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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學生車輛承諾書

書信函2.84W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作為學校(幼兒園)的機動車駕駛員,我自願做出以下承諾:

接送學生車輛承諾書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交通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及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服從學校交通管理,積極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2、車輛進出校門時,時速不超過5公里,遇到非機動車、行人數量較多時,注意減速避讓,校園內禁鳴喇叭,不超車和並行。

3、車輛調頭、倒車時,注意行人、車輛的安全,不損壞校內綠化和公共設施。

4、車輛在學校指定的停車區域內依次有序停放,先來的車輛主動靠前。嚴禁在非指定區域內停車,機動車停車時,一定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檢查車內是否有遺漏人、物後,鎖好車門。

5、車輛在接送學生的路途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交通法規,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對學生要有責任心、愛心,主動、認真的配合隨車接送的教師,把學生安全送到家。

6、本承諾旨在共建和諧校園,提高駕車一族的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依照事故處理辦法由責任人自負。

承諾人:

駕駛車牌號: 駕駛證號:

2011年 月 日

xx鄉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切實做好我鄉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我慎重承諾:

一、校車車輛方面。校車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保證聘用、租用的校車駕駛人員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嚴禁有精神病史、受刑事處罰的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每個座位都要投保。嚴禁運載學生時中途加油;強化安全行駛意識。保證駕駛員不出現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違章超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停車等八項重點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運載學生安全。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方面。指派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學生的護送隨車人員。保證隨車護送人員

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詳細掌握接送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對接送學生的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三)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四)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承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2年5月

園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正常安全運行,切實保障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作為學校(園)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我代表學校(園),鄭重向縣教育局作如下承諾:

一、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

1.高度重視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省、市、縣有關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運行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認真落實,保障接送學生車輛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的各項經費,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技術狀況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2.凡未經交通、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車輛一律不作為接送學生車輛使用,凡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接送學生車輛,凡技術狀況不合格的帶病接送學生車輛一律不運載學生。

3.積極組織開展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大檢查大整治活動,確保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二、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1.針對接送學生車輛可能出現的事故,積極開展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隨車老師和乘車學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動。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安全教育課時,保證教育內容、時間、經費、人員四落實。

2.保證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作風正派、身體(心理)健康、技術過硬、遵章守紀、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尊重乘車學生生命;杜絕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闖紅燈,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等嚴重違章違規現象;杜絕中途加油(水、氣)停車,按時接送學生;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積極配合隨車老師共同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輛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3.保證隨車老師認真負責地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

隨車老師熟悉乘車學生、接送學生車輛運行路線、接載地點、車輛到達的時間、搭乘接送學生車輛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不允許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及時更新乘車學生的名單及其家長聯繫電話,及時使乘車的學生被其家長或監護人及時接走。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發現駕駛員有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進行勸阻,並向學校報告。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不讓學生事先等候在過道、門口等候下車;學生上下車時,隨車老師先行下車進行保護。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脱離車輛運行安全威脅的,杜絕讓車輛過早啟動。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檢查車內。對於校園周邊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學校積極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反映舉報。

4.保證對學生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乘車時不在車上打鬧、不與司機談話或大聲喧譁、不使用或玩耍筆、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車內應急工具及緊急出口設施;不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搭乘接送學生車輛;嚴格遵守其他相關接送學生車輛乘坐安全的規則。

以上承諾,我堅決做到,並在學校(園)安全管理中認真落實。如因自己失職或過失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我願承擔全部責任。本承諾書一式三份,一份留校存檔,一份上報中心校,一份上報教育局。

學校(幼兒園)(蓋章):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字:

2015年9月16日

學生家長與接送車輛司機承諾書

甲方:家長 乙方:車主

甲方孩子 ,性別 ,年齡 歲,是楊家灣國小 年級 班學生,經家長和車主協商,甲方孩子放假回家及返校上課由乙方車輛接送,為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簽訂承諾如下。

一、乙方責任:

1、保證車輛有牌、有證、有保險,且合法有效。保證不是貨運,三輪等非客運車輛,保證不超員、超載、超速行駛。保證不酒後駕車,保證在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路段做好應急處理。

2、每次放假車輛準時到學校接孩子,在學校簽字後老師同意孩子離校時,組織孩子在校園內站好隊、清點人數,確認沒有落下人後帶領孩子上車。返校時保證孩子不遲到。必須把孩子送到校門以內方可離開。

3、在嚴格執行交通法規的同時,做到途中不隨便停留、不隨便改變正常行駛路線、不將孩子暫留在途中任何地方將車子另作他用、不得有任何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為。

4、負責孩子從接送站點到學校、從學校帶出到交到家長手中兩個時間段裏的一切安全責任。如出現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保證學生在途中不打架,保證不打罵學生等任何造成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甲方責任:

1、每次學生返校時在接送車輛到達站點之前將孩子送到應在的接送站點,放假時按時到達接送站點等候。

2、上學時未能將孩子及時送至應在站點,自行負責孩子到校問題及途中安全問題;放假時不能按時接孩子及時與乙方聯繫,商量到家的解決方法,確保孩子安全。

3、接送孩子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三、本承諾自2015年11月10日起長期有效。

四、本承諾必須經甲乙雙方親自簽字後交學校備案,簽字生效。如果代簽出現任何事故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與學校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接送學生車安全承諾書

我是車牌號為 魯vj3672和魯vj3388的接送學生車車主,我保證做到:自覺履行《昌邑市接送學生車安全責任書》中各項條款,及時交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聘用符合條件的合格司機接送學生。如若違反責任書中各項條款,自願放棄接送學生資格。

承諾人:

二○ 一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