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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快樂的意義作文四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快樂的意義作文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快樂的意義作文四篇

快樂的意義作文 篇1

書是什麼?書是我們成長不可缺少的養料;是滋養生命的一滴滴甘甜雨露;是温暖人心的一縷縷陽光。

從一年級到六年級,我我的讀書經歷有甜也有苦。

《魯濱遜漂流記》主要講了:魯濱遜在航海的途中遇難了,他漂到了一個小島上,這島上什麼都沒有,魯濱遜就把找來的麥子撒到地裏,最後他就吃到了穀物。這個島上有很多野獸,所以魯濱遜必須找到一個住處。他費盡千辛萬苦終於造好了一個又結實又漂亮的房子,他還在房子周圍做了一個籬笆,以防野獸來襲......最後他終於回到家,我為他而感到高興。魯濱遜那種絕地求生的精神讓我佩服。這本書告訴了我:在絕境中,我們不應該向困難低頭,要堅持不懈,尋找生機!

而《青春日記》這本書卻非常“苦”,匡君竹在“青春的花朵”剛綻放的時候就失去了父母,在中年的時候,她的丈夫又拋棄了她。匡君竹的經歷真令人傷心。而主人公梅林,來到北京找網友“為你而生”,卻找不到網友,在他坐火車離開的時候,“為你而生”才打電話告訴他,原來她就是梅林的鄰居加同桌,她從小就喜歡梅林,只是梅林一直把她當成妹妹......梅林的愛情在不經意間與他擦肩而過,而我為他感到惋惜。等我讀完這本書,解開所有的謎團時,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遺憾!這本書裏的所有人物的青春雖然都很精彩,但是,他們的青春都伴隨着遺憾。所以,我們要珍惜青春!

讀書的經歷就像一杯清茶,只有用沸水才能泡出一杯好茶。讀書也是一樣的,只有全心全意地去讀,才能知道書中的樂趣!

讀書使我快樂,讀書讓我成長,我愛讀書!

快樂的意義作文 篇2

今天,我們學校舉辦了一次快樂而又有意義的活動,那就是愛心義賣活動。

這項活動就是同學們將自己的物品捐出來,再將它賣給其他同學,則這物品的錢款將去捐給貧困學生們。這項活動別有意義,同學們得到了快樂,同時也將愛心傳遞給了那些貧困學生們。就在今天下午,每個班級都將他們的物品放在了各自的展台上,有玩具、文具等等,各種物品琳琅滿目,看了真讓人“饞涎欲滴”。當校長宣佈:“本次愛心義賣活動現在開始”時,全場一陣轟動,隨之每位同學都飛快跑向展台前,開始“搶購”物品,當然,我也不例外,我幸運地選中並買上了一本我心愛的書籍,接下來我又在瘋狂的“搶購”中買到了幾樣心愛的物品,每個展台的發展速度真快,不過一會兒,一些展台的物品已經寥寥無幾了,此時的我已經心滿意足,得到了自己所想要的東西。但我發覺,這和我往常在玩具店購買物品時的心情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不僅包含着我們的快樂,還包含着我們的一份愛心呀!這次義賣活動,還讓我感受到了許多許多,這次義賣活動也將在我的腦海裏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次快樂而又有意義的義賣活動!

快樂的意義作文 篇3

時間過得真快啊!一晃兩個月時間就過去了,這兩個月是我度過的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暑假。

記得剛放暑假的時候,我就為自己制定了一個作息時間表:每天早上8點起牀;上午主要做暑假作業;下午要麼參加培訓班,要麼邀請小朋友做遊戲;晚上9點睡覺。為了督促自己養成按時作息的習慣,我還特意把作息時間表貼在卧室牆壁上,每天基本上可以按時作息。

暑假裏,我除了按時完成暑期作業外,還上了兩個培訓班。通過上培訓班,我不僅學到了新知識,也感受到了樂趣。

作文我一直都不太會寫,爸爸就給我報了一個小桔燈作文班。在作文班裏,我既交到了很好的朋友,又學到了一些寫作的技巧和方法。剛上作文班時,我總是 注意力不集中,喜歡做小動作。後來,我對作文產生了興趣,漸漸地,我寫作文有了很大進步,老師經常表揚我,使我有了很大的信心。作文班上,老師為了讓我們 有團結的精神,特意組織了一次户外拓展訓練,訓練時,有一個非常好玩的項目叫“風火輪”,我們用26張報紙組成一條“履帶”,老師讓我們把這條“履帶”運 送到對面,先運到的為勝。我們齊心協力,很快就把“履帶”運到終點,獲得了冠軍。回到教室,老師讓同學們説説參加這次活動的感想,同學們異口同聲地説: “這次活動,讓我們懂得了團結的'力量!”

我還上了英語培訓班,英語老師讓我們在玩中學。記得有一次,老師讓我們給小熊穿衣服,老師先把我們分成兩組,邊認讀單詞邊給小熊穿上衣服,先穿好的 獲勝。我們組共有6名同學,比賽時,我們相互幫助,英語單詞認讀得又快又準,不一會兒功夫,我們就給小熊穿好衣服,我們組獲勝了!通過參加這種遊戲,我們 輕輕鬆鬆地學到了很多英語知識,真是有趣極了。

這個暑假,我過得很充實,既學習了許許多多的新知識,又結識了好多的新朋友,真是令我難忘啊!

快樂的意義作文 篇4

我讀了《快樂精靈》,使我收穫不少。

剛剛接觸這本書時,我也是半信半疑的,是同學推薦給我看的。所以,我格外認真地看這本書,保護這本書。當我一捧起這本書時,我就被裏面的故事和裏面所講的道理迷住了。

這本書主要寫了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個名叫羅小卜的孩子,把自己的快樂賣給了一隻毛毛蟲,從此,他成為了一個擁有一切卻不會快樂的人。後來,他看見了會走的大榕樹、認識了精靈谷的精靈......後來,終於把他自己的快樂找了回來。

從這個故事中,我明白了快樂是很重要的,從表面上來講,快樂好像沒有錢、沒有名譽、沒有汽車樓房那麼重要。可是,你想一想,錢能換來快樂嗎?名譽能換來快樂嗎?樓房和汽車能換來快樂嗎?答案都是否定。快樂是上天賜予每一個人的禮物,可有些人不重視快樂,把快樂隨便地丟在一邊。更有些糊塗的人認為快樂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如果你這樣想就錯了。如果你沒有快樂,即使你有錢又怎麼樣呢?

其實,我們有很多東西都被我們認為是沒有用的東西。有些人一天到晚在歎息:“幸福在哪裏呢?”其實幸福就在他身邊。像一個問候,一句叮嚀,都是幸福。只要我們不忽略我們身邊的那些點滴的幸福。不單單是幸福,快樂、勇敢都是上天賜予我們每一個人的禮物。我們要學會發現,要學會珍藏,要學會給予,要學會創造,要學會敢作敢為。這樣一來,我們身邊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不會被我們落下。

標籤:四篇 快樂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