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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協議書合集八篇

書信函2.9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轉讓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轉讓協議書合集八篇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座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南寧市良慶區金象三區景華二街57號(原來花園二街1864號宗地號),房產證6層,建築面積444.64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3500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壹佰叁拾伍萬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合同書籤訂後付給甲方350000.00元整(大寫:叁拾伍萬元整),剩餘房款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後,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

支付。

第四條 房屋過户簽訂房屋轉讓協議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儘快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房屋產權證所有一切手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轉讓產權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在30天內付清房款,如違約,由乙方擔保人份證號 ,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壹佰叁拾伍萬元。

第六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 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號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複印件:

身份證、户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户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複印件:

身份證、户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户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户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税費。

第8條 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________ 元作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條 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________ 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餘 款 :過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 過户完成首付款和餘款當日兑現

第10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 元違約金。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________ 。

第十二條 備註: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傢俱電器包括:(根據傢俱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傢俱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 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見證人(簽字):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 日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石山鄉(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縣城 彭俊競(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20xx年12月12日購置的位於縣城香寓花城內一套商品住房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住房面積,此房位於香寓花城18棟1單元四樓401號,面積為128.75m2(祥見房產證複印件)。

二、轉讓金額,該房轉讓總價為陸拾叁萬捌仟元整(小寫:638000.00元)。

三、付款辦法:轉讓金共分三期。首期,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無任何爭議的情況下,雙方在此協議簽字後當即由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第二期,該房期滿五年即由甲、乙雙方辦理房產證轉讓手續,轉讓手續辦妥後,乙方即付給甲方捌萬捌千元整,第三期,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資金到位由銀行一次性全部付清叁拾伍萬元整。此時房款全部付清。

四、雙方責任:

1、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後5天內將自有傢俱、應搬走的用品等全部搬離並交房給乙方進行再裝修。

2、甲方在每收到乙方購房款時應及時提供收款憑據給乙方。

3、甲方應保留廚房抽油煙機、衞生間電熱水器以及套件固定物和窗簾等水、電線管給乙方所有。

4、甲方在交房時,即20xx年12月12日之前的水、電費等以及涉及該房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承付,之後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付。20xx年物業費由乙方負擔。

5、甲、乙雙方應積極相互配合提供有效證件,親臨辦理轉讓過户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過户,乙方可解除合同,並金額退款,並按退款時市場差價補償乙方。

6、在辦理轉讓過户過程中,過户費用由乙方負擔。

7、以籤協議時間為準,無論出現任何問題,雙方都不得返悔。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乙方(接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執行:

1、甲方作為原購房者,購買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______小區______棟803號房,住宅總建設面積105平方米。

2、甲方將購買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的權利及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

3、甲方轉讓房屋產權給予乙方之後,(甲方房屋產權過户於乙方名下之前),房屋的政策性一切補貼款,歸屬甲方。

4、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購房交款手續和房地產權證書手續,及過户手續。房地產權證書和產權過户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轉讓房屋產權給予乙方之後,乙方必須一次性向建房開發公司交付所有購房款,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貨款購房。

6、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按協議支付給甲方房屋轉讓款之後,乙方便獲得該房屋的全部產權。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房屋轉讓、轉租、抵押、合作入股,也不能因訴訟或糾紛而被司法機關查封和執行。

7、若違約,應向乙方支付200000元(貳拾萬元)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全部裝讓費。

8、如政府行為干預,政策上不允許房屋轉讓,不能當作甲方違約論處。

9、本協議未經事宜,雙方另議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附:購房合同一份,購房預交款收據。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申請獲批的__________經濟適用住房一套(含附屬物,按甲方預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為準)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雙方就具體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所轉讓房屋的基本狀況。

甲方獲批的經濟適用房為南寧市_________小區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房,房屋户型為三室兩廳一衞,該房屋建築面積約為為_________㎡(最終以房產證為準),房屋結構、方位、內部裝修、設計及交房時間、辦理產權證時間等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為準。

二、轉讓價款。

1、甲方所購房屋單價為_________元㎡,總價為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按照此單價和總價轉讓給乙方。該房應繳納的超標面積差價款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擔。

2、為證明雙方誠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該購房指標轉讓費_________元整(此款不在購房款內)。此款在甲方向乙方辦理完房產證過户手續當日支付。

3、該房應繳納的購房款和相關税費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在接到付款要求時,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及時將款項支付甲方,由甲方及時支付。

4、因甲方為名義購房人,乙方為房屋實際所有人,甲方有義務辦理好房屋買賣中的所有手續。甲方取得的《購房合同》、交納房款的收據和發票、交納税費的票據、產權證及與購房有關文件,應在取得當日將上述原件交付乙方。

三、房產交付。

甲方接到開發商交付通知後,應通知乙方一齊驗房,並按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標準驗收,如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應責令開發商整改,直至貼合合同約定後才能收房。甲方收房後,應將該房交付乙方,由乙方佔有和使用,同時乙方獲得該房的所有權並享有一切權益。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裝修及物業管理方面的一切手續。

四、辦理過户手續約定。

甲方應按《購房合同》的約定辦理房產證,並承諾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將產權證過户到乙方名下。如政策允許提前辦理過户手續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0日內與乙方一齊辦理過户手續。過户費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個性約定

1、甲方保證在辦理產權證時,產權證上只能是甲方名字,不能將其他人列為共有人,並保證能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房產證掛失及將房產轉讓、抵押或因甲方原因被查封等,保證該房產無權利瑕疵(銀行按揭貸款設定的抵押除外)。

3、如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房產過户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房產抵押給乙方,甲方應予辦理。

4、房產交付時有質量問題或不貼合原購房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甲方須與開發商協調解決或自行解決。

5、房產過户給乙方後三年內,乙方再向外轉讓該房產的,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6、甲方取得房產證後,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辦理公證委託,委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公正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職責。

1、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拒絕履行該協議或解除本協議的,甲方應向乙方退回交納的所有款項(包括已支付甲方的和已支付銀行的貸款本息、轉讓指標費、税費等,下同)和房屋市場價與本協議房屋價款的差價,以及乙方全部裝修費用,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如因甲方拒絕交房或辦理產權證過户手續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總價款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約定期限達60日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退回交納的所有款項和房屋市場價與本協議房屋價款的差價,以及乙方全部裝修費用,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3、如甲方擅自將房屋轉讓或贈與給其他人,造成乙方不能獲得房屋產權,或有第三人主張該房屋產權而構成訴訟的,視為甲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賠償乙方。

4、如因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向銀行支付按揭貸款本息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身承擔。

5、本協議簽訂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開發商或銀行就本協議涉及的《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等做任何條款修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如因此而影響乙方權益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按本條第二款賠償乙方。

6、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甲方指標轉讓費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總價款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約定期限達60日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沒收乙方所交款項。

7、雙方應誠信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經指出不能及時糾正,導致另一方權益受到侵害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佔產權份額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係,經各方友好協商,依據《物權法》,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則

1.1、因共有的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1.2、任一產權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關事宜向外發佈要約邀請,但對外訂立合同的,必須經過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數,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才能簽署、執行。

在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大利益。

在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也應該按照絕大多數的業主意見協助執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大利益。

1.3、對共有房屋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於管理事務執行人

2.1、各方一致推舉 方為此房屋的共有事務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執行人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照產權份額承擔。

管理人應向全體產權人提供相應的票據、以及賬本記錄。

2.3、關於房屋共同事務所產生的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保存,管理執行人應向其他產權人提供複印件。

2.4、關於房屋共同事項需要經全體產權人討論決定的,一般情況下,由管理執行人負責召集、並負責書面記錄。

2.5、管理執行人的報酬,由全體產權人討論,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後執行。

2.6、管理執行人在 銀行以管理執行人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户 : ,作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賠償款等)存放的專用賬户。

三、關於房屋出租

3.1、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體業主應該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拒絕、協助的,應賠償其他產權人可期待大利益,包括租賃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可獲得的租金收益。

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對的,全體業主均不得簽署租賃合同,持不同意見的業主堅持簽署、執行的,其因此而獲得的.利益仍屬於全體產權人,其他產權人有可期待利益損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見的業主仍應賠償。

3.1、租賃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專用賬號,或者由管理執行人收取後,存入專用賬號。

3.3、存入專用賬號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專用賬號的租金,由管理執行人在2日內辦理轉帳,將各產權人應得的份額轉存入各產權人預留的銀行帳號: 。

屬於管理執行人的份額也應該轉出,以確保專用賬號的資金屬於全體業主按份共有的狀態。

四、關於房屋佔有、使用

4.1、房屋沒有出租的,應保持空置狀態。

4.2、部分共有人要求佔用的,應該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並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未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佔用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的2倍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賠償侵權損失。

五、關於產權份額轉讓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1、同樣的價錢;2、同樣的税負方式;3、能夠在 天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為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並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應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產權人,比如:電子郵件、電話短信、郵寄快遞等,轉讓人應收到通知10日內書面回覆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不作書面回覆的,視為放棄購買權。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數)業主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由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參照以下方式協商:

1、共同受讓,受讓比例自行約定;

2、以抽籤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其餘方退出;

3、以競價方式決定某一方行使優先權,價高者得、其餘方退出;

4、其他能夠操作並達成一致意見的方式。

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在10日內不能向轉讓人提供就行使優先權達成的一致書面意見的,轉讓人有權決定將其份額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中某一位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業主,而無須再另行通知其他業主。

六、關於分割、析產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析產)。

6.2、要求分割的產權人應將其分割請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其他產權人不希望分割的,則應在30日內與分割請求人協商,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轉讓份額的意見執行,分割析產程序終結。

如果各方能夠在30日內未能就受讓分割請求人的產權份額達成一致書面意見的,則分割析產程序繼續。

6.3、分割析產程序按以下方式進行:(可以同時選擇、同時進行)

1、委託房地產中介機構放盤,發出出售房屋的要約邀請。簽訂買賣合同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決定拍賣成交保留價,與拍賣機構簽署委託拍賣協議,委託拍賣機構發佈拍賣公告,公開拍賣。

6.4、自分割請求人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內,通過上條分割析產程序後房屋仍無法處分的,分割請求人有權提起分割析產訴訟,請求法院拍賣房屋,對拍賣所得價款予以分割。

6.5、對於析產分割所發生的合理費用由全體業主按產權份額承擔,包括:中介佣金、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法院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執行程序評估費、拍賣費)等。

七、關於通知

7.1、各產權人有效書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乙 方: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郵寄快遞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種地址(號碼)發出通知的第2日即視為對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號碼)有變化的,應該書面通知其他產權人。

八、其他

8.1、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簽字生效,共同執行。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均為廉租房搖號資格公民甲方搖號獲得房產公司廉租房一套。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甲方就 小區廉租住房 號樓 單元 樓房 室自願轉讓給乙方。

一、房屋總價按房產公司總造價,平方面積 均按房產公司核定為準。

二、甲方自願將房屋產權及所有該房屋的其它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三、該房屋的所有房款將由乙方承擔,並將其房款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將房產公司開具的房款收據如實交給乙方。

四、協議簽定後,甲方不得再將此房屋給第三方轉讓,如甲方給第三方轉讓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並按房(家裝水電安裝協議書)屋總價的2倍賠償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按房產公司規定五年以後,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公證人:

年 月

房屋轉讓協議書 篇8

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賣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中介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地址: 聯繫電話:

一、買方自願認購賣方位於 區 路 大廈/花園 苑/棟 室,户型為 房 廳 衞,建築面積為 Μ2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房地產證》號 或《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現售)號 。

二、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議定,該物業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以下貨幣名稱略)。該物業原購房合同總價為(小寫) 元整。

三、有關該物業產權交易前的糾葛、樓宇按揭或房產抵押、債權債務等未盡事宜,賣方必須在交易前妥善處理完畢;該物業交易後,如仍存在交易前未盡事宜或相關法律責任和糾紛,由賣方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付款方式:

1、□簽署本協議時,買方即向賣方支付購房定金(大寫) 元整;賣方需將該物業之房產證原件交中介方。

□簽署本協議時,中介方代賣方收取買方購房定金(大寫) 元整;

賣方在 工作日內公證委託中介方經辦人為該物業轉讓手續賣方全權代理人後,或賣方在 工作日內將銀行按揭手續和與該物業有關的債權債務等清算完畢、房產證交中介方後,中介方在將定金轉付賣方。

2、□一次性付款:

1)買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向中介方支付購房款(大寫) 元整;

2)中介方取得賣方《房產證》,並且買方交清購房款後,在 個工作日內,中介方協助買賣雙方簽署《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3)當產權轉移完畢並領取到新產權證後,中介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購房餘款款轉付給賣方。

購房餘款為:□中介方沒代理賣方贖樓,購房餘款為(大寫) 元整。

□買賣雙方同意中介方用購房款歸還賣方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餘款,中介方代理賣方贖樓後,購房餘款為購房款減去中介方代賣方歸還的銀行按揭(貸款)餘款;

□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將購房首期款(大寫) 元整(注:此為大概數目,準確的數需等銀行承諾答覆後多退少補)存入指定銀行或中介方指定的帳户;並在中介方的協助下前往銀行、律師樓等地簽署有關按揭的文件,依時交納由按揭而產生的律師費、保險費、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等,買方不得藉故推託,否則視為違約;

2)中介方取得賣方《房產證》,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後,在 個工作日內,中介方協助買賣雙方簽署《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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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協議書(物業為中介)提要:買賣雙方同意中介方用購房款歸還賣方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餘款,中介方代理賣方贖樓後,購房餘款為購房款減去中介方代賣方歸還的銀行按揭(貸款)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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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 後,購房首期款即轉付給賣方;銀行承諾貸款的金額由銀行直接支付給賣方。

3、買方須按時向賣方交付購房款項,如超過 日未向賣方交付購房款或未將首期購房款全額存入指定帳户時,則視為違約行為,賣方有權沒收期購房定金,原數退還買方已付部分購房款,即終止本協議。

五、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買賣雙方議定:房地產交易的 等費用由 方承擔;房地產交易的 等費用由 方承擔。

六、賣方將房屋移交給買方前,所有該物業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和 等均賣方負責清算,賣方並協助買方辦理該幾項的過户手續,相關轉名費用由買方支付。

七、買賣雙方議定: 年 月 日前,賣方將該物業移交買方使用。

八、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而買方曾被邀檢查或已授權代表代為檢查該物業,故買方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九、當買賣雙方簽訂《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方向本公司支付相當於交易總額之1.5%的佣金,計(大寫) 元;賣方向本公司支付相當於交易總額之1.5%的佣金,計(大寫) 元。

十、本協議簽署後,買賣雙方須依照本協議之條款與時間進行交易 。如屬買方違約,則賣方不予退還買方購房定金;如屬賣方違約,賣方則應雙倍賠還買方購房定金,退還買方所付其它款項(不另計利息);本公司中介服務佣金由違約方承擔。

十一、買賣雙方的通訊聯絡以本協議所載明的電話、地址等為準,買賣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上述電話、地址等的真實性。若中介方按上述電話、地址等聯絡不到買賣雙方某一方時,則此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全部責任。

十二、於本協議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協議不相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及本公司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經三方簽字並加蓋中介方公章後即生效。

十四、本協議產生爭議,三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武漢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該委員會之裁決結果對三方均有約束力。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賣 方 買 方 中介方(蓋章)

籤 名 籤 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