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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通用8篇)

書信函3.15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通用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通用8篇)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1

合夥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嘉輝煌酒店甜品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嘉輝煌酒店甜品店,主要經營地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220號。經營項目:甜點甜品。

第三條合夥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合夥關係解除,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四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佔合夥人股份各位25%。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均須承擔合夥期間的分工。

1、盈餘分配:按照出資所佔股份的比例各佔1/4為依據,按每位合夥人25%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本甜品店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運行後,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後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餘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合夥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數據、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夥人須參加。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三)因合夥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夥關係,按照入夥約定,應按入夥股份比例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

合夥人(甲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人(丁方):________姓名:________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__。甲方出資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3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夥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夥;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範圍:包裝、廣告的設計、製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佔70%股份,乙方佔30%股份。

2、雙方在合夥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夥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夥體商業祕密,嚴禁泄露合夥體財務、技術、客户等信息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夥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製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夥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夥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夥意向之日起為合夥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夥經營成本。

3、合夥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製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佣金、税費等成本後的淨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夥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夥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合夥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夥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出資購買一汽大眾捷達出租車車輛一台牌照號為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_,車輛行駛證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經營使用權證號:________,掛靠公司。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從事客運出租車營運活動的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權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首付款出資共____萬元,車輛產權集出租車經營權份額如下:

1、甲乙雙方各出資____萬元,各佔購買合夥車輛及經營權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產權份額,雙方按份額獲得收益。

2、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權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3、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税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5、雙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雙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雙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

6、不管以後車輛及經營使用權是升值或貶值,都有甲乙雙方按份額比例共同承擔並享有。

7、若出租車大包給第三方,必須簽訂一份出租車承包合同,租金按甲乙雙方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細節如下:

(1)與承包方簽訂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並收取風險抵押金。

(2)租金按月並按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3)若承包方中途違約,管理方必須通知合夥方,並進行協商處理。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及出租車經營使用權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4、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及經營使用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及經營使用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按當時市場價所享有產權及出租車經營使用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及經營使用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的貨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貨車車輛營運。

第四條、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限為1年,自年月______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期滿後合夥人可以協商續約)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各貨車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購車時一次交齊。

3.本貨車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期限界滿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按當時評估額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各種經營成本(車輛運行日常開支、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6

甲方姓名身份證

乙方姓名身份證

丙方姓名身份證

丁方姓名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發展、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簡介

本合夥項目為花木苗圃供應銷售包括各種花草、樹木收購、培植、銷售。

二、項目合作期限

第一階段合夥期限為10年20____年12月至20____年12月止。到期後四方協商第二階段項目規劃及合作方式。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資幣9萬元整作為項目啟動及花木購買的費用。全部項目資金交由甲方監管建帳並由其他3方簽字。

2、甲方作為項目的技術顧問不出資幣。

3、乙丙丁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建立專用賬户。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因項目所產生的盈餘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債務承擔因項目產生的虧損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負擔甲方不負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確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前3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一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七、合夥的終止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協議終止後按第四項的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進行清算。

八、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項目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位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合夥人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丙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丁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項目合作經營簡單協議書8

甲方:身份證號:住所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所地址:

丙方:身份證號:住所地址: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萬元,以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本合夥出資共計幣____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合夥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項目組,共同出資經營叁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項目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合夥叁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閲賬簿。

8、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1

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項目事務的決定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禁止行為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當然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除名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退夥程序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出資的轉讓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