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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補貼申請説明

為做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現將2017年度大邑縣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相關事宜説明如下。

創業補貼申請説明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2017年1月1日以後畢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未滿5年的,在我縣區域內從事創業活動工商登記註冊滿3個月且正常經營的,均可進行申報。

二、補貼標準

按每人10000元(2017年1月1日以前註冊的按照原標準執行)的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創業者一次性創業補貼,已申請過同類型創業補貼的.不再重複申報。

三、申報流程

1、受理,符合條件的向團縣委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團縣委進行初審。

2、審核,由縣人社局、團縣委共同進行實地審核。

3、核准,由縣人社局、團縣委聯合下發核准通知書。

4、撥付,由縣人社局按專項資金管理要求進行撥付。

四、申報材料

1、《大邑縣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企業創業補貼申請表》一式3份。

2、《大邑縣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人員情況表》1份。

3、法人身份證、户口本或户籍證明、畢業證或學籍證原件及複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

5、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個月內正常經營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6、租房協議。

7、失業證。

六、申報要求

申報截止時間:2017年11月30日。

申報地點:大邑縣新行政中心7樓團縣委辦公室。

聯繫單位:共青團大邑縣委 聯繫電話:

創業補貼申請説明 [篇2]

辦事項目

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

辦理機構

各縣(市)、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各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辦事依據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17〕31號)

關於印發《山東省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17〕75號)

關於落實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的通知(濟人社發〔2017〕117號)

申辦對象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

1、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各類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2017年10月1日以後在本市登記註冊),符合條件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2、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本市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並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的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申請材料

1.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身份證、户口本原件;

(2)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税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4)工資支付憑證(加蓋單位公章);

(5)企業財務報表原件;

(6)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加蓋社保部門印章)。

2.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材料

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在提供上述申請材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名單、身份證原件;

(2)登記失業人員內網失業登記打印件;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原件;

(3)勞動合同原件;

(4)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社保部門蓋章)等相關資料。

辦事程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申請,經縣(市)區及濟南市就業辦審核批准後,由各縣(區)就業辦發放補貼。

辦理期限

每年分5月和10月集中辦理。

收費標準

免費

標籤:補貼 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