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接送學生承諾書

書信函1.67W

甲方:曲屯鎮中心國小

接送學生承諾書

乙方:走讀生家長

曲屯鎮中心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小,為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台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範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週一至週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為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並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信息,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願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國小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 另:每週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接送簽名處: 家長不接送簽名處:

2011年9月1日 2011年9月1日

學校、幼兒園停止使用車輛接送學生的承諾書

新學期伊始,長治市郊區教育局下發了《長郊教字2012(3)號文件》,要求適齡兒童和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要就近入園和就學,禁止各校、幼兒園使用車輛到外村及外縣區接送學生和幼兒,爭搶生源,以維護我區教育教學安全穩定的教學秩序和育人環境。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和聯校通知要求,我單位現承諾如下:

一、從現在開始,我單位絕不使用車輛到外村和外縣區接送學生和幼兒,挖搶生源。

二、按照上級劃定生源範圍進行招生,認真履行各項義務,盡力為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和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務。

三、我單位將立即對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進行摸底排查,加強對在校幼兒和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教育。

四、我單位要將教育局和聯校通知精神及時傳達到各位家長。我單位將對使用機動車輛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與全體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承諾單位(公章):

第一責任人簽字:

2012年2月16日

住宿生家長接送責任書

1、住宿生上下學必須由其家長接送。早上到校時間:7:30—7:40;晚上離校時間:16:55。晚上放學家長必須在學校門口等候學生。

2、接送學生使用的交通工具應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否則出現一切意外責任自負。

3、住宿生家長禁止給學生帶各種零食及各種玩具。

4、住宿生家長不得進校門,有特殊情況必須跟指導老師聯繫,經學校允許方可入內。

5、如有需要特殊照顧的學生,請家長向指導教師聲明。

6、家長一定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

7、家長如不能親自到校接送的,委託他人接送孩子的要囑託注意安全,以免出現事故,家長和被委託人要與指導老師進行聯繫,方可帶學生離校。

8、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孩子,要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學生與同伴同行時,要教育同伴路上注意安全,不玩耍,不出事故,學生到校要向指導老師報到,到家要給指導教師回電話。

9、家長在家要督促學生進行學習,堅持良好的學習和作息習慣。

此責任書由家長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家長簽字:聯繫電話:

指導老師聯繫電話:

年月日

學生接送安全承諾書

為了孩子上學、放學路上安全,現做如下承諾:

1、保證按學校規定,在學生到校、離校時間,親自按時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不能親自接送時,委託他人接送或教育學生自行安全回家,出現事故,我自已承擔全部責任。

2、保證不讓學生乘坐農用車輛;不坐無運營資質車輛;不坐超載、超員車輛;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報廢車輛;不坐無照人員駕駛的車輛,不坐魔託車。用摩托車接送學生時,保證自己親自接送,保證摩托車手續齊全,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嚴守交通法規,堅持安全運行。在接送學生時做到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員,不超速行駛,確保萬無一失。

3、保證做到: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離校、到校,由我親自接送,並及時告知班主任。

4、保證做到: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駕駛機動車輛;不準在公路上並排騎車或追逐打鬧;14週歲以下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上下學,教育學生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上下學靠馬路右邊走。

5、記住班主任電話,並將自己電話準確告訴班主任,與班主任經常聯繫。保證做到將學生健康狀況及個性情況及時告知班主任和相關教師,並按要求參加體檢,學生生病在接到通知後我要及時到校,送學生及時就醫。

以上承諾我要認真遵守,若有違犯,我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學校保管,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管。有效期至2015年8月。

承諾人 :家長(簽名): 級 班學生(簽名):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機動車接送學生安全承諾書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作為學校(幼兒園)的機動車駕駛員,我自願做出以下承諾: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交通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及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服從學校交通管理,積極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2、車輛進出校門時,時速不超過5公里,遇到非機動車、行人數量較多時,注意減速避讓,校園內禁鳴喇叭,不超車和並行。

3、車輛調頭、倒車時,注意行人、車輛的安全,不損壞校內綠化和公共設施。

4、車輛在學校指定的停車區域內依次有序停放,先來的車輛主動靠前。嚴禁在非指定區域內停車,機動車停車時,一定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檢查車內是否有遺漏人、物後,鎖好車門。

5、車輛在接送學生的路途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交通法規,杜絕超載,確定做到行車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對學生要有責任心、愛心,主動、認真的配合隨車接送的教師,把學生安全送到家。

6、本承諾旨在共建和諧校園,提高駕車一族的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依照事故處理辦法由責任人自負。

承諾人:

駕駛車牌號: 駕駛證號:

2011年 月 日

學校學生接送安全承諾書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學生上下學及出行安全。為此,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並做到以下幾點:

一、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下午放學後,學校安排保安(門衞)及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3.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在公路及兩旁玩耍、遊戲等。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或騎摩托車上、下學。

2.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天氣惡劣,家長可不讓學生到校上學,避免因天氣或地質災害給學生造成意外傷害,但應及時電話告知班主任。

4.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家長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併排騎車,不帶人騎車。

5.教育學生按時上學,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學 生籤 名: 年 級:

班主任簽名:

家 長籤 名:

學 校:

年 月 日

非校車安全接送學生協議書

甲方:

乙方:非校車司機

應本校學生家長自願要求,我校一二年級及學前班學生需乘車到校就讀,為解決這一問題,學校安排非校車接送這些學生,為了更好地確保乘車學生的上下車安全,甲方與乙方簽訂如下協議:

1、乘車學生必須服從司機的安排和管理,準確到達指定的接送地點候車入學。如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的,應提前告訴司機。

2、乙方司機保證所用車輛必須“三證”齊全,負責全程交通安全,如有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司機必須按時將乘車學生安全接到學校或送到家中。早晨為預備前5分鐘,下午放學5分鐘內必須將學生送出校園直至安全到家。

4、乙方車輛出現的事故和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5、甲方將所收繳的這部分學生的乘車費用全額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配合甲方接受上級教育部門和交通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7、乙方司機必須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如因司機原因造成家長投訴的,投訴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元。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機動車接送學生安全承諾書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作為機動車駕駛員,我自願做出以下承諾: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交通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及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服從學校交通管理,積極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2、接送學生駕駛員必須做到證件齊全,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堅決不使用無證、無牌、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手扶車、“病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

3、嚴格遵守車輛的核定載客人數,做到不超載,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學生,不疲勞駕駛。

4、嚴格做到按時接送學生,不影響學生上學、放學。

5、堅決做到每天接送時核對學生人數,不能忽略每一名學生,並督促學生在車上不打鬥,不將頭、胳膊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

6、停車時要在校門規定位置,不能堵塞交通。

本承諾一式二份,學校一份,駕駛員一份。

承諾人:()車牌號碼()

家長接送孩子承諾書

各位家長:

關注安全,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履行監護責任,按時接送孩子是家長的責任。加強青少年安全教育、管理,增強防範能力,需要社會、家庭、學校形成合力,讓我們攜手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現就家長按時接送孩子問題提出如下要求,並請家長作出承諾。

一、每天上午7:20將孩子送到學校大門口,11:00在大門以外接孩子;下午2:00將孩子送到學校大門口,5:05在大門以外接孩子.

二、家長要按規定的時間接送孩子,且必須堅持天天接送。凡因事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學時,應提前30分鐘電話告知班主任,並明確告知委託接送孩子上下學代理人的姓名和電話,便於班主任與代理人聯繫;若班主任沒有接到電話,則視為家長親自來校接送孩子,對沒有按時接送孩子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家長自負。

三、請家長接送學生在校門口止步,無事不得進入校園。

四.教育孩子不要過早到校或滯留校園時間太長。

五.禁止學生和家長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園。

六.孩子有事有病不來上學,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家長有事來接孩子出校門,必須帶孩子到班主任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將持由班主任老師親筆簽名的請假條交給門衞確認後方可離校。

七.教育孩子放學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隨便跟親戚或鄰居走,不要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到同學、朋友家玩。

八、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學不在路上逗留、玩耍,過路要左右看,避開車輛,行走要走人行道,坐公交要有序上下,不要擁擠。 .九、家長接送孩子往返學校時,不要乘坐無牌照、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的車輛,超員、超速車輛和其它不具備接送學生用車資質的車輛,不允許以包車和租車等形式上下學。

以上各條希望家長認真做到,確保孩子上下學的安全。

我承諾: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按學校要求按時接送孩子,否則,我負全責。 承諾人: 年級 班學生 的家長: 懷遠縣第二實驗國小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