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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合作協議範本

書信函2.4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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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合作協議範本

經銷商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系列產品等有關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銷售區域:

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 縣(區、縣級市)區域的經銷商,銷售甲方 系列產品。

二、銷售要求:

2.1 為保證乙方按甲方要求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的原則,乙方在簽訂協議柒日內向甲方繳納統一市場違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若乙方無違規現象,撤銷經銷權後一個月內,甲方退還乙方全數保證金。

2.2 本合作協議簽訂後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且乙方首次訂貨金額(不含運費)達到人民幣 元整即開始生效。

2.3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合作期內之最低訂貨金額(不含運費)目標為人民幣 元整,(以乙方到達甲方的實際貨款金額為準)。如協議有效期乙方無法完成銷售目標,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之市場經銷權。

三、獎勵政策:

品牌理念:專業造就品質,誠信凝聚信賴

3.1 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務和執行銷售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甲方給予乙方季度返利

及年終獎勵,具體辦法如下:

3.2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回款、考核結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單,經乙方確認後即為

下月回款或根據乙方要求以貨物的形式次月返還。

四、供貨價格及結算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的供貨價為含税到岸價(詳見價格表),並保證所供產品為

合格產品(各種產品按行業產品質量標準為執行標準)。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貨價開

票,其價差產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負責。甲方如有價格調整,應提前15天

通知乙方。

4.2 結算方式: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4.3支付方式:電匯、匯票、支票。特殊情況如以現金方式付款,必須支付給由甲

方財務部或公司書面蓋章委託的個人,否則出現意外情況甲方概不負責。

五、交貨與運輸:

5.1 甲方將按照合同交貨地將貨物按期運往乙方指定交貨地點。

5.2 在貨物到達乙方所指定交貨地點前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輸、運輸保險由

承擔。到達後的費用如:卸車、搬運等由乙方承擔。

5.3 乙方在到貨十日內,如對產品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貨物運輸記錄原

件,否則視為乙方以合格質量收貨,乙方在收貨時,乙方收貨人必須在甲方的送貨

單上簽名,寫明收貨日期並加蓋乙方公章。

5.4 產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風險由乙方承擔,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

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六、換貨與退貨:

6.1乙方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換貨或退貨,但要確保產品不污、

不損、包裝完整方可退換貨物,具體專項協商解決,其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

產品質量問題包含: 。

6.2 未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如有特殊情況,所有退換貨申請必須

經甲方批准並保證產品不污、不損、包裝完整的情況下方可退貨,其運輸費用由乙

方承擔。

6.3乙方在經營甲方產品時,應本着先進先出的原則,因乙方經營或管理不善而導

致產品過期的,甲方概不承擔退換貨責任。

6.4其他換貨退貨約定: 。

七、雙方約定:

7.1 甲方根據乙方銷售區域的市場需求及競爭的情況,提供必要的產品宣傳資料、市場銷售專員、廣告策劃和甲方認可並批覆的市場推廣費用。(未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7.1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確保甲方產品的市場價格穩定,如出現低於甲乙雙方約定出貨價格進行傾銷或擅自跨區域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的的衝貨現象,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取消所有優惠及獎勵,直至解除本經銷合同,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導致訴訟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他約定:

9.1 本經銷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的約定,並完成合同約定目標回款,合同期滿後甲方將優先確認乙方下一年度的區域經銷權。

9.2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十五日內,如乙方沒有按照合同條款執行,該合同自動解除,甲方可另行尋找經銷商。

9.3乙方訂貨時應填寫甲方制定的正式購銷訂單,並加蓋公章。經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關部門規定程序向乙方發貨。

9.4 甲方產品的經銷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對甲方產品的經銷權進行轉讓、轉投、分包。

十、簽約事項: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但均應以書面的形式提出,並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

10.2本經銷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

賬 號:

電 話:

簽約時間

乙 方: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 賬 號: 電 話: 簽約時間:

經銷商合作協議範本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核心零售店有關

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嚴格遵守。

一、上櫃要求:

作為甲方的核心合作伙伴,乙方需確保甲方所代理 機型於每個分店的 上櫃,並作

為主推機型。

二、陳列要求:

乙方需將甲方所代理產品統一陳列,並將櫃枱安排至相對能產量的櫃枱位置。

三、產品價格:

甲方產品將以核心經銷商直供價提供乙方,具體產品價格政策見《產品價格表》。

四、貨款額度設置:

為體現甲方對乙方經營資金支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給予乙方貨款額度 元(大寫),其

中售後保證金 元(大寫)。注:如雙方有效合作時間低於1個季度,甲方不給予乙方售後保證金。

當甲方對乙方的應收帳款超過貨款額度時,超出部分應收帳款乙方應及時於當天回款給甲方。

如乙方逾期2天未回款給甲方,甲方將停止供貨乙方,並在第3天給予乙方終止合作警告,如第4天乙方仍

未回款給甲方,甲方視乙方單方面終止合作,甲方有權通過合法手段向乙方索回乙方所欠應收帳款。

五、售後保證金事項:

甲、乙雙方終止合作以後,甲方需繼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手機售後相關規定的售後服務,終止合作6個月後,乙方應返還甲方50%的售後保證金,終止合作1年後,乙方應將剩餘的售後保證金全數返還甲方。

如在終止合作1年間,甲方因違背國家手機售後相關規定,經過消費者協會仲裁,情況屬實,造成乙方售

後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扣除相應售後保證金作為賠償。

六、產品調配:

為加速乙方產品的資金使用效率,體現甲乙雙方合作精神,甲方將根據產品型號給予乙方適當的調配,具體

如下:

1、買斷、不退貨機型不能參加產品調配。

2、買斷可調配機型,有1個月的期限調配其它買斷機型。

3、不買斷機型,有2個計算月產品調配期限,其中第1個計算月可以按原價調配,第2個計算月需按該產

品最新價格進行調配。

4、如產品2個計算月出現30%以上故障率,乙方該產品可全數退換。

七、銷售與獎勵政策:

銷售與獎勵政策:甲、乙雙方將作為附件,另行簽定。

八、本協議有效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過後,雙方可

協商續約。如雙方協商另定新協議,原協議內容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如若有相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為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經銷商合作協議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開拓市場,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銷售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範圍、時間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海振”led照明系列產品在__ __區域的_ __經銷商。對於乙方跟進的工程項目,甲方根據需要可委託乙方做為甲方代表,項目跟進或銷售產品安裝施工等業務。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或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區域擴大到未經授權的區域。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乙方合作資格。

3、乙方不得在同一區域經營第三方與甲方同一檔次,同一類型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資格。

4、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 12 個月,從2012__年___月___日至2015__年_ _月_ __日止。

5、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必須在簽訂之日起計算,_ 6__個月內保證在_ ___區域做出第一個樣板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銷合作關係。

第二條、 銷售指標及合作方式

1、甲方的產品劃分為:

光源、室內led燈具、室外led燈具、驅動電源等系列。

2、合作方式劃分為:

3、經銷商保證金有效期一年。一年有效期滿後,乙方未完成預定銷售額的情況下,保證金按百分比扣除;如乙方完成預定銷售額,在此協議期滿後,保證金如數退還。如續簽協議,保證金自動轉為下一期。

4、經公司允許或授權的情況下,特級(省)有權發展一級(地市)經銷商,並對其一級經

銷商進行政策指導和服務,一級經銷商年度業績的0.5%歸特級經銷商。其發展的一級經銷商保證金由特級經銷商自行協商決定。

5、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須銷售甲方各類產品的任務。銷售任務(此金額按甲方結算價計算)

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年 (大寫: 萬元)。

6、在銷售合作的基礎上,乙方的銷售業績滿足雙方協商指標,可享受返點,一級經銷商在完成保底指標的情況下,每超100萬元,返0.5%,最高不超過5%;特級經銷商在完成保底指標的情況下,每超100萬元,返1%,最高不超過6%。

7、經銷商享有最優惠出廠價格,能享受價格保護,及相關的技術支持。

第三條、樣品管理

1、甲方可為乙方提供LED燈具樣品,乙方應支付樣品的貨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時,向乙方發貨。樣品的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經銷商可臨時借用甲方產品作為樣品,借期不得超出15天,超出期限或影響甲方二次銷售的不予退還。樣品費用不可超出保證金的.10%)。

2、甲方為乙方提供燈具樣品,乙方不能將甲方的樣品提供給甲方的競爭對手,否則乙方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書面通知。

第四條、合作原則及規定

1、 乙方作為甲方的合作者,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户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產品的範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2、 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譭甲方和/或其他經銷商的名聲。如有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户終止採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等。

2、甲方按年度營銷規劃並結合乙方產品銷售需要在相應的省、市參加照明展會,並提供產品樣冊。

3、公司提供相應資質配合乙方投標,並協助乙方制定標書,並收取標書工本費和相關資質費用,乙方負責甲方人員的差旅費用;

4、甲方提供產品設計方案和亮化方案設計並按方案收取適當費用;

5、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和支持;

6、針對LED產品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和相應的解決方案;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的明細和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

查備案,同時甲方對乙方銷售情況和庫存進行備案;

8、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9、甲方將會不斷推出新產品,以適應市場銷售,增加競爭力,同時為配合新品上市,將會 有選擇性的召開新產品發佈會;

10、甲方將選擇國內照明行業具有權威性、發行量大的雜誌和刊物進行品牌宣傳、產品介紹、 刊登廣告;

11、 甲方將按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年度對乙方進行考核。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其指定區域的合作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銷售甲方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特殊情況需跨區銷售,須在甲方進行項目備案,在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施行其跨區銷售;

2、若有乙方授權區域的用户向甲方諮詢乙方跟進的工程的產品價格或簽訂工程項目,甲方 應全權轉交乙方處理;

3、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邀請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行業內展會、論壇及相關活動;

4、乙方應根據當地市場制訂切實可行的銷售策略和經營方案,建立客户檔案,及時反饋當地市場信息動態,並向甲方傳達客户資料和意見;

5、乙方應用甲方提供的商業信息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第七條、工程支持

1、 工程競標及跟蹤。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委派業務人員和技術人員作為甲方全權代

表,協助乙方技術及業務方面的工作。對於單項LED產品合同額大於20萬元的工程,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公司進行備案;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針對具體工程項目出具工程製造商授權書;並提供所需各種認證、

檢測報告等資料。

3、如乙方承接工程所涉及的甲方產品或訂購數量在500萬元以上的,則甲方應加大對乙方的支持。

第八條、 銷售行為規定

1、 產品價格

1.1 甲方承諾給乙方為公司的經銷商價格;

1.2 因甲方產品中由於材料成本的變化而發生價格改變,甲方將及時將最新價格規定 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2、 定貨流程

乙方必須以格式採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個採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採購單可能還會附有關於採購、運輸的其他條款以及其他事先書面約定的條件。

3、 付款條件

乙方應在採購單確認後的三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户,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請,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4、 交貨期

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後按合同約定期限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5、 質保和售後服務

5.1 甲方對售出的LED產品提供二十四個月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質保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並承擔來回運費。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5.2 如由於產品的設計、製造缺陷或軟件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並承擔來回運費。

6、反低價管理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以確定乙方的產品銷售方向,乙方不得在授權區域外進行投標活動。

7、 商標使用

未經浙江海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海振的商標和/或文字標誌。

8、 保密責任

8.1 乙方承諾不會將合作間的商業資料用於他用,不會向其以外的客户泄露任何屬於甲 方的保密資料;

8.2 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

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户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户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3 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9、維權打假

9.1、 乙方有義務在本地作好甲方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如發現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

應及時知會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打假維權工作;

9.2、 若乙方單獨進行LED照明產品有關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知會甲方,經甲方同意

後方可進行;

9.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產品合作權以任何形式轉讓;

9.4、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資料信息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狀況、

工程信息資料、客户跟蹤狀況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上的其他有關乙方的情報資料。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的經營技術、營銷策略、商業祕密等情報;

9.5、 乙方若出現採用假匯票、假支票等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外,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相關單位、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協議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4、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得向 甲方請求賠償。

4.1乙方故意欺詐甲方或客户的情況下;

4.2乙方違反誠實信譽造成甲方利益或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

第十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附件一、 乙方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甲 方:浙江海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313000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