、險種故意搞錯:

如你要買的是財險的綜合險,繳的也是綜合險的保險費,但是給你的保單卻是基本險。

5、免賠條款看不清:

保險法規定免責條款,保險人要在投保前必須向投保人講清楚的,他卻把這樣的條款用很小的字放在下邊甚至是背面的不顯眼的地方,到了理賠時你説業務員沒給你講清楚是沒用的,合同裏有免責條款你沒看清只能怪你自己。

6、銀行保險設陷阱:

利用人們對銀行的信任和對理財產品的瞭解不多,坐守銀行拉保險,只給你講什麼比銀行的定期存款利息高等看得見的好處,卻不講它的不利,什麼逐年扣除的初始費、管理費、隨年齡增加而大幅增加的保障成本等等。

7、理財產品不向投保人提供業績報告:

8、公司規定蠻不講理:

如單方規定管轄醫院,限制被保險人的選擇權;單方規定先向第三方索賠,強制被保險人提起訴訟;提高殘車折舊,加重被保險人的責任;降低施救費用的最高限額標準等等,這些到了理賠時才遇到的門坎,他們會説那是公司規定,以大欺小你拿他沒辦法。

注意事項

1、警惕無效保單、假保單、黑保單

首先先來説説無效保單。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保單上面的簽名並非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親不簽名。許多人當時簽單的時候圖方便,讓朋友或親人代簽,到最後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卻以非保險人或被保險人親筆簽名為由,拒絕支付賠償。

而假保單是指私自印發的保單,並非保險公司正規的合同,

黑保單就是保險公司跨區域銷售的保單。和假保單一樣,黑保單也屬於無效保單。

2、警惕盲目跟風

盲目跟風的情況多出現在紅利險等偏向投資型的險種中。像投連險就是活生生的盲目跟風的例子。

3、警惕引狼入室

保險是一個員工更新率非常高的行業,因為本身需要的專業要求高,加之保險的營銷工作比較辛苦,大浪淘沙後剩餘的人員無力應付那麼多的業務和附加服務。於是保險公司加大招聘力度,為補充生力軍,往往就對新招聘的人員素質要求越來越低。而這些人員上門給客户營銷時,會表現出如:詆譭其他公司業務員的人品,或着説他們介紹的產品不好,欺騙客户更換他推薦的產品等行為。

4、警惕告之不實

我們在投保疾病險的時候,要把自己的家族病史或現目前隱患的疾病如實交代保險公司,不要聽信某些保險業務員的建議隱瞞病情,否則關鍵時候有可能無法得到本應有的賠償。

5、警惕存款變保險

保險業務員在營銷某些險種的時候,為了能使保户儘快簽下保單,會抓住消費者怕遭受損失的心理,使用“攻心術”。但是我們都知道,我們傳統的儲蓄就是把錢存在銀行裏,需要的時候取出來用。但是保險的儲蓄功能與銀行還是有天壤之別的,在期限未到之前,你退保的話,保險公司是要扣除你一大筆的退保費用當作違約金的,無法實現隨時領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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