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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

書信函2.06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

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1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佔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餘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項目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夥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 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祕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後方可決定。

(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餘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餘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①合夥期限屆滿;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 合夥人簽名(乙):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2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温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户名稱: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權限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税務、衞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3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丙 方:

地 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股份分配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

(1)甲方佔公司股份的xx%;

(2)乙方佔公司股份的xx%;

(3)丙方佔公司股份的xx%;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5)參加公示總經理辦公會發表工作工作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4、丙方擔任公司執行副總

(1)貫徹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協助總經理對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和監管

(3)全面執行和管理公司廣告業務

(4)參加公示總經理辦公會發表工作工作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 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兩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

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

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弎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餐飲二人合夥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1、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2、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5、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_%債務。

6、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7、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8、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9、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合夥期屆滿;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10、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