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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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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履行律師職責,響應區司法局號召,我鄭重承諾:

法律工作者承諾書

一、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和省 司法廳、省律協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市區司法局、市律協制定的各項規定。服從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監督管理,遵守律師事務所內部的規章制度。

二、堅守“執業為民”的宗旨,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委託人滿意、黨和政府放心的目標。

三、加強業務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確立正確的執業理念,誠信執業,熱情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格規範代理辯護行為,避免利益衝突,為社會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四、遵守行業紀律、職業道德,提高道德修養,以榮立身,不搞不正當競爭,不許諾包打官司,不作虛假承諾。保守國家祕密,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五、推進專業服務,做到一技多能,刻苦鑽研業務,注重法學理論和律師實務的學習研討,不斷拓寬執業領域,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業務技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六、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依據案件審批、業務流程、監督懲戒機制、評價機制和協會組織機制辦事,以規範自己的執業行為。

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內部監督,自覺接受當事人、社會各界的監督。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重操守,積極維護民主法治進步和社會穩定,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八、堅決杜絕亂收費、收費不服務、服務不到位、不勤勉盡責、損害當事人利益等行為,正確處理與執法、司法人員的關係,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九、關注社會發展,關注弱勢羣體,關注矛盾化解,服務中心,服務基層。積極為社會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主動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努力協調妥當處置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構建和諧嶧城、幸福嶧城。

以上承諾,嚴格遵守,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依法處理。

承諾人: 律師 2015年3月9日

法律工作人員服務承諾書

為了推動法律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樹立法律服務的品牌形象,依照《律師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我作為一名法律服務工作人員鄭重承諾:

1、忠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執業;

2、恪守法律服務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國家關於法律服務人員的'相關規定;

3、服從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及本所的管理;

4、不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或承攬業務;

5、不冒用與執業證不相符的名稱進行執業;

6、不在註冊地外或同一城區另設辦公場所;

7、不私自收費收案,收多交少,巧立名目“搭車”收費;

8、不超越業務範圍接辦業務

9、不接受無執業資格“司法掮客”的案件;

10、不向當事人作虛假承諾和誤導性的陳述,履行風險告知義務;

11、不參與或指使當事人向有關司法、仲裁、行政執法人員行賄或請客送禮;

12、不在同一訴訟、仲裁、行政裁決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或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代理;

13、不提供虛假證據或引誘、威脅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據;

14、不指使、誘導、教唆當事人參與、組織非法上訪、聚眾鬧-事;

15、不做有損委託人合法權益的事情;

16、嚴守委託人商業祕密及隱私;

故縣法庭法律承諾書

為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監督,樹立“人民法官為人民”良好形象,認真落實司法便民措施,特向社會各界作出公開承諾:

一、及時審查立案。對當事人的起訴,符合條件的由法庭為當事人當天辦理立案手續;情況特殊的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對外地當事人,還可通過電子信箱實行網上立案。

二、加大調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調解結案力度,從根本上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三、加大執行力度。對當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向當事人反饋。對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或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無償轉讓財產等行為,致使裁判無法執行的,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四、嚴肅審判工作紀律。做到廉潔執法、秉公辦案,杜絕接受案件代理人、當事人的請吃和收受禮品的違紀行為。嚴肅懲治貪贓枉法、執法不公的違法違紀人員。

五、強化便民訴訟措施。實行基本訴訟知識告知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對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實行減、免、緩交制度;對涉及農民工和困難羣眾權益的案件,優先審理和執行。

六、對因患疾病或身體殘疾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上門審理案件。對部分民事案件可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和預約在假日啟動“假日法庭”。

歡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廣大羣眾對上述承諾進行監督。如發生違諾,可直接向法院紀檢組投訴。

投訴電話:0398-8830190

基層法律工作者執業承諾書

三台縣司法局:

我自願申請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自覺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四川省基層法律服務條例》及省、市、縣有關管理規定,在執業期間作如下承諾:

一、自覺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顧全大局,堅決不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

二、服從管理,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上級有關規章制度。

三、主動完成規定的業務和局、所安排的法律援助等工作。

如違反上述承諾,本人願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法律援助工作站公開承諾書

為充分提高安民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務能力,為受援對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安民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向社會公開如下承諾:

1、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熱心、細心、耐心接待好每位當事人,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對羣眾不能敷衍推諉,不得損害羣眾利益。

2、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嚴格依法辦案,不歪曲事實、曲解法律、徇私枉法。及時準確地解答羣眾法律諮詢,想方設法為羣眾排憂解難。

3、樹立勤業敬業的信念,規範受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提高法律援助隊伍的素質,確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文明服務、強化優質服務,對因病行動不便者,電話預約上門服務。

4、在辦理法律援助各個環節中廉潔自律、克己奉公,嚴禁收受“紅包”、禮品或接受當事人的吃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