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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協議書彙編5篇

書信函2.57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投資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投資協議書彙編5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 “”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同意,以乙方註冊成立的:“大渝火鍋淮安萬達廣場店” (以下簡稱“淮安大渝火鍋”)為項目投資主體。

2、甲方投入總計投入_____________ 萬元,從註冊日期開始投入,共分________次,每次投入__________萬元。乙方投入總計投入_____________ 萬元,從註冊日期開始投入,共分________次,每次投入__________萬元。

3、乙方負責項目運營及管理並享有年終分紅,甲方不參與經營,但享有年終分紅和重大經營決策權力。

二、雙方義務和權力

1、公司成立註冊後,由乙方經營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決策(如大額以及高風險投資)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對乙方帳目盤點和核查權力,並對乙方產生約束監督權力。

3、重大經營決策時必須有甲乙雙方以及所有股東法人蔘與時才可進行決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進行決斷,否則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所有經濟損失以及事件產生的民事責任。

4、公司重大財產購置如(汽車、房產)需經過甲乙雙方同意方可進行購置。

5、除公司主營業務外投資如(購買有價證券、股票、基金、貴金屬投資產品、或跟公司主營業務沒有直接聯繫業務)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投資購買。

6、甲方有責任和義務通過自身人脈關係和企業平台為乙方提供客户資源和創造更好的銷售條件.

7、乙方有義務和責任按月向甲方報告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股權的轉讓和保護協議

1、甲乙雙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甲乙雙方和其它持股股東全部同意。

2、甲乙雙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所持股份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持股股東或投資人。

3、甲方雙方任何一方轉讓手中股份股權時,協議甲乙合作雙方在相等的條件下享有優

先受讓權力。

4、在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有權通過追加投資增加股份股權持股比例和權益。

5、甲乙雙方任意一方股份股權出賣轉讓後,甲乙雙方通過手中股份股權比例取得財產。

6、在未經甲乙雙方許可下不得接收任何甲乙雙方以外的投資及其它有損股東權益的投資。

7、此協議簽訂之日起二年內,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8、經營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手中股份股權承擔經營虧損,承擔與股份股權所持比例相對應的虧損數額。

2、公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孳生物和購置財產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3、經營活動產生淨利潤甲乙雙方按照手中持股比例獲得財產。

4、甲乙雙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擔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債務及其它可能產生的經營費用。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五、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做為公司直接經營管理者,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挪用公司資金資產做為個人用用途,否則甲方保有追究乙方經濟損失賠償和民事責任。

2、乙方在執行經營活動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甲方或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經營活動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5、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和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經營事務執行人。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撤銷投資,如違背本協議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在甲方和共同投資人沒有決定更換經營事務執行人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退出經營活動,如違背本協議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照本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力和義務,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違約方自行承擔。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

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約束能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叁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2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項目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税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税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為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為: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户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户,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繫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税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3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項目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税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税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為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為: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户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户,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繫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税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投資協議書 篇4

投資人甲: (簡稱“甲方”)

投資人乙: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共同等比例出資經營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港安水泥廠的煤炭運營業務,運營業務的股份各佔一半,為確保雙方利益,現達成如下協議:

1、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從20xx年11月1日起分期各出資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匯入指定的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期限暫為一年,即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甲方由於工作原因,現授權陳福漢為甲方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甲方履行該煤炭運營業務的權力和業務職責。

3、該業務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而經營,包括煤炭質量的控制及財務納税等,指定賬號的資金支出及收入需雙方(也可委託代理人)簽名確認後方生效,如違反上述約定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每月底必須對該月的運煤數量和質量進行統計,對每月支出及收入均應準確統計,並於次月初上報各方。

5、運營期限期間,因業務經營實際因素,如需調整投資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投資期限到期須將按實返回雙方投資股份及利潤分紅,如需繼續經營,則由雙方協商確認後再簽定補充協議。

上述約定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如解決不成功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各一份。

甲方和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投資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國家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由廣西晟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注資。重組___________________(一項簡稱公司),共同運營乙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

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協議雙方及公司

第一條 本協議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第二條 重組後的公司的名稱不變。重組後公司延續之前乙方公司的經營主體。經營場所,人員和銷售渠道保持不變。

第三條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須把乙方公司相應的債務剝離,然後才能進行重組。剝離的債務可由乙方成立的物業公司管理。

第四條 公司重組後,外地的分公司也做相應的工商變更。各外地經銷商繼續跟公司簽訂協議。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控股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年。成立日為公司營業執照變更籤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工商管理部門批准,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經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經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甲方同意:以現金______萬元注入重組後公司,作為註冊資本出資。

第九條 雙方同意:乙方以剝離債務後的乙方公司的固定資產與淨資產價值入股。必須經過甲方確認適用並作評估作價,方可入股。出資額以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準。評估(認定)作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RMB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

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固定資產、淨資產出資。

第十一條 甲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到帳。

第十二條 甲方購買乙方的股權的。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並承諾甲方出資後向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變更公司章程,使甲方成為公司股東。

第十三條 公司的會計處理原則上遵從乙方延續的記賬原則。由甲方推薦出納一名,乙方推薦會計一名共同管理。 注:按照實際談判情況填寫,保持會計的延續性。會計處理方式一般不做變更.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完成後,應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各方發給出資證明書,開始工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 約定註冊形式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約定註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分擔。若由於乙方隱瞞公司實際債務狀況或第三人反悔不願轉讓股權等不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成為公司股東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抽回已繳付的出資,並可視情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任何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若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八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第五章 公司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常設管理機構。董事長的任免由雙方協商安排。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

  第六章 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

1、按期繳納註冊資本金;

2、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4、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信息,並協助公司開闢業務;

5、為公司提供客户資源支持;

6、負責辦理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

1、如期進行資產剝離,註冊新的物業公司管理剝離的債務。保證剝離出來的資產不損失;

2、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保證現有管理、銷售隊伍的穩定。

4、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5、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信息,並協助公司開闢業務

6、為公司提供客户資源支持;

  第七章 技術成果與保密

第二十四條 公司繼承之前乙方公司所擁有的技術成果、專利和專有技術。公司也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甲方和乙方與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五條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六條 公司通過收購控股所取得的商業祕密、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非經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商業祕密、相關技術的保密職責。

第二十九條 由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八章 約束行為

第三十條 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

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第三十一條 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第三十二條 禁止以項目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持有的技術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禁止以項目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做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三十五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三十六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做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

第三十八條 控股股東與公司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第三十九條 控股股東投入公司的資產應獨立完整、權屬清晰。控股股東不得佔用、支配該資產或干預公司對該資產的經營管理。

第四十條 控股股東應尊重公司財務的獨立性,不得干預公司的財務、會計活動。 第四十一條 控股股東及其下屬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控股股東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第四十二條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股東大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第九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四十四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三十日內編制公司季度報告,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一百二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四十五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產負債表;

(二)利潤表;

(三)利潤分配表;

(四)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五)會計報表附註。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項以外的會計報表及附註。

第四十六條 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