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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協議書集錦15篇

書信函1.28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旅遊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遊協議書集錦15篇

旅遊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遊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遊保險

7、導遊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2

甲方:(旅遊者或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或者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遊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旅遊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程表》,《旅__程表》經甲、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旅遊服務量》標準(或有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兒童___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2、餐飲住宿費:《旅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3、門票費用:《旅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4、保險費:含保險範圍內旅行社責任保險、人身意外險。

5、導遊:優秀導遊服務。

前款

第一項交通客運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

第二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費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起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水類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

4、其他非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

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日(不低於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需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遊費用,並賠付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遊費用,並賠付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遊費用,並賠付旅遊費用的30%。

第九條(甲方__)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並賠付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並賠付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並賠付旅遊費用的3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裝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前日通知乙方。

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活動。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具備旅行社責任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個人保險(如旅遊意外傷害保險等)。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作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旅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島之旅有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甲方應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

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遊協議書3

甲方(旅遊者):

住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團號:

1、行程安排:自 年 月 日 時 分至當日時左右遊覽下列景點(寫明遊覽景點和停留時間,安排自費景點和購物的應當在行程中註明,自費景點不得超過個,購物不得超過次。)

2、返程集合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旅遊車空調無空調車號:午餐安排有餐標:元/人無購物安排有店名:導遊員姓名:電話:旅遊費用合計:人民幣元出發地點:備註:旅遊者為團體時,可推舉代表為簽約人,其他旅遊者情況填入下列表格: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和郵編備註

第一條旅遊內容本合同正面甲乙雙方約定的旅遊、服務標準、遊覽時間等內容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遊費用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本次旅遊費用全部付清。

第三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參加本次旅遊,並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3.在旅遊中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遊。

第四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對於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有義務事先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強迫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景點。

第五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違約金。

第六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時返回到集合地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

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

第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可向瀋陽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協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時起生效,至本次旅遊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遊協議書4

甲方:_____(旅遊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_(組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第八條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 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3、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4、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_____%。

第十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二條 〔甲方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______、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六條 〔擅自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二十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二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甲、乙雙方合作、共同開發市場,實現雙贏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簽定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合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將乙方列為市場戰略合作商,在市場推廣上與乙方進行聯合捆綁銷售並對乙方進行廣告推廣支持。

2、甲方將在景區服務、多景點價格等方面給予乙方特殊支持並鼓勵乙方推廣多個景點。

3、甲方按市場價格給予乙方專線市場支持,甲方價格如有變動,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甲方給予乙方運費補貼,每季度支付,乙方須提前10天開具等額發票給甲方。

5、乙方將甲方列為市場戰略合作商,將甲方產品列為市場重要推廣產品和線路,乙方不得主動銷售和推廣與甲方同質的其他旅遊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返還運費補貼。

6、乙方及乙方門市、各分社印刷宣傳品、線路、各媒體廣告、網站等須重點突出甲方產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優惠價格政策,但有義務協助甲方穩定市場價格秩序,如乙方擾亂甲方市場價格和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8、乙方承諾在以下媒體進行宣傳和推廣:_________________(附具體投放方案),上述廣告須在6個月內投放完畢並將對外推廣甲方的相關資料留樣交於甲方留底保存。

9、乙方承諾每天發車,並提供兩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遊客(遇特殊情況如颱風、道路等不能正常發班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6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共同推進鄉村旅遊工作,利用相互之間的優勢,結成戰略合作伙伴,就關於鄉村旅遊事宜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標

共同推進______地的鄉村旅遊及旅遊產品體系的建設與推廣,實現共贏。

二、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資源考察和特色景觀旅遊村鎮的規劃和開發方面,指導和支持乙方科學規劃旅遊線路。

2、甲方應大力支持並配合開發乙方旅遊新產品。

3、甲乙雙方應通過媒體公告乙方旅遊新產品及其主創旅遊企業。

4、乙方應制作多種語言版本的宣傳冊和光盤,由雙方利用各自平台進行全方位宣傳。

5、雙方有義務推行誠信旅遊,增強服務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三、合作時間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均承諾,對因本協議簽訂、履行和雙方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和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在未徵得對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五、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如因國家法律法規的頒佈或修改,導致本協議因與強制性法律相沖突而不能履行時,雙方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商進行修改;若雙方經協商後仍無法達成一致,則本協議可終止。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遊協議書7

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風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經營許可證號:L-GX-GJ00023為共同拓展旅遊市場,開拓旅遊資源,甲乙雙方結合各自資源優勢,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甲方客户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遊客源,乙方負責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潿洲島的地接旅遊活動。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本地區域的最新旅遊價格信息,以便於甲方為客户安排行程。乙方為甲方提供獨立成團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潿洲島一日遊優惠價格(服務及價格標準詳見附件《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遊》),如不足4人,則由甲方向乙方補足差價。因客觀因素造成價格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誤。

3、甲方客户在旅遊行程中,自費項目及增加景點產生的費用由客户現付。

4、旅遊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團隊餐。乙方按以下標準提供餐飲:團隊餐不低於20元/人/餐;圍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數不夠,按比例上菜。旅遊行程中,產生餐費由客户現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陽島或出海打漁等項目,需提前與乙方確認,乙方提供具體行程安排協。此自費項目不含在優惠價格內,亦與乙方無關,所產生的費用由客户與第三方自行結算。

6、特殊團隊實行一團一議,如老年團,外賓團。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結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費用結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結算函後於當月15日前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三、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在執行交接過程中,以雙方蓋章傳真方式的確認函為依據,本確認函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與每個團隊或散客確認函上約定的服務標準為甲方客户提供服務,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給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颱風,海浪,不能開船,導致客人留宿島上,景區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約定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出團後人數、房間數、景點等確認函數量和項目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則及時進行修正及調整,如產生費用增減或產生失,由甲方彌補給乙方。

4、為了保障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責任險並建議遊客自行購買旅遊意外險。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及安全責任問題,雙方應參照國家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合同法】等法律來執行,依法解決。

5、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旅遊旺季,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定金。

四、甲乙雙方如不能按以上條款履行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以書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訴訟管轄地為協議發生地。

五、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補籤協議,其法律效力與本協議等同。

附件: 《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遊》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風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中國最年輕火山島——潿洲島一日遊

旅遊協議書8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遊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方:

方:深圳聯融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第一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願參加乙方組織集體旅遊,並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願獨立承擔旅遊期間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的一切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旅遊期間因自身原因給集體帶來損失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旅遊期間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財產損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方旅遊途中若要中途離開務必要通知乙方組織者,聲明是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甲方自負,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甲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本協議生效時間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動結束。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旅遊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國際機票專屬優惠

甲方購買國際機票、即贈送_________元全程飛安險。(一般旅行社並無此項優惠保險)

二、國內旅遊專屬優惠

乙方為甲方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僅為旅客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

三、國外旅遊專屬優惠:

甲方組團人數達_________人(含)以上、委託乙方所辦理之旅遊團體:

a.乙方為甲方辦理履約保險____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僅為旅客辦理履約保險_____元及責任保險_________元附加醫療_________元)

b.致贈國際電話卡一張。(一般旅行社並無此項優惠)

甲方參加旅行團體之人數未達_________人、報名參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組之旅遊團體、即贈送_________元全程飛安險。(一般旅行社並無此項優惠保險)

四、本合約之甲方須提供證明為其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約依政府司法機關之相關法令訂定、一式兩份、並由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為憑。並以誠信為最高處理原則、上述之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10

甲方(旅行社):________

乙方(旅遊汽車公司):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規範旅行社租車及旅遊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遊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遊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遊客運及旅遊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遊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繫符合旅遊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遊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並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經營線路的旅遊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衞生,並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遊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後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並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並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於乙方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遊客文明旅遊,文明乘車,如因遊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遊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10)甲方如更改遊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後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11

協議雙方:

甲方:__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乙方:____年__月__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20__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編號:。

乙方系___的妻兒。___(系甲方僱工)於年月日在為甲方(系___生前僱主)勞動時,因電擊死亡。為解決因___死亡的善後賠償事宜,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因___家屬來滬料理___後事的車旅費、住宿費以及在處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費,由甲方承擔。

二、發生在上海期間的___的喪葬費由甲方承擔。

三、以上第一、二條款項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憑證,按實結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___死亡的賠償金,計人民幣___萬元。

五、以上第四條款的賠償金,由甲方最遲於年月日存於在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户內。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帳户存人該賠償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六、雙方約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項賠付義務後,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賠償和補償要求。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證處備查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人: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協議書—死亡賠償

甲方:____

乙方:____,(性別)____,(民族)____,身份證號碼:____,系的(親屬關係)

李元浩,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時發生事故,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李元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養親屬情況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齡____出生日期:____家庭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妥善處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後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補助金,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願一次性補償乙方____元人民幣作為補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長女完成學業。

四、乙方保證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李元浩遺體進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義務後,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六、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後,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蓋章)乙方:____(捺印)委託代理人:

日期:____日期:____

協議書(工傷賠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工人)____,男,____歲,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於年月日在吉利區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後複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旅遊協議書12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壹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車號:_____車齡:________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啟程地址::)→_→回地址:(:)——路線由甲方指定-詳見旅遊公司提供出行路線安排。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人民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需具備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並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期間駕駛員應衣着整齊,避免出現説粗話、酗酒、滋事等行為,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我司乘車人員上下車之安全,配合我司旅遊行程的安排。

八、乙方應於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並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我司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隨時解除本合約,並支付甲方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三十賠償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

(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五)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如乙方拒載將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六)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第三責任險及乘客旅遊保險,每輛車每個座位保險保額不低於20萬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乙方車輛為掛靠在旅遊公司名下(),如發生交通事故,公司和駕駛員都是責任主體,都有賠償責任。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人民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並依本合約第十條有關解除合約之條文協議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二、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税、票據記錄。

十三、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後失效。

十四、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後得於本條款後另行加註。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公司地址:地址:

營業執照身份證:

電話電話司機電話

20xx年x月x日

旅遊協議書13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乙方: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乙方同意將___________農場馬路邊的_______畝及半島的荒坡地_______畝,共計約_______畝,承包給_______集團公司用於開發旅遊項目及產品開發,雙方約定承包期為________年,租金價格每畝每年_______元(含青苗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合計_______畝每年_______萬元,________年共計為_______萬元,具體約定條款如下:

二、雙方約定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乙方保證在________年底前該地塊性質轉為商住用地或旅遊用地,並保證由甲方以補交出讓金的形式取得開發權。如轉為商住用地,甲方保證每畝加_______萬元付給乙方,如轉為旅遊用地每畝加_______萬元付給乙方。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甲方要求加價或補償。

三、關於小島後山的山地畝分(面積)計算情況,超出坡度_______。不能計算面積,但必須無償長期提供給甲方作為附屬地使用。

四、關於河流治理及水系工程,由乙方出面協調有關村莊工作及上報主管部門審批手續工作。如水位上升後,即河面上升後使用權歸屬的解決,必須得到水利及河道主管部門的權屬認可。

五、該地塊內的職工住房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拆遷完畢,並且由乙方自行安排場地,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補償金,乙方負責將其原有的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全部過户到甲方的名下。

六、乙方保證在合約期內甲方的正常運營操作,乙方保證當地所屬民眾不會干擾甲方正常工作和經營項目的開發;如該甲方在承包期內因乙方及乙方所屬民眾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承包款和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七、甲方在取得上級政府部門同意開發項目批文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完善相關批文和手續。在土地性質沒有變更前乙方同樣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證照或手續(如國土、建設、規劃、環保、水利、林業、農業、商務、公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加價等條件。

八、甲方承諾在同等條件下,儘量照顧乙方安排有關空餘勞動力就業工作。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九、該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將上述兩地塊以任何名義與他人或單位簽訂(出租、承包、出讓等)合同,如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_______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接甲方清洗保潔工程,為了規範運作,保證質量,安全順利完工,雙方協議如下:

1.甲方儘可能委派專人負責現場全過程監理,並儘量避免交叉施工。

2.乙方進場後,甲方需提供水源、安全用電、照明、以保證正常施工。

3.乙方進場時,雙方應將工程區域內所有物品現狀點驗清楚,特別強調物品有無損壞,貴重物品有無保管好等因素。

4.乙方工程進行中,如發現甲方物業材質有破損跡象,應及時保護現場,立即向甲方通報。

5.乙方工程進行中,如發生針對甲方的損壞賠償,正常運作中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保潔費用甲方應於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即時將此筆款項交與乙方工程現場負責人。

7.本次施工費用表:餐費_________元,加油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8.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①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協議書15

甲方:廈門家瑞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就乙方旅遊團隊在甲方餐廳消費用餐,雙方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公平合法的制度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按乙方預訂的用餐要求,及時提供用餐服務,並免費提供司陪用餐。

2、 甲方須保證用餐環境的衞生整潔,餐廳需定期消毒通風,食品原材料新鮮衞生。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餐飲食品確有感官性異常或可疑變質時,甲方應立即撤換該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的安全衞生。

3、 甲方須做到服務產品率高、明碼標價、貨真價實、尊重遊客的意願、不強制遊客消費或接受超預訂服務。

4、 乙方陪同人員若無用餐用餐結算單或填寫不規範,甲方有權拒絕簽單掛賬。

5、 甲方須提供《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複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上述證照有效期必須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同意指定甲方作為團隊定點接待餐廳。

2、 乙方團隊在甲方餐廳消費,需以電話形式進行預訂,預訂時需註明旅遊團團號、用餐時間、用餐人數、用餐標準、客人的其他要求、帶團導遊姓名及訂餐部門聯繫人,聯繫電話。

3、 乙方在甲方確認預訂後,如遇到人數變更或無法按時到達應提前三個小時用電話的方式通知甲方。

4、 乙方提供“用餐結算單及印鑑”樣本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之一。乙方享有在甲方餐廳簽單掛賬的優惠。

5、 乙方“用餐結算單及印鑑”若有變更,乙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甲方憑用餐結算單按月與乙方結算,每月5日前,甲方將上月結算單交由乙方審核,根據甲乙雙方財務人員核實後的金額,乙方在每月的10日之前將上月的餐費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收款單位:廈門家瑞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收款賬號:3510 1552 0010 5250 5812

收款開户行:建行思明支行

7、 乙方旅遊團隊在甲方餐廳消費用餐,甲方同意按消費額的8.5折(無發票)和9折(帶發票)結算。

8、 乙方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複印件作為協議的附件。

三、 違約責任

雙方須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旅遊安全的規定保障旅遊團隊的人身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發生食品安全、衞生、質量等問題或投訴,雙方應積極配合,採取有效措施由甲乙雙方妥善解決。

四、因雙方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餐廳管轄的法院處理解決。

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有效

期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未盡事宜時另產協議解決,另立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廈門家瑞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廈門市湖裏區五緣灣商業街 地址:

B區B1棟3樓

訂餐電話 :0592-5769033 電話:

聯繫電話:180 3022 9065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