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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 倡議書

書信函1.26W

駐榕流動人口朋友們:

流動人口 倡議書

新年好!

為了適應新時期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需要,充分發揮流動人口在實行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中的作用,自覺地規範自身的生育行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此,我們謹向全體流動人口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認真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福州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約",樹立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生男生女一樣好等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

二、要在村(居)委會指導下,嚴格依法登記結婚、依法懷孕生育。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積極參與村(居)委會的計劃生育工作,同時我們也要互相監督,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舉報。

三、要自覺接受村(居)委會的指導、幫助,已婚育齡流動人口朋友要及時落實避孕節育措施,避免意外妊娠。

四、要遵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辦法,18至49週歲的流動人口姐妹們,要主動向村(居)委會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如果您返鄉過年,請認真核對自己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否還在有效期內,如已過了有效期或婚育情況發生變更或還未領證,應在返鄉時,到户籍地計生部門辦理換證、領證手續,以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情況不實、過期失效,給您的'工作生活帶來不便。

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在此,我們倡議全市流動人口朋友們,要積極響應黨和國家人口計生政策,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維護合法權益,為福州市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倡議人:唐愛兵 解琴琴 唐玉珍 翟鳳枝 唐華梅 解歡歡 劉代鑫 劉明月 童明英 孫書英劉紅莉 代俊容

流動人口 倡議書 [篇2]

全市廣大志願者朋友們:

團聚的時刻是幸福的,當您和家人在一起時,一定感到無比幸福。但您是否留意到,街頭、路邊、橋下、垃圾箱旁,徘徊着一些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身影?他們年齡很小,衣衫襤褸,無家可歸。當你看向他們清澈明亮卻又無助悲傷的眼睛,是否曾被深深地觸動?他們流離失所的背後,藏有很多無奈,甚至存在操控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他們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幫助。東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對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創新建立了一個由部門、鎮街、廣大市民縱橫向聯動參與的工作機制。為使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及時得到救助保護,我們鄭重向廣大志願者倡議:

一、如果您發現身邊、社區、街頭、公共場所等有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請及時撥打110報警平台報案。報案時,請説明志願者身份,並按照民警指引提供線索。

二、在確保人身安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儘量等待民警到來,並提供適當協助。

三、為便於我們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跟進服務,請您在報案後,通過微信發送一張現場照片到共青團“東莞12355”微信服務號,同時説明發現地點、志願者姓名、聯繫電話,或者撥打共青團12355青少年服務枱進行登記。

四、為維護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請您不要在網絡上公開傳播他們的照片。

您的線索提供,經相關部門按程序審核確認為首報信息的,相關部門將按規定向您發放市民首報獎勵,市志願者聯合會將為您登記3個志願服務時數作為鼓勵。經審核確認為非首報信息的有效報案,將給予2個志願服務時數的登記鼓勵。我們還將會定期對積極參與的志願者進行通報鼓勵。

親愛的志願者朋友們,您的善舉可能會改變一個孩子的命運,讓他從此不再居無定所,不再飢寒交迫。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伸出援手,共同為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織就一張温情牢固的救助之網,讓他們迴歸社會,迴歸家庭,讓愛的暖意在人與人之間湧動傳遞,温暖每一顆心靈,滋潤每一塊心田!

共青團東莞市委員會

東莞市志願者聯合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