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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擔保協議書(通用7篇)

書信函1.81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再擔保協議書(通用7),歡迎大家分享。

再擔保協議書(通用7篇)

再擔保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現甲方用座落於_____(面積:_____)的房屋在銀行按揭貸款,須經乙方擔保。為了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在貸款期限內,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如出現連續三個月沒有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乙方將無條件通過公證處(甲方委託_____)辦的《委託公證書》處理甲方房產,以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再擔保協議書2

用人單位(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聯繫電話:

被擔保人(乙方):__,女,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

現住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擔保人(丙方):張某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

現住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丙三方業經友好協商,就丙方為乙方因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違法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責任事宜,自願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擔保範圍

丙方願意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如下違法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進行擔保:

(1)乙方侵佔、挪用甲方資產的;

(2)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3)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4)乙方未辦理工作交接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乙方任職期間的其他違法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因被擔保人的上述違法失職行為致使甲方財務和商譽等經濟利益蒙受損失的,丙方願意以其本人物權財產、現金財產及工資薪金等財物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按照三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方一致確認,丙方對於乙方的上述違法失職行為的擔保,並非保證乙方任職期間不會出現違法失職行為的信用擔保,而是當乙方出現違法失職行為應給以甲方賠償時的債務擔保,是一種損害賠償之債的清償責任。

二、擔保期限

自甲乙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止。

三、擔保的形式:

連帶擔保,即當乙方產生因其違法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責任時,甲方可直接請求丙方代為償還。

四、擔保人資料:

(一)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建議要求擔保人簽名);

(二)擔保人所在單位或部門出具的擔保人該年度的薪資水平證明

五、其他事項:

5.1丙方的薪資及其他財物發生變更時,丙方或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認為丙方不再符合擔任擔保人條件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擔保人。

5.2本擔保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5.3本擔保書未盡事宜,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再擔保協議書3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甲方(擔保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範圍為,期限自20xx年12月4日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1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再擔保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出借人)

乙方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擔保人)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於X年X月X日從甲方處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並由_________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因此筆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償還,丙方自願在此基礎上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筆借款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乙、丙方確認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給付的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時還款,丙方自願為乙方能夠還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

丙方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計算)、實現債權的費用(含交通費、律師費)等所有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或捺印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再擔保協議書5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現居住地:________

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係:

第一條:根據擔保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簽定本書。

第二條:(擔保人)________願意為被擔保人______來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提供擔保。

第三條:被擔保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擔任______職務,在工作期間之責任,需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恪守誠信,________向公司所提供個人簡歷、證件複印件、擔保人信息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其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過任何不良處分。

2、模範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因________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其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罰款,且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3、_______任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其坦誠接受公司調查,並願接受公司一切處理意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被擔保人如有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擔保人應當負追繳及相關賠償責任。

第五條:擔保人在接到________有限公司索賠通知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清償完畢。

第六條:違約責任:擔保人違反本書第

三、四條規定,未履行擔保義務或未按期代為清償款項,應付武漢盈科世紀商貿有限公司索賠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書自簽定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消本書,如變更,必須經擔保人和________有限公司同意,方可重新簽定。

第八條:本書終止日期為被擔保人辦理完離職手續屆滿60日後終止。

第九條:本書發生爭議,提請擔保書籤定地仲裁或提請簽定地人民法院審理。

附:請附被擔保人和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擔保人房產證複印件或車輛購置證明覆印件等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再擔保協議書6

甲方:xxx,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xxxxx食品有限公司於xx年xx月xx日與xxx省xxx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xx%)

3、甲方為xxxxx食品有限公司向xxxx銀行借款xxxx萬元(合同編號為xxxx)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為上述擔保中的xxxx%部分(即xxxx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xxx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xxxxx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再擔保協議書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鑑於:為促進甲方及乙方的業務開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同 公司簽訂的 擔保合同,甲方同意並決定提供再擔保。經甲、乙雙方研究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再擔保範圍

甲方同意對乙方同 公司簽訂 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擔保義務提供再擔保。甲方保證其提供的再擔保服務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的要求。

第二條擔保責任承擔比例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 種方式承擔擔保責任:

1、連帶保證:甲方對乙方所承擔的擔保責任以再再擔保方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成數分保: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擔保責任,其中甲方承擔 %的擔保責任,乙方承擔 %的擔保責任。

3、溢額分保:乙方承擔該筆擔保業務的擔保限額為 萬元(大寫 萬元),超過擔保限額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4、超額賠款擔保:乙方該筆擔保業務的代償額度為 萬元(大寫 萬元),超過代償額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5、以上方式的組合運用。即 。

二、履約保證金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擔保額%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存入乙方提供的專用賬户,並經甲方確認。

第三條再擔保費用

再擔保費用原則上在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收取,甲方根據承擔擔保責任比例收取相應比例擔保費。在本再擔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擔保費用數額為 萬元(大寫 萬元)。

第四條相關的職責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清算、破產等情形而導致主體、經營方式等變更時,均應提前4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擔。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的,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並不因此而影響其承擔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嚴格遵守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違約方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機關宣告破破產,或被行政機關責令撤銷,自破產宣告之日或撤銷生效之日起協議終止。本協議終止,另一方有權要求破產或被撤銷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債權人並且非因擔保責任所涉訴訟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機構)做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的裁決或/被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裁決時,雙方可協商決定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後,另一方有權要求出現上述情形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