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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夥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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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方合夥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方合夥協議書

三方合夥協議書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籤或蓋章)

合夥人:____(籤或蓋章)

合夥人:____(籤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2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丙方(保證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從事生產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乙方專款專用,本款只能用於乙方生產經營,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兩方不予承擔,乙方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甲丙兩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及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借條)。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月利息為______%每月利息______,利息按月結算。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__年三月十六日。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條交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一個月不付利息屬違約;

2、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約超出15日,則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數額處以日利率3%的滯納金,滯納金區別於利息、違約金獨立存在,與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不衝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需提前15日通知對方,在三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擔保條款

1、乙方自願用位於______地方的房屋______m做抵押,具體事項另附表和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其中包括本息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並有權處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及利息,抵押權自動解除。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歸還本金及利息,乙方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乙方違約在15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超出15日,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3%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賠償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借款必須以借條和借款合同兩項為準,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另外兩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並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______份在房產管理部門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店面共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則,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期滿清算後才能抽回資金。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 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同時,合作雙方任何一方不能與除甲乙雙方的其他人勾結損害另一方利益,一經發現,利益被損害方被有權要求勾結其他人損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損害的利益金額雙倍賠償。

2、合夥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權限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②對於合夥事業項目有決定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夥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夥協議自甲、乙雙方籤

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三方合夥協議書4

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

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

丙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___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___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主要為 ____ ,範圍包括 _____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元(人民幣大寫:)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 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 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 (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範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調)

旅遊客車, 輛,為接持旅遊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 ,線路: ,

經停: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

徵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總計車費共人民幣 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税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5%税點。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並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繫方式。並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繫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後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7天前扣總車費的10%,用車前6至4天扣總車費的50%,用車前3至1天扣總車費的80%,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電 話: 傳真: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三方合夥協議書6

甲方(聘用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從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1月17日止。

2、試用期從20__年11月17日起至20__年12月17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快遞員,主要從事本公司的快遞派送及收取工作(即每天快遞到以後打電話,打完電話進行派送、有客户寄件的上門取件)等。

三、工資及其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8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基本工資(800)+提成+獎金。乙方每月全勤,設有月全勤獎50元,月無業務問題,設月無業務問題獎50元,月服務態度好,設服務態度獎50元。

2、乙方每月交200元押金,如果當月考核無任何問題次月返還前月押金。

3、提成:送出1個包裹0、5元,收到1個包裹5KG以下1元1個,5KG以上0、25元/KG。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發現按礦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當月個人工資的平均數)。請假25元一天。超過3天,每天35元。

5、在派件和上門收取件時收好快件及面單,如果丟失快件及面單,造成公司的損失,由乙方本人全部負責。

6、在快遞費用收取是嚴格按價格表計算,算錯,多算又不算在內佔為己有的每次罰款100元,少算的有自己補上少算費用。

7、乙方必須樹立服務態度就是形象,服務態度就是飯碗的意識,如果乙方因為服務態度差,被投訴的,一經核實,每次扣工資50―100元。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沒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發其乙方一個月工資。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業務(即快遞派送及收取)操作過程中屬於乙方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在工作期間(派送件及收取件過程中、上下班過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與本公司無關。

3、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形象,統一服裝,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務態度對待每一個顧客。4、業務員在有事時,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暫時頂替業務員工作時,乙方應該無條件接受。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7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______,地址:____區龍祥花園330號,經營面積______平方米,經營範圍:乾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________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___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税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税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事務執行人

1、合夥人會議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耿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公佈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夥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夥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X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夥事務執行人;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夥事務執行人

1、本合夥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_。

2、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合夥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

(5)管理合夥組織的財務及帳目;

(6)出售合夥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

(7)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合夥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______個月以上的;

(3)合夥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人終止後的事項:

(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並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税款、合夥人收取債權、清償合夥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先後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夥組織債務,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X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為了規範合夥行為,保護各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供各方供共同遵守:

一、合夥項目、經營場所

四方共同出資開辦幽蘭茗苑茶樓會所及三樓辦公室,該茶樓營業執照的負責人為: (僅此辦證,不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四位合夥人一致同意由: 負責茶樓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營場所:武候區錦裏西路76號附3號二樓和三樓全層。

二、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2、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3、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它合夥人為了掌握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查詢進貨、庫存,調取監控錄像等以瞭解調查經營情況。茶樓的重大支出在20xx元以上需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4、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5、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

三、合夥期限茶樓合夥期限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如果延長合夥期限,和合夥人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出資總額及方式

茶樓總出資為:五拾萬元整,分別是貳拾萬元整轉讓費(轉讓資產細見資產附件1盤點清單),半年房租貳拾萬元整以及拾萬三層辦公樓裝修和經營費用,由甲乙丙丁四方合夥人各出資拾貳萬五千元整,各佔25%份額,各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

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茶樓所獲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每季分配 一次。

2、債務承擔:因經營管理茶樓產生的成本、工資、費用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若有其他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六、退夥、股份轉讓

合夥期限內任何合夥人均不得退夥或者轉讓股份,如有合夥人確需退夥,必須經四合夥人一

致同意並清算後方可退夥,退夥後的股份不得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合夥終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茶樓終止營業:

1、合夥經營期滿且各合夥人不願延長經營期限的;

2、四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終止營業的;

八、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茶樓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合夥人可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四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各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丙方: 丁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三方合夥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賬户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簽名:_________

乙簽名:_________

丙簽名: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合夥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