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實習

法院政治部實習報告

實習2.59W

在省高院的實習匆匆結束了,真希望能再多些日子。我有一種體驗,在生活過得充實、有意義的狀態下,時間流逝特別快。

法院政治部實習報告

我實習的部門是政治部組織幹部處,政治部是一個綜合性的部門,日常事務十分龐雜。政治部下設組織幹部處、法官管理處、宣傳教育處、法官管理處、法官培訓中心。

組織幹部處的工作包括:人員的調配,工資的制定,人事檔案,人事任免、推薦、考核等。由於我們是認識實習,處裏開始只交給我們一些簡單的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全院幹警的公務員登記表,主要目的是按部門分類,以一定順序裝定成冊。表面上工作很簡單,真正做起來才感到難度不小,全院380份公務員登記表,要找到指定的一份需要花一番功夫,“事倍功半”。看來簡單的工作還要創造性的做,才會提高效率,節約人力,於是我先按部門整理,然後再排序,工作速度就快多了,最終我用了很少的時間順利完成了工作。

隨着我和處里老師相互認識加深,我們的工作安排多了起來,內容各種各樣:統計工資表、分發文件、收發傳真、打針文件等,實習變得緊張而忙碌,對工作的態度由開始的新鮮亢奮轉入倦怠和懶惰,每天都是簡單重複的工作,逐漸產生了審美疲勞,可後來的一件事給了我的觸動特別大。一天劉科長叫我拿一疊文件,要我去政治部辦公室蓋章,然後發到各個科室。我立即趕到辦公室找小粱(辦公室工作人員)説明情況,小樑面有難色,因為她馬上要出去辦公,來不及給我蓋章。我便自告奮勇把活攬過來,“你先去辦事,把章給我,我幫你蓋。”小樑忙稱謝後匆匆離開了。於是,我自己拿起政治部的印章胡亂的蓋起來。蓋完章後我按劉科長的要求把文件下發到全院20多個科室,一趟下來,身上也冒了汗。不過總算完成了一項任務。

回到組織幹部處,我把發剩下的幾份文件交給劉科長,有些邀功似的説:“劉科長,文件發完了,只剩下退休辦的啦,他們辦公室沒人。”劉科長笑笑説:“小李,辛苦了!”可當他拿到我給他的文件,笑容馬上停滯了。他馬上拿起聽筒拔號,同時吩咐我説:“小李,你趕緊把發下的文件取回來,出錯了。我跟他們打聲招呼。”我沒有説什麼,心裏感到一陣緊張,匆匆跑去收文件。從20樓跑到3樓,真讓人難以想象我心裏不停的抱怨,怨天怨地,怨劉科長不近人情,甚至想撂攤子不幹了。但理性告訴我,文件一定有問題,否則怎麼會輕易收回呢?我一定要堅持住,小不忍則亂大謀。憑着這種信念,我把100多份文件全部收回,其中的周折真是一言難盡。因為管內勤的人員已經把文件到自己部門下面的科室,再收回工作量就大多了,我還要對此進行解釋,表示歉意。到最後我是口乾舌燥,腿肚子直打顫。當我收回文件並放到劉科長的辦公桌上時,劉科長才向我説明了事情的原委,原來我在使用印章時方法不對,印鑑模糊不清,字的方向各有“千秋”。劉科長還把他們以前蓋過章的文件拿來對比。我立刻看出了錯誤,臉色刷的一下變紅了,對劉科長表示道歉。劉科長安慰我説:“不怪你,一定是小樑偷懶,讓你自己蓋的。機關裏做事最講‘認真’二字,事情不大,卻能看出一個人的工作態度。你想,如果江院長或者其他庭室的人拿到這樣的文件,看到落款上的印鑑七扭八歪,心裏會怎麼想呢?他不會認為是你個人的失誤,他只會説你政治部工作沒做好。你説呢!”我信服地點點頭。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簡單而重複的,我們對此會變得熟視無睹,甚至於變得麻木起來,從而失去了對工作的熱情和認真的態度,於是問題開始出現。還記得一個有趣的問題,把一頁16開的紙對摺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對此不以為意,答日:“不過幾米而已。”可是正確的答案卻是:可以達到地球到太陽距離那麼厚。是啊,我們不應該輕視細節,抱怨生活總在重複,要相信,只要堅持目標,認認真真的做事,終有一天會達到理想的彼岸。 當然,更重要的`,司法實踐認識實習使用我對法院系統有了深入的認識。我在做完政治部的工作後經常到各個庭室去走動、訪問,瞭解他們的工作情況,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們之間是如何分工,書記員又是如何開展工作的,他們需要具備哪些素質,等等。如果有開庭審理的案件,我每場必到,觀察整個庭審的過程,看法官如何斷案,欣賞律師的脣槍舌戰、縱橫捭闔。前後共旁聽了四次庭審,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穫,不同的感受,真正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點談談這次實習的認識:

一、初步瞭解了法官這個職業和法官審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屬於公務員,特殊之處在於他要具備深厚的法學功底,比較豐富的人生閲歷,一顆公平正義的良心。據我所知現在要想加入法官隊伍,基本條件是碩士學位,通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年齡在23歲以上。可以説條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級法院公開招錄法官,卻難覓良才。 很多人以為,法官的形象應該是手持法律之劍,懲惡揚善,定分止爭,冷漠無情的。面對紛繁複雜的外部世界,法官應該有抵禦各類紛擾的能力,不受利誘。我所見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樣是表情嚴肅,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業餘,他們和普通人一樣。法官要為人父母,為人子女,他們的內心世界十分豐富。在辦案中,他們既是有情的又是無情的,他在無情中伸張正義,在有情中彰顯人文關懷。

那麼法官是如何斷案的呢?法官審判案件要關注兩個方面:一是案件事實,二是法律適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證明題,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條件,即案件事實。但案件事實要比證明題的已知條件複雜得多,因為案件事實是不充分的,不明確的,不像證明題的已知條件那麼一目瞭然。案件雙方當事人利益是對立的,供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都是有利於自己一方的,誰真誰假在時難以判斷。這時法官就要動用智慧和司法技巧,進行甄別、認定。將這些案件事實與從生活經驗中積累的自然法則結合起來判斷真偽,然後把虛假的事實剔除。另一方面,要細心觀察,從當事人言談舉指中獲得證據,同時要大膽設計,鋪墊審訊條件,抽絲剝繭,讓證據從事實中暴露出來。當案件事實確定後,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據。這就需要法官運用法律方法,進行推理,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

二、對高院的部門和職能有了深入的認識。 高院的主要職能部門有辦公室、政法部、黨委、紀檢、刑庭(三個)、民庭(三個)、立案庭(三個)、審判監督庭(三個),還有執行局、法警總隊以及其他後勤保障部門。 高院的受案範圍包括:(1)、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2)、下級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3)、對下級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的案件。(4)人民檢-察-院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高院院長由省人大選舉,副院長、庭長和審判員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免。省高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下級法院已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確有錯誤,有權提請再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審理。高院審理案件比中級法院、基層法院的案件要少,但他在其他方面的工作,如死刑複核、審判監督等方面的工作量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