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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夥協議書(15篇)

書信函2.43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夥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企業合夥協議書(15篇)

企業合夥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乙方系丙方股東,現甲方擬向乙方轉讓所持丙方股份,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丙方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退股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人所持公司30%股份轉讓乙方。

二、甲方不再持有丙方任何股份,並退出丙方股東會。

三、甲方已從乙方及丙方賬户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取得三千萬及如下六套房產作為股權轉讓款及個人分紅: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房產仍登記於丙方名下,甲方若以丙方名義將上述房屋出售,需提前兩週通知丙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丙方所得購房款應減去税收後於日內以轉賬/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五、上述股權轉讓款及分紅如因税收繳納與本合同第三條預估的數額不同,以實際發生的為準;甲方所得股權轉讓款及分紅的現金部分如需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合同,該合同只作為丙方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證明。實際權利義務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

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夥人:;

住所(址):,

證件號碼:;

2.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3.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4.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5.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

住所(址):,

身份證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以上普通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佔註冊資本的80%。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夥人1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3.有限合夥人2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4.有限合夥人3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5.有限合夥人4____________。以貨幣出資萬元,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並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委派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更換程序為:。

第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普通合夥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權,有限合夥人一人一票投票權的表決辦法,普通合夥人作為合夥事務具體執行人有一票否決權。(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當普通合夥人不在場時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普通合夥人授權委派事務執行人同意”決定。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除經普通合夥人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XX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XX權作為出資,參與XX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XX份公司XX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XX公司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XX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XX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XX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XX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XX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XX份公司XX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XX公司的XX份。

(2)以上述XX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XX份。

2、共同投資人在XX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XX份及出資額。

3、XX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XX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所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公司,因合夥人內部分歧,現聲明解除合夥,甲乙雙方合夥人同意議定散夥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公司公司,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自願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合夥公司解散事宜。

第二條現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算,上述合夥公司資產及債務主要有:__________打印設備x套及x套辦公桌椅,合夥公司剩餘財產_____元(大寫_____元),無債務。

第三條上述合夥公司資產自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按如下方式承擔及分配債權債務:

1、合夥公司剩餘打印設備及辦公桌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2、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公司剩餘財產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劃分

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由方負責公司註銷事宜,費用由方單方承擔,合夥公司註銷後,雙方再無任何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甲乙雙方均確認按上述方式清算合夥債權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確認本協議無效,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公司合夥關係解除現以全部解決完畢,以後雙方互不相擾。

第五條協議生效後,乙方以及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並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第八條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為xxxx,甲方出資xxxx,乙方出資xxxx 。

第一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二條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企業合夥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幣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幣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分_____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第五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一方對因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協議書7

合夥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並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後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xx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後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企業合夥協議書8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75%的股份;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於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焊接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焊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商行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焊接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焊接公司設立的賬户中流轉,開户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焊接加工業務)、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焊接公司進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 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9

甲方(名義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實際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實際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鑑於:

1.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經簽署了《 有限合夥合同》(以下簡稱“合夥合同”),共同設立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合夥企業”)。

2.甲方作為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共向合夥企業認繳並實際出資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名義認繳份額”)。

上述甲方認繳資金組成如下:

甲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甲方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乙方實際認繳份額”);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丙方實際認繳份額”)。

經平等協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確認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及各自認繳份額的收益問題達成如下合同:

一、名義合夥人與份額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就乙方和丙方所實際認繳份額,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夥企業的名義合夥人。甲方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夥企業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和丙方為各自實際認繳份額的實際所有人。

二、認繳份額的轉讓

在獲得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書面請求後向乙方或丙方無償轉讓認繳份額,並簽署轉讓實際認繳份額所需的全部合同並採取全部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認繳份額轉讓合同,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

三、投資收益與風險承擔

1.乙方或丙方就其實際認繳份額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獲的名義合夥人身份,而對乙方和/或丙方的實際認繳份額享有投資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甲方承諾將所領取的投資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認繳份額所佔之比例,於代領後應乙方和丙方的書面請求而劃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賬户。

4.因投資合夥企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認繳份額所佔的比例分攤承擔。如果甲方已經代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擔了損失,則乙方和/或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請求後將甲方代為承擔的損失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四、其他合夥人權利

1.除上述投資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為合夥企業的實際合夥人,有權通過甲方瞭解合夥企業的一切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對其希望瞭解的合夥企業事項、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夥人的各項權利,包括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參加風險控制委員會、簽署合夥人會議決議文件等。對於甲方以名義合夥人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視作獲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權與許可,並由乙方和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與甲方在合夥企業中的名義認繳份額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內,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據合夥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代持關係,但是三方需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六、保密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及本合同的存在為保密信息,未經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2.未經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雙方的書面同意。

5.本合同的條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條款的無效都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企業合夥協議書10

甲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3)、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羣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1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啟動資金為元,其中:

1、啟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2)乙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3)丙方出資元,佔啟動資金(股權)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成立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註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為甲、乙、丙三方,經選舉為董事長,為董事,任期均為兩年。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為公司副總經理,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合同簽訂起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為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為,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丙方:

現有丙方入股甲、乙兩方合股(合夥)開辦的南充市寫視康科技有限公司(網絡工程部)公司,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夥經營的決策,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公司名稱及主要 經營地:

1. 公司名稱:

2.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公司前期業務範圍為弱電工程(涉及範圍:樓宇對講、安防監控、周界報警、門禁道閘、巡更系統、公共廣播、視頻會議、網站建設、綜合佈線、一卡通系統等)。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

南充市XXXXXXX技有限公司(網絡工程部)原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25元元經營,甲方出資15萬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乙方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40%股份。現丙方於合夥自願出資5萬加入,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讓出15%的股份,乙方讓出5%的股份,讓丙方加入,丙方加入後擁有公司20%的股份。

甲、乙方已使公司運轉正常,丙方加入時,為方便管理與結算,經三方完全同意,公司所有對外債務與未收賬款由甲乙雙方承擔,公司賬面現金清零,現有實物資產為公司資產。丙方加入後,賬面資金為丙方所投入的¥50000.00元。

現丙方加入,所入股現金¥50000.00(五萬元)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加入公司後,股份分配如下:

甲方佔總投資額45%(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

乙方佔總投資額35%(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丙方佔總投資額20%(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三方共同按佔股比例增資。

2.本合夥公司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公司清算後如有盈利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

1甲、乙、丙三方按股權份額比例投資,享有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份本金金額用於公司運作,不能用作利潤分配及提取。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2如遇大項目公司需追加投資,則三方按投資比例共同注資,資金分批迴籠後按投資比例分批返還追加投資的本金,盈利後按投資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

3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三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三方同時進行。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在合夥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經營,三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續簽合同。

2.入夥、退夥

A入夥:

1甲、乙、丙三方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丙三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1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退夥,應提前三個月告知其它兩方,公司在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退夥時按退夥人投資股份的100%退出。

2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合同期滿,如一方要求退夥,按退夥人的投資金額100%退出。

4除名退股:合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公司其它股東按比例無償接收:

3.出資的轉讓

經三方協商同意,不允許合夥人任意一方向第四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只能在三方之間互相轉讓。

4.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5.在公司運營期間,全權委託李元軍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一元化領導,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方合夥人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新產品的引進;

2、重大的促銷活動;

3、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6. XXXXX名下長安車輛一輛,車牌為 川XXXXXXX,公司業務之外,僅供李元軍一人使用,但須以公司業務及事務為主。公司享有使用權,承擔80%本車使用產生的一切費用。除車輛損壞無法繼續使用外,合同期內不得賣出,確保公司正常使用。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財務出納

2.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3.丙方負責採購

三方都有權參加公司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公司所有的資金用處和公司運營情況。

公司每月底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在還完投資款項後,經營狀況做到月清月結。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本合同股份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時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股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夥人如觸犯法律揹負刑事責任,喪失人身自由、無政治行使權力。

甲、乙、丙三方均以發展公司業務為第一已任,為公司出謀劃策,讓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名義和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2. 禁止三方中的任何單獨一方以合夥公司的名義進行擔保、抵押、貸款等行為。

3. 重大投資決策,必須經三方協商,達成共識方可執行,否則一律禁止。

第十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1. 在退股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但退股人無權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一經發現,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以其佔股比例清算後返還給繼承人。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 合夥因以下情況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依法撤銷;

2.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清算完成。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僱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所欠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按甲、乙、丙三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按甲、乙、丙三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個工作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2. 合夥人私自轉讓其股份給他人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南充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合夥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一(甲方):

合夥人二(乙方):

現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100萬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三萬、佔總投資的二十五%。佔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並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佔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税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五、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五萬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户、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時瞭解賬户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共同經營、共同盈利。

第二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加工、銷售、箱包(不含印製)(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合夥時間: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條合夥人姓名、住所、出資方式、出資額及繳付期限。

(一)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二)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三)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認繳出資:計人民幣___萬元。

(四)合夥人應於_年_月_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九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三)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一)合夥企業登記事項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應當於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二)有關不盡事宜按《合夥企業法》辦理或由合夥人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四)本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並蓋章:

__年_月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資源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公司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共識:

一、合作目的:

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積極調動各合作方的社會資源,拓展高爾夫體育產業。合作方在條件成熟時註冊成立"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以便於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公司註冊名稱:

1、公司擬核準名稱:"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

2、高爾夫體育主題公園項目

3、預算原則:合理投入,成本領先,長遠兼顧。

三、公司註冊資本金:萬元人民幣。

四、公司運作:

1、公司為獨立的經營核算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公司治理結構:

1、公司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

2、公司按照公司章程運作,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董事負責制,執行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責、權、利。

3、公司實行股份制財務體系管理原則,公開、公正、透明。

六、出借資金額及股本結構:

1、甲方以人民幣出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以技術及資源入股,享有公司%股權;

2、乙方以人民幣投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

3、丙方以人民幣投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

七、公司註冊及籌辦期間有關人員待遇及相關約定:

1、籌辦期:年月日起至年月。

2、投資策略:公司投資發展定位與規劃、項目定位與策略及經營目標等由執行董事及其團隊制定,報董事會批准通過、備案,並由管理團隊付諸實施。

3、執行董事及公司管理團隊須嚴格遵守公司法及董事會的各項決議。

4、管理團隊實行紅股年度激勵原則:

八、公司的股權(債權)轉讓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債權)的,經全體股東同意後股東之間可以優先受讓。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債權),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3、受讓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九、公司成立後管理崗位月度基本工資及費用標準:

公司高管每屆任期年限為年。同意先生任執行董事。

(一)公司成立後專職股東月度基本工資及費用標準(201年12月1日起執行)。

(1)執行董事(專職股東)月基礎工資:元;(含交通、路橋、油費、通信費等)。

(2)交通、路橋、油費、通信費用憑有效據核銷。

(3)其它專職股東及員工資費用標準:

十、相關分紅及投資人回報等事項約定:

1、效益分紅每半年一次,按股份持有比例進行分紅。中高層管理骨幹的紅股激勵標準,由董亊會或執行董事按貢獻及責任大小進行分配。

十一、管理團隊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1、管理團隊須有明確的項目投資及經營目標:如投資目標、收益目標、項目定位、投融資規劃及策略。

2、管理團隊按月度(次月10日前)向董事會呈報月度財務經營分析報表。

3、執行董事和管理團隊對年度收益目標負責,對未完成公司董事會年度經營目標接受相應經濟處罰。

十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款而出現違約行為,違約方無條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十三、公司內的各項重大投資、擴充業務範圍、融資、資本調配及轉讓股份必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簽名同意後方可實施及有效。

十四、其他事項約定:甲方同意以有限公司—————%股權作為投資人本金及收益承諾的擔保之一。

十五、本協議從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六、該合作協議書作為公司(董事會)章程的補充,同具法律效力。

十七、未盡亊宜以補充協議方式,經全體股東(董事)決議簽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所有簽訂的合同、協議、章程以本框架協議書發生衝突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股東簽名:

乙方股東簽名:

丙方股東簽名:

企業合夥協議書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的權利,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合夥人依法或者按照合夥協議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夥人簽名: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無分店)

經營範圍:________

餐飲:________

酒店業:________

合夥目的:以雙方的優勢和特長強強聯合,打造現代化、標準化的餐飲經營企業,提高國人的飲食文化。

現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制定該普通合夥企業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詳細]

○合夥企業協議書(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諮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