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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作協議書集合五篇

書信函2.23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養殖合作協議書集合五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瓊海時達漁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兩方合稱“雙方”,各稱“一方”。

鑑於,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於養殖的場地並且希望甲方代為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願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b) 產品養殖週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並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污染,適於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於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為馬來西亞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於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為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僱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律師建議:鑑於甲方是在乙方水塘進行養殖,相對風險較大,茲建議設定管理費,由乙方於固定期限支付給甲方,可保證甲方承擔較小風險。)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於本協議生效日後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並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並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設備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並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並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後,互不負違約責任,並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僱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開户行: 開户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 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户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羣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合夥經營養殖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乙方以現有土地使用權

8.57畝出資,共同組建養殖場一處。

二、養殖場設立地點為 ,具體位置荒地,此地塊為乙方承包村民小組所取得土地艘用權,權屬清楚,承包期二十年。

三、雙方出資到位後由甲方負責養殖場建設及開辦事宜,養殖場使用場名及執照為養豬場。

四、雙方約定由甲方陳玉豐作為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養殖場全部事宜,法人 。

五、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期限從20xx年3月1日開始,到期後可另行協商,延長經營期限。

六、雙方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比例為1:1。

七、合夥期間需吸收新的合夥人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 定,任何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單方決定吸收新合夥人。

八、此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 造成合夥事項損失,應予全額賠償對方損失。

九、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此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 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5月20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時間:20xx-12-10 19:05來源:辰昊 作者:啤酒溪 鄭州律師 點擊:11 555次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元,股東合作協議書。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三、運行後,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帳户,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學習合作協議書。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範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願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後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後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祕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