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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

實習1.5W

隨着個人素質的提升,接觸並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

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1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xx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説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説,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裏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2

實習單位:

章貢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

實習時間:

20xx年7月9日——8月3日

實習性質:

認識實習

一、實習單位概況

1、地址:贛州市章貢區陽明路30號

2、職能:在僅有89名幹警的情況下,審理了全市法院1/7的刑事案件,1/10的民商事案件。

3、獲得榮譽:1998年10月以及20xx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20xx年和20xx年被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榮譽稱號,20xx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模範法院”。

二、實習目的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無可否認將理論與實踐很好的結合,方能將所學的理論知識發揮實處。為了很好地貫徹此項方針,在學校、學院的安排下,我們於20xx年7月10日到章貢區人民法院報到實習,我被分到了執行局執行一庭。在執行局實習的四個星期時間裏,工作雖然繁雜但是卻必不可少,讓我受益匪淺。從實習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識到今後四個星期的實習鍛鍊將使我學到在學校無法遇到的一些新東西,對於它們的把握與研究將會對自己今後在法學領域中進一步的發展有着極大且重要的促進作用。作為一名大學生,有些東西不論書本上還是從別人的描繪訴説中,無論多麼生動、形象,如果你從未親身體會過,那麼你將永遠無法獲得第一手的資訊,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尤為如此,換句話講,即便對於書本理論頭頭是道,但遠離了實踐,充其量僅僅是個門外漢,只能紙上談兵。在此,我要向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各位領導、法官以及各位幫助過我的人特別是龔法官表達我最誠摯的謝意,是你們給了我一個鍛鍊自我,提高自我的機會,雖然只有短短的四個星期的時間,但在你們的指導和幫助下我學到了許多在課本上學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寶貴的人生歷練,這些知識和歷練將對我以後的學習和工作產生深遠的影響。下面就此談談我在實習中學習到的內容以及感受。

三、實習工作

1、整理卷宗

整理案卷基本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情。因為執行局的案子是比較多的,所以需要整理卷宗的工作也必不可少。在這段實習期間,我接到的最多任務就是整理卷宗,這個看似簡單的工作也需要大量的時間去熟悉——要準確分辨資料的適用性,同時還要按照一定的次序進行排列,如立案審批表、執行申請書、執行依據、執行通知書、送達回證等,都不能混亂,這些步驟則與法院的程序緊

密相關,每一個次序的排位都有相應的司法程序對應。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對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過自己的認真學習,再加上龔法官的細心教導,經過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領,最後自己能獨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2、關於法律文書的製作

因為在學校學習過法律文書,所以實習的時候可以參照着已有的模板寫一些簡單的法律文書,例如:執行通知書、傳票、送達回證等,這些相對簡單,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寫起來就比較快。但是對民事裁定書和合議筆錄的製作就相對困難。這類法律文書需要製作人對案情有着詳細地瞭解,能對法院的判決有着準確的理解,並且在過程中,措辭必須嚴謹細緻,不能產生疏漏。寫完裁定書後還要進行排版,調整格式。在龔老師的耐心指導下,我對自己寫的每一份裁定書都進行了多次校對,直至滿意為止。

法律文書是當事人重要的資料,並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員的水平和法律的尊嚴,一旦馬虎應付,必然會產生十分不良的影響。

3、外出執行案件

在執行局工作,執行案件、查封財產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隨龔老師去執行的,所以親自體會了執行案件的送達和查詢。其中有一起關於交通道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案件,我便體會到了執行案件的困難度。這個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請執行人是李某,被執行人是開小貨車的,因被執行人開車不小心撞到了申請執行人的腿部,致使申請執行人花去不少醫療費,而被執行人藉口家中經濟條件有限不肯一次性承擔賠償義務,所以拖了很久都沒有足夠的金錢賠償申請執行人,只好協議每月賠償申請人幾百元,直到賠償完為止。有些執行案件法院發出執行令後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給案件的執行帶來非常大的麻煩。因此執行庭決定強制執行,使用查封、拍賣、凍結、扣押等手段,保障當事人的權益,體現法律的強制性!對此,執行難的問題可見一斑。

4、關於案件的審理

在執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瞭,而且證據充分,所以有些簡單的開庭顯得不必要。法官們經驗豐富,法律知識紮實,他們對每一起案件都認真細緻深入瞭解,對案情清晰明瞭的案件,法官們都會為當事人從法律上分析利弊,進行調解,大多數當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們的意見,節省了許多法律資源。法庭審理是我最感興趣的一件事,因為在學校學的都是些理論知識,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審理的真實情況。由於執行局的案件相對簡單,所以開庭比較少,雖然每天都有案件開庭,但是基本都不是執行局的庭審。相對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開庭比較頻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爭議性,法官會告知我要有針對性地去聽一些案子,對自己會比較有幫助。

於是我選擇了幾起經濟糾紛的案件進行了旁聽。通過旁聽案件,我對庭審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瞭解。現在法院相對過去比較重視程序,但是卻不失人性化,對欠缺法律知識的當事人法官都會進行耐心的解釋,並告知當事人在進行具體程序的時候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而調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四、實習心得

1、凡事需細緻嚴謹。

在學校的日常學習中,細緻嚴謹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法院的實習讓我真正感受到了細緻嚴謹的重要性。而讓我認識到這一點的卻是我認為最簡單的法律文書。給當事人做筆錄。我根據本學期學習過的筆錄模式,在龔老師的叮囑與吩咐下,很順利地製作完一份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當我把筆錄交給龔老師審閲時,他給我指出了問題:一是當事人和詢問人的.姓名沒有空兩格書寫;二是標點符號書寫不夠規範,有些隨意;三是書寫錯誤不能塗改,只能重新書寫。接着他解釋道:在當事人和詢問人姓名的前面空兩格,有助於分清當事人和詢問人所説的話;標點符號認真書寫,才能讓法律文書看着比較正式;筆錄書寫一定要細心,千萬不可塗改,否則就有造假之嫌,這些確實是書本中不曾強調的,但很有用也很實用,不可小視。

書寫協助查詢通知書、執行裁定書的注意事項,對於手寫部分,一定要緊隨打印字體書寫,既不能寫中間也不能偏後,涉及到金錢數額、執行期間時長的數字一定要使用大寫數字,而不能使用阿拉伯數字。這樣的書寫規定,可以防止他人對這些法律文書進行改動,產生對執行機構不利的法律後果。

2、法律條文要多看。

在學校學習時,法條僅作為一本工具書,在需要時才拿出來翻閲,並沒有仔細而系統的閲讀法條的全部內容。一次外出辦案,由於執行凍結存款的銀行沒有很好的履行協助職責,龔老師問我對於拒不履行協助義務或者妨礙執行的單位及個人,有設麼處罰措施。我只能説不知道。龔老師很隨和地説道不知道不要緊,回去看下法律規定,這樣會更清楚。他説他平時沒事的時候也會看法條,深化自己對法律的瞭解與理解,避免落入執行中出現的陷阱,造成執行難的困境。

五、實習後的思考

經過這接近一個多月的實習,我不但收穫了經驗也收穫了思考。關於經驗的收穫,上面訴説的種種都是一種豐收,必然會成為我日後工作的寶貴經驗,並且對我的未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除此以外,這次實習更是激勵起我學好專業知識的信念,儘快彌補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識體系和操作技巧。

而關於這次實習,主要闡述一下我的實習思考:

第一、理論與實踐脱節。

現在的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大多是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技巧的培養。無可否認,當代大學的學生理論知識掌握的確很紮實,可是一到實習單位或工作單位的時候,卻顯得束手無策了,對於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關經驗,不知道從何處着手,這一點我在實習中是深有體會的,從整理案卷到送達回證到製作法律文書,幾乎所有的工作都是從頭開始學,而平時的理論素養在此時顯得幾乎沒有用武之地,除了在製作法律文書的時候。因此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實踐的重要性。

第二、部門單位之間的不配合。

執行案件要經常跑房產局、車管所、銀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幫助執行。要是遠的話不但浪費時間,也浪費資源。解決好“執行難”問題並不僅是法院的責任,還需要社會各相關單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幫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維繫社會的命脈,如果不能及時調整,法律將會失信於眾。

第三、執行難問題。

比如申請人着急要錢,總是覺得法官不主動跑案件,不出去執行,其實,執行法官和法警沒有一天是空閒,在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的時候,申請人並不親眼看見,所以申請人總是誤解法官和工作人員,到法院吵鬧。我在法院實習期間都會遇到當事人吵鬧,嚴重干擾了法院工作;被執行人或者賴着不給錢,東躲西藏,或者認為判決書判決不公平而堅決不履行義務,或者向法官哭訴家庭困難沒有錢等等。這些情況經常發生,甚者則是暴力抗拒執行,暴力抗法,非法處置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

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3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説,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裏,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絡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國小生,國中文化,也就是説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閲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裏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着什麼……

最後,想要説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實習生法院實習報告4

二個月的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二個月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着同時也痛苦着。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着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裏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裏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着法官,要跟法官説説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裏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説,據李法官説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説,聽他們説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泄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裏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説希望我們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繫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裏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裏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説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裏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説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

在被告沒有電話或電話聯繫不上時通常採用郵寄送達。而在應訴階段的郵寄送達並不能直接將一系列的材料根開庭傳票寄給當事人,害怕當事人收不到,而實際上是郵寄一張傳票給他讓他到法庭領取要發給他的材料。

在送達過程中,有一個當事人在臨沂給他打電話他説他來拿傳票,但是到了約好的時間沒來,給他寄信也沒有來,只能委託臨沂的法院代為送達訴訟文書了。在我結束時這個送達還沒有回執,可見送達之難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當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員,聯繫很困難,從現實意義上也不肯能直接送達給他,只能將傳票(傳他到庭領取訴訟文書)委託他的單位給他了。

通過自己的實際操作發現送達真的是一個很困難的事,在離開前聽説四方法院要將送達改為寄快遞,這樣能減輕法院工作的強度也能讓案件儘快進入到審判階段。

審理篇之調解

拿到一個案子先看一下訴狀,看看矛盾在那。在調解過程中同樣要注意讓他們説,他們説得越多調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中我也就調解過一次,並且沒有成功。

那天早上我到了法庭,書記員董姐給了我一份卷宗,讓我試着調解一下。到了調解室先看了看原告問了一下他的意思,然後按照庭長叫得再聽原告説的同時不經意的看看被告,從他的神色來判斷調解結案的可能性。原告説完問了一些被告的意思,雙方分歧太大了我試着讓他們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不果,又用了一下夫哦區的感情來試着讓他們能讓步,還是不行。我只能放棄。

通過這次不成功的調解經歷我的感悟是: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的年齡很重要,從某種角度説年齡就意味着經歷,豐富的生活經歷與社會閲歷有利於解決婚姻家庭問題,也能幫助法官更全面地看問題,站在真正公正的角度來處理問題。這是我們這種還沒走入社會的學生所無法達到的一種境界。

審判之開庭篇

八週真正的去旁聽開庭只有兩次,都是繼承糾紛的案子。在婚姻家庭法庭所以旁聽的機會並不多,涉及家庭隱私的一般不能旁聽,當事人也不願意有人旁聽。

看着親兄弟姐妹在圍着父母留下的財產在法庭上減免心裏很不好受。聽着當事人陳訴竟然有中向庫的衝動。看着法官在審判席上沒有一點表情流露,聽完當事人陳訴後歸納爭議焦點。自己太年輕的想法又出現在腦海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程序跟教科書上的一樣。不同的事我覺得在現實的審判中殘酷一些,剛好我旁聽的案子放了被繼承人生前的留言,原告們哭成一團,審判長不得不宣告休庭。

旁聽了兩個案子後我發現:其實在整個案件過程中決定勝負的是證據,而律師在其中並沒有太大作用。而且一些律師在代理過程中不時主動的促城市太想好的方向發展。讓我感到作為一個法律人任務任重而道遠。

宣判篇

相對於前面的工作而言宣判通常要簡單的多,在宣判後將判決書給了當事人還要詢問她是否服判是否上訴?在他表示要上訴時還得告訴她上訴的途徑,地點,即使當事人表示不上訴還是地告訴她上訴的期限途徑地點。因為上訴是他的權利,即是他在宣判時表示不上訴再上訴期內上訴是他的權利。

寫在後面的話

中很感謝自己能遇到一位好的庭長,他像一位老師一樣教育我們,將他的經驗傳授給我們,也像一位父親一樣關心我們。記得到法庭的第三個星期廳長給了我一個不急於審理的案件讓我去琢磨,從寫財產保全裁定到去查封財產去銀行查尋當事人的存款都放手給我讓我鍛鍊。當我將裁定寫好後庭長給我改正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他説:“做法律工作的就是要嚴謹,法律文書裏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着法律的神聖不容有錯。”在中他不斷地指出我不足之處,並給我改進的建議。當然也很感謝四方法院民事第三庭的法官書記員們在的八週裏給我的幫助,從訂捲到宣判一步一步的教我,當我做錯事耐心的幫我改進在我做好事給我鼓勵。能在這樣一個法庭使我在走出社會前得到很好的學習與鍛鍊。

這次對我自己以前對法院的認識有一個顛覆,對法官認識也是一個新的認識。是一個很好地將理論與實際相聯的方法。通過我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法律在現實中的運用,瞭解了《民事訴訟法》,也鍛鍊了自己的個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